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史記》校讀研究與史實考證(1 / 3)

《史記》校讀研究與史實考證一直是學者們研究的焦點,2006年在這方麵的研究成果主要有:

詞語考證

訾永明的《“三戶”考》(文史雜誌/2006/03)認為,“三戶”出於《史記·項羽本紀》,是範增遊說項梁時引用楚南公的話,但自晉代以來,對它的理解卻眾說紛紜。其實“三戶”不僅是楚國地名,還是楚國申息之師的戍地。而申息之師是楚國在公元前682年滅掉申國、息國後所設的地方武裝,其裝備和戰鬥力應遠低於楚國的正規軍。《史記·項羽本紀》中,範增遊說的背景是項梁率軍渡過江東,聽說首舉義旗的陳勝已死,並且秦朝章邯的大軍將至,便召集諸將在薛地商議對策,這時範增用楚南公“楚雖三戶,亡秦必楚”的話來遊說。這裏的“三戶”指駐紮在三戶的申息之師,意思是即使楚國僅擁有戰鬥力極弱的地方武裝,但滅亡秦朝的也一定是楚國,他以此來反映楚國人民對暴秦的痛恨,堅定項梁反秦複楚的信心。

楊傳鳳的《“暗渡陳倉”辨》(中國典籍與文化/2006/02)引用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劉潔修著《漢語成語考釋詞典》(1995年版),針對書中提到“明修棧道,暗度陳倉”成語來源《史記》,劉邦與楚將章邯作戰等,提出三個問題探討:一是是否有“明修棧道”這一事件;二是章邯的身份;三是應該用“度”還是“渡”。結論:“明修棧道”的最早語源應是宋元時期的小說、戲曲,而與《史記》、《漢書》無關;章邯此時的身份是“雍王”,而非楚將;應用“渡”而非“度”。

卞華成的《“刀筆吏”的由來》(語文知識/2006/12)認為,漢時竹簡、木牘是最經濟、最主要的文字載體,用毛筆書寫。由於竹簡、木牘寬度較小,所以當古人因寫錯而需要修改時,就要把寫錯的地方用刀子刮去,然後重寫,這樣刀子就派上用場。一個稱職的古代文員,刀和筆是必備的工具。長此以往,“刀筆”就成了這些人的代名詞。

馬達的《“始作俑者”考異》(常州工學院學報/社科版/2006/06)認為,成語“始作俑者,其無後乎”,自漢趙歧為《孟子注》,到新中國建立之初,乃至建國後,一直被人們所苟同,用法也幾乎一致。文章依據我國田野考古發掘的大量資料和傳世文獻的“考異”、分析,指出孔子對“人殉”曆史了解的局限和趙歧所作注釋的錯誤,認為“始作俑者”並非是指所謂的帶頭做某些好事的人,此成語明顯不合時宜,也不宜再用。

孫熙春的《〈史記〉中的“刁鬥”與“刀鬥”辨析》(沈陽大學學報/2006/06)認為,《史記》的不同版本中存在著“刁鬥”與“刀鬥”的兩種寫法。究其原因為所依據的底本不同,其根本原因為“刀”與“刁”是古今字、通假字。提出在同一《史記》的文本中,無論使用“刁鬥”還是“刀鬥”均可,但混用是不科學的、不妥的。

劉鴻雁的《“韋編三絕”別釋》(江海學刊/2006/01)認為,“韋編三絕”是個常用成語。通常的看法認為“韋”指熟牛皮,此處用綴連竹簡的皮繩斷了多次來形容孔子讀《易》次數之多。後來就用“韋編三絕”來形容讀書勤奮。各種詞典對“韋”的解釋基本上是一致的。但目前可見的出土竹木簡都是用絲繩或麻繩編連的,尚未見到用皮繩編連的竹木簡實物。現存文獻中也未見有用熟皮編簡的記載。文章認為,“韋”當通“圍”,表環繞義。“圍編三絕”指的就是環繞竹簡的編繩斷了多次。從“韋”、“圍”在《史記》、《漢書》中的使用情況來看;漢代“韋”通“圍”的情況比較常見。從竹簡的形製來看:多數簡冊是直接用絲繩或麻繩將單支簡逐次連結在一起的。除此之外,還可在簡劄的上端穿孔,再用編繩串連成束。從產生誤解的原因來看:“韋”指熟皮是一個通行義。尤其是放在名詞前麵,修飾名詞表示事物的性狀。如韋弁、韋帶、韋衣、韋遝等等。而且比較常見的竹簡都是由幾道編繩編連成冊。於是後人理所當然地認為“韋編”就是指編連竹簡的皮繩。

