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三峽工程的論證、決策與大江截流的實現
研究三峽工程,可上溯到70多年以前。中國民主革命先驅孫中山先生最早提出了三峽工程設想。早在1919年,他在《實業計劃》一文中,提出在三峽上"以閘堰其水,使舟得以溯流以行,而又可資其水力"。30年代和40年代,國民黨政府和美國政府曾對三峽工程合作進行過勘測設計和研究工作。1945年,國民黨政府資源委員會邀集有關單位組成三峽水力發電技術研究委員會,這個委員會曾討論過三峽計劃,包括航運、灌溉、庫區淹沒、人口遷移、肥料製造和庫區測量等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毛澤東、周恩來、鄧小平等都關心和過問過長江流域規劃和三峽工程建設問題。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在地質、電力、交通等部門的協同下,開展了長江流域綜合利用規劃編製和三峽工程的勘測設計研究。1958年3月,黨中央通過了《關於三峽水利樞紐和長江流域規劃的意見》,提出對三峽工程要采取積極準備和論證充分可靠的方針。此後的30年,對三峽工程的研究一直不斷。1979年,規劃單位建設壩址選在西陵峽的三鬥坪。1983年,長江流域規劃辦公室提出正常蓄水位150米的三峽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1984年9月,重慶市人民政府建議將正常蓄水位提高,以便萬噸級船隊能直達重慶港。國家計委、國家科委受國務院委托對三峽工程的水位進一步組織論證,取得一批成果。
對於三峽工程建與不建,早建或晚建以及建設方案,國內外許多人士提出了各種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對此十分重視,並於1986年發出《關於長江三峽工程論證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進一步對三峽工程進行論證。然後成立了由原水利電力部組織的"三峽工程論證領導小組"。廣泛組織各方麵專家,組成地質地震、樞紐建設物、水文、防洪、泥沙、航運、電力係統、機電設備、移民、生態與環境、綜合規劃與水位、施工、投資估算、綜合經濟評價共14個專家組,並聘請國務院所屬17個部門和單位,中科院所屬的12個院所,28所高等院校和8個省市專業部門共40個專業的412位專家,對三峽工程展開了全麵論證。論證的內容主要集中在興建三峽工程的必要性、技術上的可行性、水庫移民安置、生態環境問題、經濟上的合理性、三峽工程的建設方案和興建時機等方麵。論證的程序是先專題後綜合,專題與綜合交叉結合。各專家組首先審查各專題的基本資料,製定專題論證綱要,進行初步論證工作。在初步論證的基礎上,綜合擇優選出有代表性的設計水位方案,再由各專家組深入論證。1988年11月,論證工作全部結束。14個專家組提出各自的論證報告。在這基礎上編寫出三峽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經過進一步論證提出的三峽工程可行性報告認為,三峽工程對四個現代化建設是必要的,技術上是可行的,經濟上是合理的,建比不建好,早建比晚建有利。
興建三峽工程的必要性:
可以控製長江上遊洪水,減免長江中下遊廣大地區洪水災害,保障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
可以為華中、華東及川東地區提供大量的電力,可有效地緩和這些地區能源供應長期緊張的矛盾。
使宜昌至重慶間航運條件顯著改善,為萬噸級船隊直達重慶創造條件。
興建三峽工程的可行性:
關於工程的技術可行性。論證認為三峽工程基本資料充分可靠,前期工作相當充分,工程建設中需要解決的技術難題已有明確結論,技術上沒有不可逾越的障礙,在技術上是可行的。
關於移民和生態環境。論證明確要以建立和維護良好生態環境為目標,對庫區進行改造和重建,改變對移民安置的一次性補償的辦法,采取開發性移民的方針,即為移民全麵安排生產和生活條件,並為庫區的長遠發展創造條件。並認為工程越早建對移民工程越有利。三峽工程對生態與環境盡管有不利影響,但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重視,並建立長江流域生態與環境的監測係統,進行跟蹤監測,以便及時做出科學預斷和采取對策。
關於投資問題。論證結論認為,投資計算的基礎是可靠的,通過多渠道集資,我國現階段國力是可以承擔的。
關於興建時機。錢正英在《我對長江三峽工程的認識》一文中指出:在50年代和60年代工程不能上馬。到70年代也隻能在降低三峽工程規模的條件下上馬。但到80和90年代,三峽工程的建設是符合國民經濟水平的。因為現在全國每年投產的發電能力超過1000萬千瓦,每年的電力投資超過300億元。即使不建三峽工程,華中和華東也必須建設其他電站。而長江三峽的年均水量達4500億立方米,建壩後可轉化為高達840億千瓦小時的年均電量,條件十分優越。在投資上,即使將三峽工程的全部投資納入電力投資,它占全國電力投資的比重將不超過當年的葛洲壩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