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樂音樂的興起
1450年至1550年是複調聲樂藝術發展的重要時期。與此同時,器樂音樂也逐漸從聲樂、舞蹈伴奏中分離出來,成為獨立的器樂音樂的體裁和形式。
在中世紀時期,器樂在宗教音樂領域備受排斥。但隨著文藝複興時期世俗音樂以及複調音樂的發展,樂譜印刷、樂器書籍出版數量的增多,作曲家創作興趣的日漸廣泛,器樂音樂的地位日益提升。
這一時期的管樂器的數量和品種不斷增加,樂器分族成套製成,從低聲部到高聲部的整個音域可以獲得統一的音色。這一時期的器樂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詩琴(又譯琉特琴,1ute)音樂,另一類是管風琴音樂。詩琴的音樂作品大多足由舞曲改編而成的,大多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兩拍子、中速度的舞曲,第二部分是三拍子、速度較快的舞曲。這種按不同拍節、不同速度來組成樂曲的方式,為後來組曲(suite)的產生奠定了基礎、管風琴類的音樂作品主要運用的是模仿對位的手法,音樂的主題大多具有歌唱性,作品織體較為簡單,複調手法的運用也難稱豐富,但音樂所表現出的熱情與質樸使其至今仍具有感人的藝術魅力。
這一時期的樂器在構造及發音性能方麵都得到了進一步完善:弦樂器主要有詩琴、豎琴、維奧拉琴;管樂器主要有小號、長號、短號、低音管;鍵盤樂器主要有管風琴、古鋼琴。
樂器的繁榮,當然也出現了許多出色的演奏家。例如琉特琴演奏家斯皮納齊諾(FrancescoSpinaccino),弗蘭切斯卡·達·米蘭諾(FrancescadaMilano)創作的琉特琴曲,後來,著名的演奏家又有帕都亞的安東尼奧·羅塔(AntonioRotta)、波隆那人馬爾克·安東尼奧·德爾皮法羅(MarcAntoniodelPifaro)、米蘭人彼德羅·保羅·布羅諾(PietroPaoloBurrono)等等。1590年,琉特琴的演奏和創作達到了一個高峰,以喬瓦尼·安東尼奧·泰爾齊(GiovannlAntoritoTerzi)和西莫內·莫利納羅(SimoneMolinaro)為代表,他們的樂譜體現了琉特琴當時高超的水平和風格。
管風琴和鍵盤樂器(楔槌鍵琴和羽管、鍵琴)也有了很高的演奏水平。佛蘭芒樂派的演奏家這時逐漸被意大利人所取代,出現了像吉羅拉莫·卡瓦佐尼(GirolamoCavazzoni)、克勞迪奧·梅魯洛(ClaudioMerulo)、安德烈亞·加布列埃裏(AndreaGabrieli)及其侄子兼學生喬瓦尼·加布列埃裏(GiovanniGabrieli)等著名的演奏家和作曲家。
新教音樂
路德和德國的新教音樂
宗教改革運動的發起者和新教的創始人馬丁·路德(1483—1546)本人是個音樂愛好者。他進行教會改革時,非常重視音樂。馬丁·路德在1517年10月30日起草的《九十五條論綱》裏,公開自己的宗教觀點:認為人人都可以有與上帝溝通的機會,無須教會或者教士們的代理;主張取消神職人員的特權,否定教皇的權威;要求人們從教會的禁錮中解脫出來,不以教會規定的那套煩瑣的禮拜方式、朝拜聖地以及向教會做出“善舉”來實現自己的信仰。這些主張都反映了新興資產階級所倡導的“廉價教會”思想,點燃了一場大規模的宗歉改革運動之火。以馬丁·路德為代表的一派改革者及擁護者們被人稱為“路德教”,經過近三十年的不懈鬥爭,終於取得了合法地位,並將其聲勢傳播到歐洲各國。
作為天主教神父的馬丁·路德熟悉並熱愛宗教音樂,他把對宗教音樂的改革作為簡化宗教儀式的重要部分,將《聖經》由希伯來文或希臘文譯成德文,選用流行的德國古老聖歌或民間歌曲填詞,吸取尼德蘭樂派的複調技法,創造了一種被稱為“聖詠合唱”(又被稱為“眾讚歌”)的四部合唱形式來作為新教的聖歌,高音聲部為旋律,其他三個聲部為伴唱,有大、小調式的運用,已表現出主調音樂的風格特征,其中《上帝是我們堅固的堡壘》相傳出自馬丁·路德之手,是最為流行的一首聖詠合唱,被恩格斯譽為“十六世紀的《馬賽曲》”。
馬丁·路德對宗教音樂的改革具有深遠的曆史意義,影響了後代作曲家在這一體裁中的創作傾向。17—18世紀,海因裏希·許茨為路德教會創作了許多眾讚歌作品,巴赫也同樣為後人留下了一些這方麵的範例。
其他新教教會的音樂
法國神學家、西歐宗教改革的重要人物加爾文(JeanCalvin,1509—1564)對天主教禮儀采取了極其嚴格的態度,他的教會裏嚴禁會眾演唱《聖經》以外的任何歌詞,甚至不提倡教友在家庭中演唱除法國的歌謠曲中與宗教相關者之外的任何音樂。他還反對在教會裏使用複調音樂,連為讚美詩作簡單的伴奏也禁止。
加爾文1538年被驅逐出日內瓦,到斯特拉斯堡避難。在那裏,他聽到了德國人格萊特(MatthiasGrieter)指揮會眾唱讚美詩,受到啟發,態度有所改變。1541年,他回到日內瓦不久,便在社區裏組織了教會的音樂社團,並效法德國人的做法,鼓勵會眾演唱讚美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