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六日起,慈禧太後召集大臣,連續四天舉行禦前會議,主剿主撫兩派爭執不下。權衡利弊,慈禧太後決定宣戰,“大張撻伐,一決雌雄。”但是,“宣戰上諭”內容極其含糊,令有些屬下不知所措。同時,慈禧又麵諭李鴻章,讓他去向各國保證對義和團要“設法相機自懲辦。”由此,義和團受到內外夾困。
正在朝廷舉行禦前會議期間,聯軍以朝廷當局“並不傾力剿辦”義和團為借口,炮轟大沽口炮台,並迅速將其占領。隨後又水陸並進,進逼天津,義和團與之頑強作戰,雙方激戰一個月之久,此時聶士成的部隊加入了反抗聯軍的戰鬥。義和團曾一度占領了紫竹林租界。在激戰中,聯軍投入上萬人的兵力,而清軍主力卻按兵不動,致使義和團力單難支。七月十四日,天津被聯軍攻破。與此同時,北京義和團向東交民巷使館發起進攻,相繼燒毀了比利時、奧地利、荷蘭、意大利四國公使館,連續圍困各使館五十六天。八國聯軍攻陷天津後,於八月初向北京進攻,遭到義和團的阻擊,但清軍卻節節敗退,致使聯軍前進速度很快。八月十四日,聯軍攻占北京,慈禧太後率王公大臣倉皇出逃,義和團被迫退出北京,在八國聯軍的鎮壓下,義和團運動終遭失敗。
《辛醜條約》的簽訂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八月十四日,八國聯軍占據北京後,他們之間的矛盾日趨激化,形成英、俄兩國爭霸中國的局麵。沙俄為求得清政府對它獨占東北的承認,首先表示“認皇太後為合例”政府,李鴻章為議和全權代表,主張各國軍隊撤出北京,開始議和。沙俄獨占東北的陰謀,遭到各國的反對。英國不承認李鴻章為議和代表,反對聯軍從北京撤退,聲稱要等“中國立有合例政府才可開議”。德國在聯軍占據北京後繼續調兵,企圖以武力攻占煙台,進而搶占山東全省,並提出懲辦西太後,用以恫嚇清政府,以攫取更大的利益。日本是後起的強國,侵略中國時派兵最多,他與俄國爭奪中國東北有矛盾,所以支持英國的主張。法國企圖吞並雲南,對英國在兩廣的擴張極為不滿,所以支持俄國以抑製英國。美國為防止別國趁機強占中國更多的地盤,對自己不利,又第二次提出“門戶開放”政策,主張“保持中國的領土和行政的完整”,維持現在的西太後為首的清政府,實際上是要求對中國建立列強共管的局麵。這樣,經過長期反複鬥爭、妥協、協商,最後美國“門戶開放”政策逐漸被各國所接受。
十月四日,法國提出談判的六項條件:(一)懲辦各國公使提出的罪魁禍首;(二)禁止運入軍火;(三)給予各個國家、社團和個人的公平的賠償;(四)各國在駐北京使館設立永久性的衛隊;(五)拆毀大沽口炮台;(六)在北京至大沽口的道路線上選擇兩三處據點,實行軍事占領。十月十五日議和談判開始後,奕劻和李鴻章向各國代表發出一份同文照會,提出了一個“我們建議的初步和約”草案五款:第一,中國承認圍攻使館是違反國際公法,它已經認罪,並且保證以後不再發生類似事件。第二,中國承擔對各國償付賠款的責任。第三,中國同意根據各國的要求,重新訂立通商條約。第四,聯軍交還總理衙門機關和中國檔案。第五,和議開始後應立即宣布停戰。各國公使對中國的議和草案斷然拒絕,並蠻橫地斥之為“狂妄”,表示在列強之間達成協議之前,不能和中國代表進行談判。
各國代表在法國提出的六項談判條件基礎上,反複磋商,最後擬定了“議和大綱”十二條。此大綱基本上包括了後來正式和約的內容。十二月二十四日,外交團以照會形式,將“議和大綱”十二條交給清政府議和代表奕劻、李鴻章,轉達西安,並聲稱:所列全部條款,都是“無可更改”的。李鴻章為了保全西太後的地位,在談判過程中,奔走於列強公使間,特別請沙俄從中斡旋。他和俄國公使格爾思簽訂了《天津俄租界議定書》,承認俄國強占租界合法,甚至準備以東北主權作交易。在沙俄堅持下,列強終於同意用苛刻的條件換取對西太後的諒解。逃到西安的西太後懼列強以首禍議己,常驚惶不安。當她接閱“議和大綱”之後,如得免罪赦書,說:“今茲議約,不侵我權,不割我土地”,立即以“警念宗廟社稷,關係至重,不得不委屈求全”為詞,於十二月二十七日電複奕劻、李鴻章:“所有十二條大綱,應即照允”。此後,各國在強迫清政府懲辦禍首和勒索最大限度賠款及保證上,又展開了長達九個月的爭論,直至和約內容已經基本確定之後,列強才開始同中國全權代表商談餘下的一些細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