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作出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嚴打"統一行動的決策後,各級黨委、政府立即部署,迅速行動,於4月下旬和5月下旬相繼打了兩個戰役。一批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的大案相繼被破獲;抓獲一大批嚴重刑事案犯,包括一批負案在逃的案犯;鏟除了一批違法犯罪團夥,包括一些帶黑社會性質的團體;同時查封、取締了一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娛樂場所,收繳了大批非法槍支、彈藥及管製刀具。各地在"嚴打"鬥爭中,還針對治安問題突出的地區、部位和路段,采取多種措施,開展重點整治工作,一批"車匪路霸"、"煤霸"、"市霸"、"菜霸"相繼落入法網。1996年6月30日,全國深入持久開展"嚴打"暨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會議在河北省承德市舉行。會議總結了前一段時期"嚴打"取得的成績,布署了開展"嚴打"第三戰役的任務,強調這個戰役是前兩個戰役的深入,是一場攻堅戰,也是這場"嚴打"行動能否取得預期成效的決定性一仗。會議要求,要進一步廣泛深人地宣傳發動廣大群眾,把各部門、各單位的幹部職工和城鄉基層的居民群眾都發動起來,提供線索,檢舉揭發犯罪分子,建立各種防範製度,堵塞犯罪空隙;在破大案上要有新的突破;對重大逃犯要組織專門力量追捕,多做逃犯家屬和知情群眾的工作,特別要做好基層幹部和內部人員的工作,用黨紀、政紀約束他們,促使他們積極主動地配合政法機關敦促逃犯主動投案自首;采取強有力的措施,深挖那些隱藏較深的,特別是與我內部有牽連的犯罪團夥和流氓惡勢力,有的要由上級主管部門派工作組下去督辦,加快預審、批捕、起訴和審判的進度,依法從重從快懲處"嚴打"運動中抓獲的嚴重刑事犯罪分子,讓群眾看到更多的突破。
會議指出,通過這次"嚴打"集中統一行動,各地應基本實現:一是破大案、追逃犯、打團夥有較大進展;二是一些治安混亂的地方得到有效整治,治安狀況有明顯改觀,社會各界比較滿意;三是當地突出的治安問題和社會醜惡現象初步得到解決;四是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有所收斂,廣大群眾的安全感有所增強,同犯罪分子作鬥爭的積極性有所提高。
會議特別強調,同刑事犯罪作鬥爭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必須反複狠抓、長期作戰、堅持不懈。像這次全國性的集中統一行動,今後根據治安形勢需要,隔一定時期就要開展一次。從長遠看,真正解決社會治安問題,還要依靠深入持久地開展"嚴打"鬥爭,依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全麵落實,這才是社會長治久安的根本出路。
月8日,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再次提出,根據維護社會治安的需要部署全國集中統一行動,針對突出的治安問題及時組織專項鬥爭和在日常工作中堅持貫徹"嚴打"方針,這是進行"嚴打"的三種基本工作形式,把這三種形式運用好、結合好,是保持"嚴打"聲勢,搞好"嚴打"鬥爭的成功經驗,我們必須根據社會治安的實際情況,適時采取有效方式,把"嚴打"鬥爭深人持久地進行下去。
這場全國範圍的"嚴打"鬥爭,受到中央、地方各級政府及社會各界人士的高度重視,在打擊刑事犯罪方麵取得了明顯的效果。其中,廣東省公安機關僅用54小時就偵破了中山市發生的持槍搶劫銀行案;山西省鏟除了一批橫行鄉裏、稱霸街頭的惡勢力;山東省青島市公安局抓獲了越獄潛逃長達8年的重大案犯韓明東,據審查,由韓明東等4人組成的特大犯罪團夥自1993年以來,先後殺人、搶劫、盜竊作案近200起,殺3人,盜搶財物40多萬元。"嚴打"懲治了一大批嚴重刑事犯罪分子,打擊了一些黑社會惡勢力頂風作案的囂張氣焰,緩解了社會中存在的突出治安問題,合乎民情,順平民意,受到廣大群眾的歡迎。同時,"嚴打"也為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是保證社會長治久安的一項有益措施。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否決所謂"中國人權狀況"議案
1996年4月23日,由歐洲聯盟提出,得到美國竭力支持的所謂"中國人權狀況"議案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52屆會議審議程序中被否決,美國等西方國家借人權問題幹涉中國內政的圖謀又一次遭到了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