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
智伯請地於韓康子,康子欲弗與。段規曰:“智伯好利而愎,不與,將伐我;不如與之。彼狃(niǔ)於得地,必請於他人;他人不與,必向之以兵,然則我得免於患而待事之變矣。”康子曰:“善。”使使者致萬家之邑於智伯。智伯悅。又求地於魏桓子,桓子欲弗與。任章曰:“何故弗與?”桓子曰:“無故索地,故弗與。”任章曰:“無故索地,諸大夫必懼;吾與之地,智伯必驕。彼驕而輕敵,此懼而相親;以相親之兵待輕敵之人,智氏之命必不長矣。《周書》曰:‘將欲敗之,必姑輔之;將欲取之,必姑與之。’主不如與之以驕智伯,然後可以擇交而圖智氏矣。奈何獨以吾為智氏質乎!”
帥哥智伯向韓康子要土地城邑,韓康子不想給,憑什麼呀?大家都是晉國的高幹,就因為你實力比我強點兒?韓康子的丞相段規說:“智伯這個人貪財好利,頭腦簡單,你不給他,他就開打,不如先滿足他一回,他回頭還會向其他人要這要那,我們看事態的變化再作打算,咱這叫驕兵之計。”果然,智伯又向魏桓子索要讚助,魏桓子基於同樣的驕敵想法,也滿足了他的欲望。
政治的本質就是爭奪利益。在晉國內部,智伯控製著晉國中央的實權,晉國兩代國君都是他立的,“晉國政皆決智伯,晉哀公不得有所製。智伯遂有範、中行地,最強”。所以,智伯一直想削弱魏、趙、韓三個有實際控製力的利益集團。
智伯代表中央削弱地方的勢力,出發點是對的,但做法欠講究。且不說大家都是晉國的高管,大家都是地位平等的利益集團,就算智伯能代表中央,那麼他的行為和後世的“削藩”一樣,是個高難度動作,搞不好容易翻船。
處理內部利益,可以侵吞,可以蠶食,可以調整,可以重新分配……方法步驟有無數種可能性,這需要用政治智慧去選擇。
這裏麵最關鍵的還是力量對比,智伯的力量分別強於其他三家,如果采取各個擊破的辦法,或者挑動三家相互爭鬥,自己以中央的地位出麵協調,逐步削弱三家,那麼消滅魏、趙、韓也並非不可能。曆史都是由強者書寫的,智伯真要把他們三家分別滅了,韓、魏的驕敵之計也就成了笑談。秦滅六國時,秦國占一城,強一分,沒聽說有人認為六國割地是驕敵之計。
智伯表麵上很強勢,實際上有多大的控製能力是個問題,沒有真正的強製力量,就大大咧咧地出麵重新分配利益,還真把自己這個村長當幹部了。
此時的魏、趙、韓三家根基已深,和智伯已經形成互相牽製的格局,智伯不自量力,自己跳出來破壞這種平衡,解除了三家的忌諱。“將欲敗之,必姑輔之;將欲取之,必姑與之。”三家自忖有足夠的實力,才敢玩所謂的驕敵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