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引言——創造從無到有的奇跡
經曆了“文革”之後,整個中國百廢待興,浙江也不例外。20世紀80年代初,溫州地區甚至流行著“永嘉單幹,平陽討飯,文成人販,洞頭靠貸款吃飯”的民謠,這裏提到的討飯的“平陽”指的便是現在蒼南的錢庫、宜山、金鄉一帶。
1981年6月18日,國務院下發了《關於浙江省設立蒼南縣的批複》,新設立的蒼南縣管轄原屬平陽縣的7個區72個公社,縣城設在靈溪鎮。浙江省人民政府隨即下發了《關於平陽縣劃分為平陽、蒼南兩個縣的通知》。1981年10月10日,省委發文建立蒼南縣委、縣政府。盧聲亮同誌任縣委書記,金國仙同誌任縣委副書記、代縣長。1982年4月,成立了縣城建設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同時,決定在鼇江南岸成立沿江港區,開發全縣的物資集散中心。
1981年分縣的時候,蒼南可以說是一窮二白,有人甚至說是“蒼南蒼南,淚下愴然”。蒼南的麵積是1261平方公裏,人口92萬多,但工業總產值隻有6000多萬元,其中全民工業產值隻有1609萬元,稅收876萬元。大的國營工廠、中小學、醫院幾乎都留在平陽,隻有五個小酒廠和一些小米廠。城鎮很少,基礎設施落後,各方麵的條件都很差,可以說是一張白紙。建縣最初的十年中,蒼南縣內部分大鎮間的公路仍為沙石路麵,坑坑窪窪,行車相當困難,鄉鎮之間來往非常不便。
新建立的蒼南縣麵臨經濟發展和大規模社會基礎設施建設的艱巨任務。蒼南縣委、縣政府開始辦公後,便對蒼南的縣情進行了分析,認為針對蒼南建縣之初基礎薄弱、地少人多、公有製經濟不占優勢的情況,要解決百姓的生活、就業問題,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社會事業,主要得靠民營經濟。
蒼南建縣,恰好伴隨中國改革開放的步伐。建縣三十年來的成就發芽於改革開放的大環境裏,成長在溫州地方政府的保護和扶持下,更植根於蒼南人“敢為天下先”的精神中。
在改革開放之初,溫州就出現了個體戶、雇工經營、合夥合作等經濟社會現象。
當時,國家對個體私營經濟的政策尚不明朗,社會上對個體私營經濟,對雇工、個體老板都有許多看法,甚至有嚴厲的批評和責難。在這種社會政治壓力下,溫州政府不唯上是從,不消極觀望,更不明哲保身,而是頂住壓力,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為“草根經濟”的發展提供盡可能寬鬆的環境。
1978年,溫州市政府頒發了全國第一個《私營企業管理暫行條例》,確認“掛戶經營”的合法性,默許農村民間融資市場的發展,並給股份合作企業戴上集體企業的“紅帽子”。這些政治上要冒風險的舉動,很好地保護了剛剛產生不久的個體私營企業,加快了孵化和發展民營企業的步伐。1982年,溫州市市委、市政府在袁芳烈的主持下召開了溫州農村專業戶和重點戶代表參加的“兩戶大會”,明確宣布了發展商品經濟的鼓勵措施。1987年,在姓“資”姓“社”問題還爭論不休的情況下,溫州各地就大膽確立非國有投資在投資計劃中的地位;鄧小平南方談話之後,溫州抓住機遇,出台政策引導民營企業向工業園區集聚。從1987年開始,溫州市黨政部門又先後出台了8個地方性規範性文件,對發展非公有製經濟提出“四個不限”、“六個平等”,(即不限發展比例、不限發展速度、不限經營方式、不限經營規模;登記申報平等、收費標準平等、稅賦平等、金融貸款平等、市場準入平等、部門服務平等),為商品經濟發展提供政策性支持,從而在全市進一步形成適合個私經濟發展的氛圍。90年代中期,在溫州經濟尤其是民營經濟的發展麵臨自身結構嚴重製約的緊要關頭,溫州市政府一方麵審時度勢,幫助企業進行自身產品結構、技術結構、組織結構的改造更新和升級,在企業用地、信貸、投資、稅收等方麵予以保護支持;另一方麵加強引導管理,提出“質量興市、科技興市、立法治市”和“名牌溫州”、“誠信溫州”的口號,下大力氣抓產品質量,製止無序競爭。溫州地方政府將開明的“作為”和巧妙的“不作為”相結合,為該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激發並保護了溫州人的創造力。
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溫州地方政府的鼓勵扶持、獨特的地理環境和生存狀態全麵激活了蒼南人的文化基因,造就了“敢吃第一口,勇為天下先”的蒼南精神,哺育了蒼南人特別能適應市場經濟的思想觀念和行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