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
(光曰:)……是故以微子而代紂,則成湯配天矣;以季劄而君吳,則太伯血食矣。然二子寧亡國而不為者,誠以禮之大節不可亂也。故曰禮莫大於分也。
司馬光開始一邊敘述三家分晉前的故事,一邊發表評論,我們就他提供的史料和觀點也來個現場點評。
司馬光說:“君臣之分當守節伏死而已矣。”意思就是堅守自己做奴隸的本分,即便到了連奴隸也做不上的時候,幹脆就找個涼快地兒死了算了,不要給領導添麻煩。為了證明這一點,他找了兩個例子:一個是殷之微子,另一是吳之季劄。
微子是殷商天子帝乙的長子,帝乙欲傳位於他,但太史官說:“有妻之子不可立妾之子。”中國老早起就有紅旗不倒彩旗亂飄的問題,所以兒子們就有嫡庶之分。帝乙一看規矩不能壞呀,隻好放棄優秀的微子,傳位於曆史上有名的暴君紂,這個紂王暴虐無道,看過《封神演義》的都知道,把殷商折騰得滅亡了。
季劄是吳國國君壽夢的幼子,壽夢欲立季劄,季劄堅決不肯,於是立了長子諸樊,諸樊死的時候,又立了二弟餘祭,諸樊想,咱兄弟火炬傳遞,國君的位子最終總能傳到四弟季劄手裏(這種事越想越覺得沒有可能性)。季劄一看,哇,好危險,不能待了,於是玩消失了。事實是,還等不到傳遞到季劄,諸樊的兒子和老三餘昧的兒子已經拿起刀槍練起來了,根本不體恤老哥幾個的良苦用心,最後吳國滅亡了。吳國列祖列宗在地下再也享受不到子孫的豐富祭祀,成了陰間的貧困戶。司馬光講:“以微子而代紂,則成湯配天矣;以季劄而君吳,則太伯血食矣。”就是這個意思,但是就這樣,司馬光依然認為,微子和季劄的做法是正確的,“二子寧亡國而不為者,誠以禮之大節不可亂也”。故曰:“禮莫大於分也。”
咱們姑且按司馬光的邏輯推演:如果選擇了微子,殷商不會亡;如果選擇了季劄,吳國也不會亡。但是,因為選擇他們都不合乎禮,所以隻能放棄。隻要合乎禮,即使兩家都完蛋了,也是正確的;不合乎禮,即使國家得到英明君主,可以興旺發達,那也是不對的。寧要社會主義的草,不要資本主義的苗,看來,“形而上學猖獗”(毛澤東語),我們是有傳統的。
司馬光本來想從正麵給我們講禮的重要性,但是我們看到的卻是最為荒謬的兩幕,明知選擇是錯的,要導致亡國,但為了恪守所謂的禮,非要把腦袋往石頭上撞。
曆史的荒謬還不在於禮製的僵化,其實這種僵化往往隻存在於儒家的政治文化裏,存在於孤芳自賞的上三代美好傳說中。
嚴酷的事實是:禮崩樂壞已經很久了。
別的不說,在接班人的問題上,“禮”從來都不是野心家的障礙,一切所謂的禮樂製度都可以通融,要不幹脆就棄如敝屣。如果萬一碰到了強骨頭如明代的方孝孺之流,堅決不肯通融,直接拿刀砍就是了。中國曆史上曾發生過多次“禪讓”,“禪讓”是韋小寶所謂的“鳥生魚湯”(堯舜禹湯)的光榮傳統,後來,多次被活學活用,非要讓野心家遵守名分,他們的對策還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