晏鴻鳴的《談“目眥盡裂”中“裂”之字義》(修辭學習/2006/02)認為,鴻門宴“目眥盡裂”出自《史記·項羽本紀》文中:“樊噲遂入,披帷西向立,目視項王,頭發上指,目眥盡裂”。朱東潤《中國曆代文學作品選·上編第二冊》釋“眥”為“眼眶”;高級中學課本《語文》也釋“目眥”為“眼眶”;其配套《教學參考書》釋全句為“眼眶都裂開了”。《漢語大字典》、《漢語大詞典》,也都讚同這一觀點。但是,也有學者持有不同意見。郭錫良等編《古代漢語》(北京出版社)下稱《郭古》,認為“眥”是“上下眼皮結合的地方”,即“眼角”。可能因為限於體例,未能展開深入闡述。劉鈞傑《樊噲的眼睛應當怎麼裂》(見《語文建設》)提出了兩個論據:一是眼角是“眼睛的結合部”,“牢固程度差”。二是古書書證有《靈樞經》“銳,內眥”注“眥者,睛外之眼角也”等。上述觀點都將“裂”理解為“完整處的破裂”,但現實生活中從未見人憤怒得瞪破眼眶或眼角的,因為從生理上講是沒有這種可能的。對“裂眥”理解和注釋的錯誤,根源是人們一直忽視了“裂”字的一個義項。《漢語大字典》指出“裂”屬於方言詞,意思是“物件的兩部分向兩邊分開”。即“張開、分開”。這樣我們知道,漢族人其中特別是男子眼部的皮褶較多。而當人發怒的時候,體內及外形會發生一些變化,其中眼部由於眉部聳起、瞼板內收而眼裂增大,這必然導致眼內、外眥的張開。由此看來,“裂眥”實際上就是眼角張開,也就是眼睛瞪大。而“目眥盡裂”就是眼角完全張開,換句話說,就是怒目圓睜。

吳曉燕的《關於〈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的“引繩批根”》(綏化學院學報/2006/04)認為,通過古文獻《漢書》、《漢書補注》及《漢語大詞典》、《辭源》等工具書,求證了《史記》的“……引繩批根……”句的標點及“引繩批根”的結構及本義。結論:一是中華書局版的標點是正確的,人大版的標點是錯誤的;二是對“引繩批根”的解釋,人大版、中華書局版及以上所查相關資料大意是相同的,即“比喻合力排斥異己”。不同的是對這個詞的內部結構及本義的解釋。認為“引繩批根”引申為合力打擊、排斥。

李寶通的《“左丘失明,厥有〈國語〉》”新解》(西北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06)認為,左丘明姓名來源失載,單姓、複姓說均有疑。左丘明當以義命名,即“佐孔丘明史”義。“左丘失明,厥有《國語》”或可釋為“佐孔丘明史而有失明細,於是有《國語》之繼”。左丘明並非盲史官。《左傳》可稱《左氏春秋》、《春秋左傳》、《春秋左氏傳》甚至《春秋傳》、《春秋古文》乃至於《國語》合稱《春秋》、《國語》,但卻不可稱《國語》或單稱《春秋國語》。

付麗敏的《“馬童麵之”並非“馬童仔細觀看項羽”》(長春師範學院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6/06)認為,《史記·項羽本紀》“馬童麵之”的“麵之”有不同解釋,傳統說法中,有解釋為“背對項羽”的,也有解釋為“麵對項羽”的,肖振宇則堅決否定了傳統說法,提出“仔細觀看項羽”的新解,並認為“根據字義、文義和語言規律”,此論新則新矣,可是根據對詞語意義、上下文義辨析以及語言使用規律分析,筆者覺得此說有悖於詞語意義和語言使用規律,傳統解釋才更合理。

