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
(光曰:)夫禮,辨貴賤,序親疏,裁群物,製庶事。非名不著,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別之,然後上下粲然有倫,此禮之大經也。名器既亡,則禮安得獨在哉?昔仲叔於奚有功於衛,辭邑而請繁纓,孔子以為不如多與之邑。惟名與器,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政亡,則國家從之。衛君待孔子而為政,孔子欲先正名,以為名不正則民無所措手足。夫繁纓,小物也,而孔子惜之;正名,細務也,而孔子先之。誠以名器既亂,則上下無以相保故也。
司馬光先生繼續用曆史來演繹“名分”的至尊地位。
《左傳》記載,衛國孫桓子率領軍隊攻打齊國,結果大敗。新築人仲叔於奚救了孫桓子一命,孫桓子還不錯,想報答救命恩人,決定賞賜於奚幾座城池,特許他在那裏收稅收費收保護費,五十年不變。所謂食邑,就是封地,也叫采邑,士大夫在食邑內享有統治權力和收費權,連土地帶人民都屬於食邑主。食邑可以世襲,當然也可能在兼並和戰爭中丟失掉。“五十年不變”當然是個玩笑話。秦漢以後推行郡縣製,皇族子弟和功臣雖然也有食邑,但在其封邑內漸無行政權,僅有收取賦稅的權力。
孫桓子的獎賞沒想到被於奚婉言謝絕了,估計這位老兄特有錢,不在乎物質獎勵,他提出來要在自己的馬車上裝飾“繁纓”,這應該是一種貴族身份的標誌物。孫桓子一聽不用花銀子就能辦事,有這樣的好事,於是馬上就爽快地答應了。
孔夫子聽到這件事後發表了評論(能讓孔夫子親自評論的時事新聞不是很多哦):“不如多與之邑。惟名與器,不可以假人。”孔夫子認為,於奚的要求已經不是簡單的物質利益,而是“名器”,是一種政治待遇,是一種身份地位,這個東西是世襲傳承的,不能隨便給平民老百姓。
按道理,救了國君,功勞是大大的,獎賞一個貴族身份也是正常的。現在英國就玩這一套,對國家和社會有貢獻的,獎賞個貴族爵位,頒發個勳章,惠而不費,我看挺好。記不得哪位西方高人說過一句話:“對有功國家者,授以其榮譽,而不要給予其特權。”
問題是,中國古代的“繁纓”和英國的勳章不一樣,如果隻是一種單純的榮譽就簡單了,在中國,功勳和榮譽往往要和官銜級別掛鉤,官銜級別往往又和特權掛鉤。所以,“繁纓”不是一個簡單的榮譽問題,搞不好“繁纓”比食邑的利益更大,先貴後富比之於勤勞致富成本更低、路徑更短。
打孔夫子記事的時候起,中國就已經禮崩樂壞了,作為一個文明古國,卻沒有真正的貴族。所以現在看到日本、英國有華族貴族,貴族還有族徽族旗,講究得很,我們權當異域風情看待了。
中國的貴族都是官僚演變而來的,官宦三代,才懂穿衣吃飯。問題是,中國做官何其難,君子之澤,五世而斬,有的連三世都混不到,就被罷官抄家了,像《紅樓夢》裏的賈家,一聽到宮裏來人,就嚇得提心吊膽。中國社會沒有中間層,華麗的皇族像一個黃金打造的屋頂,但是支撐這個金頂的,不是木頭,更不是石頭,沒有相對穩定並且有一定數量的貴族階層,而是由千千萬萬個小農組成的秸稈,秸稈被壓得撐不住勁了,就自己點燃,變成燒熔金頂的烈焰。
中國的曆史就是這樣,一方麵強調名器貴重不可與人,一方麵賣官鬻爵又史不絕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