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精簡職工和減少城鎮人口。1961年曾經大力精簡職工。一九六二年2月14日,中共中央又發出《關於1962年上半年繼續減少城鎮人口七百萬人的決定》。5月27日再發出《關於進一步精簡職工和減少城鎮人口的決定》,要求把全國職工人數在1961年末的4170萬人的基礎上,再減少1056萬人至1072萬人。全國城鎮人口應在1961年末的1億2千萬人的基礎上再減2千萬人。從1961年1月開始,經過兩年半的時間,總共精簡職工1940萬人,減少城鎮人口2600萬左右。第三,加強財政金融管理,抑製通貨膨脹。1962年3月,中共中央決定收回幾年來銀行下放的一切權力,銀行業務實行完全的、徹底的垂直領導,嚴格信貸和現金管理。同年4月又決定嚴格控製財政管理,規定各大區和各省、市、自治區按國家規定應該分得的地方財政結餘、地方預備費、地方投資,由國家按年度季度統一分配。同時減少財政支出,製止通貨膨脹。
第四,進一步調整農村政策,調動農民積極性。1962年2月,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改變農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單位問題的指示》,規定農村人民公社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實行以生產隊為基礎的三級集體所有製至少30年不變。同年9月,中共八屆十中全會通過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正式規定了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的各項有關政策。同年11月,中央又發出《關於發展農村副業生產的決定》,提出了恢複和發展農村副業的一係列政策措施。
經過1961年至1965年努力,國民經濟調整任務基本完成,工農業生產有了恢複和發展。1965年,全國工農業總產值按當年價格計算,達2235億元,其中農業總產值833億元,工業總產值1402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同1957年相比,增長59.9%,其中農業總產值增長9.9%。農輕重比重基本恢複正常,市場供應顯著改善,財政收支在後3年都有節餘,其中1965年節餘7億元。全國物價穩定,市場繁榮。
中共中央采取堅決措施糾正農村工作中的"左"傾錯誤
1958年的"大躍進"和農村人民公社化運動,造成了國民經濟主要比例的嚴重失調,破壞了農業生產力。中共中央和國家領導人開始意識到,在經濟建設和人民公社化運動中存在嚴重的問題,必須立即糾正。在1960年6月18日中共中央於上海召開的工作會議上,毛澤東作了《十年總結》的講話,針對一個時期以來在經濟建設中頭腦過熱的情況,指出,在製定國民經濟計劃時,要留有餘地,要實事求是。7月15日至8月,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召開的研究國際問題和國內經濟問題的工作會議,確定了壓縮基本建設戰線,保證工業生產;充實農業生產,加強工業對農業的支援等措施。同年8月,李富春在討論研究冶金工業、交通運輸、農業和經濟計劃問題時,多次代表大家提出,應當對經濟進行調整、鞏固、提高。當8月底國家計委黨組向國務院彙報1961年經濟計劃而提出對經濟實行調整、鞏固、提高的問題時,得到周恩來的讚同,周恩來並加上了"充實"二字。9月30日,中共中央批轉了周恩來審定的國家計委《關於1961年國民經濟計劃控製數字的報告》,《報告》中明確提出:1961年,我們要把農業放在首要地位,使各項生產、建設事業在發展中得到調整、鞏固、充實和提高。這是"八字方針"第一次以文件的形式出現。這一調整工作首先從整頓農村人民公社開始,主要是調整農村生產關係,加強農業戰線,恢複和發展農業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