陳子謙的《“天府”新解》(天府新論/2006/05)認為,“天府”最早的含義是指天帝居所,它與文祖、世室、明堂含義相同。“府”者物之所藏,“天”者尊之愛之,視所藏之物如“天物”,由此而有了掌管財物的官職,並生出職掌而兼聚斂之義。由天然府庫而得“天府”之名,因地域之富饒、山川之險峻而名為“天府之國”。秦漢以降,記“天府”和釋“天府”者,大多著眼於“富等天府”,有時也擴展到地域之廣袤和險要,《戰國策》、《史記》、《漢書》、《晉書》等史著,莫不如此。“天府”或“天府之國”的美稱原指“關中”,即今陝西省。其專屬於四川,始於陳壽的《三國誌》和常璩的《華陽國誌》。《三國誌》所說的“天府”,還沒有完全包括今四川的版圖,《華陽國誌》則徑直以“蜀”與“天府”相等同。長期以來,“天府”一詞作為精神之淵默、沉潛和學問之富有、精深等方麵的含義,少為人知,以至於湮沒無聞。某些最現實又最富有想象力的文化本位論者,其實守住的隻有“天府”即“天堂”。

風俗研究

肖振宇、鄭秀真的《〈史記〉風俗習性的記寫特點》(民俗研究/2006/03)認為,《史記》對人的風俗習性的記寫,不同於對人物和其他內容的記寫,有著其自身的記寫特點。一是分傳記寫。在《匈奴列傳》中,記寫了匈奴人的風俗習性。在《大宛列傳》中,通過張騫之口,記寫了大宛、烏孫、康居、奄蔡、大月氏、安息、條枝、大夏、身毒等國人的風俗習性。在《貨殖列傳》中,記寫了關中、三河、燕、齊、魯、三楚等地人的風俗習性。通過在不同的列傳中,分別記寫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人們的風俗習性,這樣就把複雜的風俗習性化為簡單,相對集中地表現出了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鮮明的風俗習性特點,便於人們認知和把握。二是細粗結合。如《貨殖列傳》中先比較詳細地記寫了關中、三河、鄭、衛、燕、齊、魯、梁、宋、三楚、潁川、南陽等地人的風俗習性。關中汧、雍以東至河華、華人,“好稼穡,植五穀,地重,重為邪”,人多善於經商;長安人,“益玩巧而事末”等等。《史記》采用粗略總括和詳細具體相結合的記寫法來寫風俗習性,不僅從不同層麵和視角交代了全國大小不同地域錯綜複雜的風俗習性,而且還能夠使人比較清楚地看出各地風俗習性自身特點及其相互間的關係。三是揭示原因。《史記》注重對風俗習性形成原因的揭示。如在《匈奴列傳》記寫匈奴人的風俗習性前,傳中先寫道:“匈奴,其先祖夏後氏之苗裔也,曰淳維。唐虞以上有山戎、獫狁、葷粥,居於北蠻,隨畜牧而轉移。其畜之所多則馬、牛、羊,其奇畜則橐駝、驢、驘、駃騠、騊駼、驒騱。”這裏所寫的匈奴早期曆史、地理方位、多見和奇特的物產是匈奴人生活的人文和自然條件,正是因為這些人文和自然條件原因,造就了匈奴人的獨特鮮明的風俗習性。《史記》以其獨特的方式方法,記寫了作者生活時代的漢族和一些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性,使人們看到了當時漢族和一些少數民族人們的生活麵貌、性格特點。

張文華的《〈史記·貨殖列傳〉與風俗史》(理論學刊/2006/05)認為,《史記》從風俗史角度入手,考察《貨殖列傳》對全國各地社會風俗的建構之功及其在中國風俗史上的貢獻和地位。在《貨殖列傳》中,司馬遷的貢獻之一就是對全國各地社會風俗予以理論性總結,初步建構起了社會風俗史的體係。其具體工作可體現在風俗理念、取材、謀篇布局、貫通古今的考察四方麵。《貨殖列傳》以列傳形式記載社會風俗,在中國風俗史上有重要地位。第一次較為全麵、係統地對全國各地會風俗作了總結,其篳路藍縷之功不可磨滅,同時,奠定了《漢書·地理誌》撰寫社會風俗的基本格局。司馬遷分區敘述各地風俗的模式直接為班固所取法,拉開了風俗史寫作的序幕,啟發和推動了後世對風俗的關注和對風俗曆史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