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十六年(1836年)六月,巴麥尊將原來駐華的三個商務監督,改為一個,並任命義律擔任此職,決心用武力支持在華的商務談判。這時,在鴉片問題上,清朝政府內馳禁派與嚴禁派鬥爭激烈。廣東鄧廷禎堅持禁煙主張,並在廣州查禁鴉片,使義律在廣州的活動受阻。於是,義律要求英國政府使用武力,得到英國政府同意。道光十八年(1838年)七月,東印度艦隊司令馬他侖率領艦船到廣州示威。
次年三月,欽差大臣林則徐到廣州查禁鴉片。這時,在華的鴉片販子以英商名義上書巴麥尊,要求英政府過問,采取重大措施,把對華貿易放在“安全和堅固的基礎上”。英國國內倫敦等很多地方商會也一致主張對中國使用武力,迫使中國開放口岸、協定關稅、賠償煙價、割讓島嶼等等,此為日後南京條約的雛形。
九月,巴麥尊接到義律關於中國禁煙情況的正式報告,當即表示動用武力對付中國。十月,密函通知義律,英國政府決定派海軍“遠征”中國,屆時封鎖廣州、白河,占領舟山,拘捕中國船隻。
道光二十年(1840年)一月,英王維多利亞在議會上發表演說,預示英國政府發動對華戰爭決心。二月,巴麥尊等任命懿律、義律為對華交涉的全權代表,並具體部署對華作戰步驟。同時照會清政府,要求賠償煙款、割島嶼、償還商欠等,並聲明英國遠征軍費,全部由中國負擔。在給義律訓令中詳細規定,凡協定關稅、領事裁判權、開放五口岸等項,一概包括在內。
三四月,英國議院通過對華侵略政策。六月,鴉片戰爭爆發。次年一月,中英簽訂了《穿鼻草約》,英國政府對此《草約》並不滿意,認為勒索鴉片賠款太少,《草約》中對軍費、商欠又一字未提,又要過早撤出舟山。於是解除了義律在華職務,以璞鼎查來代替,要以擴大戰爭來攫取遠比《穿鼻草約》更多的利益。在璞鼎查啟程來華前,巴麥尊給以詳細的訓令,規定抵華後的步驟,要求必須使中國全權代表無條件地接受英國所提出的全部要求,英國才停止軍事活動。
八月,璞鼎查到達澳門,立即向廣東當局遞交了一份議和綱要。聲明如果中國不派全權代表接受綱要上所列舉的全部條款,就要北上進攻中國,並拒絕以廣東地方官為談判對手。接著,便進軍北上,攻占了寧波,並聲稱將中國沿海區域並入英國版圖。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四月,道光決意妥協,派欽差大臣耆英、伊裏布會和。但英國為迫使清政府接受全部條款,決定不到南京不進行談判。於是六月進犯長江。八月,英軍侵入南京下關江麵,牛鑒出麵乞降,璞鼎查以其“無權作主”不答應議和。隨後英艦佯裝進攻,伊裏布、牛鑒等連夜派人到英艦,表示欽差大臣耆英即日到省,並出示道光“永定和”諭旨。次日,耆英、伊裏布趕到南京。耆英給道光皇帝的奏報中說:“該夷船堅炮猛,初尚得以傳聞,今既親自上船,目睹其炮,益知非兵力所製伏。”就這樣,在炮口的威逼下,接受了璞鼎查提出議和的全部條款。八月二十九日,耆英、伊裏布在英國軍艦“皋華麗”號上,完全按照英方提出的條件,簽訂了《南京條約》(又稱《江南條約》)。
《南京條約》共十三款。主要內容有:
(1)中國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處為通商口岸,允許英國攜帶家眷寄居、貿易通商。英國可以在上述口岸設領事,管理商事;
(2)中國割讓香港給英國常遠據守主掌,任其立法治理;
(3)中國賠償英國鴉片煙價600萬銀元;
(4)英國商人在粵貿易,原歸商行辦理,現規定英國人在通商口岸,與何商交易均聽其便,中國賠英商欠款300萬銀元;
(5)中國賠償英國軍費1200萬銀元;
(6)以上三條計賠英款2100萬銀元,廣州贖城費在外。分期交清,按期未交足數,以每年百元加息五銀元:
(7)英國商人在通商各口應納進出口貨稅,均宜秉公議定細則;
(8)中國六百萬銀元鴉片賠款交足,英軍退出南京、白河口等,並不再阻攔中國各省商賈貿易,退出鎮江。但舟山、鼓浪嶼兩島英軍待賠款全部交清,各通商口岸開辟,方撤出;
(9)為英國效勞的奸細全然免罪,被監禁起來的要加恩釋放。
《南京條約》簽訂後,為了議定關稅稅率及其他有關問題,中英又在廣州繼續談判。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七月,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在香港公布。十月,耆英與璞鼎查在虎門簽訂《五口通商附粘善後條款》,亦稱《虎門條約》。
英國又從這兩個條約中取得了如下特權:
(1)領事裁判權。據五口通商章程,英國人在中國犯罪時,由英國領事按照英國法律處理:
(2)據五口通商章程,英商大部分主要進口貨物按時價的百分之五交稅;
(3)片麵的最惠國待遇。據虎門條約,中國將來給予其他國家任何權利時,英國人可一律均沾;
(4)英國可派軍艦常駐中國各通商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