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百萬日僑大遣返(2)(1 / 3)

五、政府方麵應負之責任:A、於鬆花江及拉法設立辦事處,督查遣送事宜。B、自鐵道至江邊登船處,築一至少六尺寬之行人道,以利步行而免遲誤。C、每日至少供給船隻一百艘或相當數量及船夫,以便每日運送帶行李之七千五百人渡過鬆花江,每船至少載十人及船夫二人,並隨時將運輸數量經三十四小組通知駐哈美聯絡官。D、於鬆花江北岸鐵橋附近建築登船點,每次擺渡至少容船三十隻,於江南岸鐵橋之西建築下船點,使三十隻船所載之日人便於下船。E、派相當數量有經驗之人員管理渡江,以臻完善而免遲誤(注:每船裝載十人,每小時往返一次,於每三小時內渡二千五百人,這需船八十四艘)。F、自鬆花江南岸下船處接運辦送及協助日人登車。G、按照第四條C項所開,供給每列車能運二千五百人之車輛,自鬆花江南運時間如下:上午十二時;下午三時;下午六時。八月二十日開一列車至下午三時到達。H、為盡量利用渡船渡人起見,凡去錦州港區所需之燃薪,由政府方麵在鬆花江以南或長春預備之。I、由於鬆花江南岸迄錦州應設置飲水點,以供飲水或作煮開水之設備。J、保證中共區內遣送之日人獲得與政府區內之日人同樣之待遇、補給及津貼。K、政府方麵經駐哈美聯絡官供給中共方麵遣送經費如下:一、日人運輸費:東北流通券五千萬元;二、遣送行政費:東北流通券一千萬元。

六、A、葫港美方遣送官設法於8月29日前後備妥病院船兩艘,到達港口並依照哈市中共遣送當局之通告,隨時供給所需病院船。B、該遣送官並由駐日美軍最高司令部運來充分注射血清,由駐沈美聯絡官及駐哈美聯絡官分發日僑善後聯絡處,以便為遣送中之日人注射。

1946年7月25日,李敏然率民主聯軍代表團,乘坐美軍派往哈爾濱的專機飛抵沈陽,就遣返共產黨控製區日僑問題與國民黨當局進行磋商。雙方在確認《遣送東北中共管製區日人之協定書》的前提下,對日僑交接地點、應遣人數、所需經費、交接人員組成等達成協議。第二天,李敏然乘美軍專機回哈,臨行時,東北日僑俘管理處財務組長王爾純將裝有六千萬元流通券的箱子交給中共代表團。8月21日,鬆花江以北中共地區之日僑正式開始起運。8月27日,吉林省政府和吉林軍區對吉東地區的日僑俘遣返工作認真進行部署,並下達了聯合命令:關於遣送日僑日俘之聯合命令。

為按時完成遣送日僑日俘工作,省府與軍區特作如下決定:甲:關於遣送日僑日俘具體辦法。

日僑日俘之遣送工作,在可能範圍內,應盡量按照協定中之規定做,力避在形式上被美國或國民黨方麵有所藉口。遣送日期各地接命令後,立即分批開始遣送,保證於九月八日前全部送至蛟河或新站。

在圖們設一轉運站,由圖們市長及當地黨政軍及群眾團體組成之。轉運由琿春、汪清縣送來之日僑俘。汪清之日僑俘應於九月二日前全部集中完畢,琿春、圖們之日僑俘應於九月四日前全部集中完畢。由圖們轉運站聯絡鐵路局負責轉運。

和龍、延吉之日僑俘應於九月二日前集中完畢,由延吉遣送日僑日俘辦事處負責遣送。

在敦化設一轉運站,負責遣送由安圖送來之日僑俘。安圖之日僑俘應於九月四日前送至敦化,並聯絡負責轉運自敦化以東運來之日僑俘。轉運站之組成,由敦化縣長及二旅負責幹部派出(二人)及其他工作人員(二十人)組成之。

在蛟河設一收容所,收容各地送來之日僑,組成列車轉運至新站。收容所人員由蛟河縣長及當地駐軍負責組成之。額穆之日僑送至蛟河收容所。

在新站設一聯絡處。負責聯絡引送日僑俘之事宜。

各轉運站、收容所,每一列車應派出一武裝班押車,防止中途不良事故發生及維持秩序。遣送日人辦事處或轉運站之工作人員、警衛人員必需在胸前佩帶一布條,蓋上×縣遣送日人辦事處或轉運站之印,以示區別。從圖們轉運站派出之押車人員押送至敦化,由敦化派出之押送人員押送至蛟河,由蛟河派出之押送人員押送至新站,從汪清、琿春至圖們之押車人員由汪清、琿春負責,和龍至敦化之押車人員由和龍負責。

各縣成立縣遣送日人辦事處,按附件中之實施辦法進行工作,並將各地應被遣送之日人,集中或分批送至各轉運站。各辦事處之工作人員應派出得力可靠幹部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