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所謂"入黨做官論",則完全是林彪、江青一夥無中生有硬加在劉少奇身上的罪名,連牽強附會都談不上。如果說真有什麼人推行"入黨做官",那恰恰是林彪、江青一夥。林彪把他20出頭的兒子林立果放到空軍,突擊入黨,一步當上了空軍司令部作戰部副部長,並進而實際掌握空軍大權。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等人把上海的"造反英雄"陳阿大等流氓地痞拉入黨內,甚至直接拉人中央委員會,充作班底,嚴重地破壞了黨的名聲,極大地破壞了黨的建設。
關於所謂"黨內和平論",在延安整風期間,針對王明"左"傾路線曾在黨內實行"殘酷鬥爭,無情打擊",把黨內同誌當敵人,甚至在肉體上加以消滅的惡劣影響,1941年7月,劉少奇寫了《論黨內鬥爭》一文,他說:"黨內鬥爭基本上是一種思想鬥爭,是要在思想上求得一致才能保持與加強黨內政治上、組織上、行動上一致,是要在思想上、原則上去解決問題之後,才能在組織上、行動上解決問題。"他堅決反對"機械過火地黨內鬥爭"。這些被林彪、江青一夥歸納為"黨內和平論",似乎劉少奇失去原則立場,對黨內壞人壞事視而不見,提倡做老好人。事實上,劉少奇不僅在上述關於如何處理黨內矛盾鬥爭問題的論述上是正確的,而且在實際工作中,他也從來都是立場堅定,旗幟鮮明,不拿原則做交易。林彪、江青一夥歪曲、汙蔑劉少奇,無非是要在黨內把老幹部都整掉,把一切敢於反對他們倒行逆施的黨員統統打下去。
所謂"公私溶化論"即"吃小虧占大便宜",也是一頂強加在劉少奇頭上的帽子。從40年代起,劉少奇在不同場合多次談到對待工作、自身待遇的態度以及處人處事的方式問題,並形象地用"吃虧"和"占便宜"來作比喻。1964年他同王光美一家談話,說:"吃點小虧,占大便宜,是向相反方向發展的規律。整天想到個人,最後是沒有個人利益,個人利益還是喪失一部分的。為人民作事,大家就會照顧,規律性就是這樣。現在是人民作主的國家,有公道真理能得到發揚。在我們社會裏隻要有貢獻,大家都會看到,整天考慮個人,即不會有個人,不考慮個人利益則最後有個人利益。占小便宜,吃大虧,吃點小虧,占大便宜,這是符合馬列主義無產階級世界觀的。"在別的講話中,劉少奇也講過類似意見。這些話不能說劉少奇用語十分嚴謹,但他的用意十分清楚,即用平易近人的拉家常的方式說明要擺正個人利益的關係,要做老實人,做老實事,從整體上和根本上看,黨和人民不會虧待有貢獻的人的,這是我們黨的性質和國家的性質決定的。林彪、江青一夥醜化劉少奇,是企圖把我黨的幹部說成是唯利是圖的小人,都必須打倒,由他們取而代之。批判所謂"黑六論"是林彪、江青一夥在政治上打倒劉少奇、否定老幹部以致整個幹部隊伍的重要一步。他們顛倒黑白,混淆視聽,長時間內在人們思想上引起極大的混淆,給黨的建設和其它各項工作帶來嚴重損失。
"五七"幹校
"五七"幹校是1968年出現的以貫徹毛澤東"五七"指示為名,把黨政機關幹部、科研教育部門廣大知識分子下放集中勞動、"重新學習"的"新"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