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文藝複興時期的音樂(3 / 3)

加爾文教的音樂以讚美詩為主,它們都是由《聖經·詩篇》譯成有格律的詞,配上簡單的旋律,這些曲調多數為聖詠,少數是新寫的曲調。

英國教會1534年同羅馬教會決裂。一些新教極端分子主張在教會禮儀中取消音樂,但此意見未實行。亨利八世允許保存拉丁文教會音樂。但愛德華六世(1547—1553在位)限製複調音樂,取消教會的音樂組織,摧毀管風琴等,一度使教會音樂受到破壞。英國的新教發展的也是為會眾演唱的樸素的簡單的音樂。

天主教音樂

天主教音樂

為了對抗新教改革,羅馬天主教會自身也開展了一場改革運動,稱為反宗教改革運動。從1545年到1563年,羅馬教皇在特蘭托城召開了長達18年的天主教宗教會議。其主要目的是捍衛天主教教義,清除教會的腐化墮落現象,改良一些常規製度。會議在對抗新教的宗教改革、整頓和複興天主教方麵取得了成果;同時,會議針對教堂音樂中充斥的世俗情調、有失虔誠的態度等“腐化或淫穢的東西”也提出了一些改良指令。

反宗教改革精神在音樂創作中的影響,在帕萊斯特裏那的創作中得以充分反映。

天主教音樂的代表是帕利斯特裏那(GiovannidaPalestrina,1525或1594)生於羅馬附近的帕萊斯特裏那小鎮。他曾在羅馬擔任唱詩班男童歌手並接受早期音樂教育,後於1544年應邀在他的故鄉小鎮擔任管風琴手和唱詩班指揮。1551年任羅馬聖彼得教堂朱莉亞聖樂團指揮,1555年參加教皇教皇唱詩班,同年因結婚觸犯教規而被解職。後又在羅馬聖約翰·拉特蘭大教堂、聖瑪利亞大教堂任職。1565年至1571年任教於羅馬新創辦的耶酥會神學院,1571年應召重返聖彼得教堂擔任朱莉亞聖樂團指揮,直至1594年去世為止,

帕利斯特裏那的創作同反改革的時代密切相關,其主要成就是宗教音樂,以彌撒曲最為突出。

帕利斯特裏那的音樂風格,尤其是後期的風格深深地刻上了時代的烙印。教皇庇護四世和五世禁止彌撒曲的對位過於複雜,禁止出現與經文無關的歌詞,帕利斯特裏那晚期作品嚴格地遵守了這些規定。他的音樂的最大特點在於其節製性和適度性。

帕利斯特裏那在音樂史上占有一定地位。因為沒有一個人像他那樣精通複調技術又能同時按照教會音樂的限製創作如此完美的音樂;他的同時代人之中,也沒有人能像他那樣成功地把羅馬天主教會反改革時期音樂的功能和美學目的作如此成功的反映。

16世紀晚期的作曲家還有拉索(OrlandodiLasso,1532—1594),他和帕利斯特裏那生活在同一個時代,也是一位出類拔萃的作曲家。他主要是一位教會音樂作曲家,但多才多藝,譜寫過許多意大利的牧歌、法國的歌謠和德國的利德。他青年時期在各國的教會和宮廷服務,後為慕尼黑的巴伐利亞公爵服務近三十年,因此對各種風格掌握嫻熟。拉索則從不限製自己,每種體裁都寫,而在宗教音樂方麵,其經文歌成就輝煌。他的150首法文歌曲中有些是整個世紀這一體裁中最優秀的作品,如《蘇珊的一天》是16世紀歐洲流傳最廣的歌曲之一,他的90餘首德國利德歌曲又體現了他在風格和形式上的多樣化。

拉索的最大特點是他比任何一位16至17世紀的作曲家更能理解歌詞的意義並駕馭他的音樂來表現它們。在風格上,拉索與帕利斯特裏那那種深思熟慮的、節製的特點不同,他的音樂更衝動,富有情感和活力。

拉索晚年也深受反改革的時代影響,作品在風格上有較大變化,更有節製性,更為嚴峻。許多經文歌不再采用他早年所喜愛的文藝複興文學,而轉向直接采用教會禮儀中使用的歌詞,有的雖不是教會禮儀的,但也失去了早期創作的光輝。晚年,他沒有再寫世俗歌曲。

威尼斯樂派

16世紀的威尼斯是意大利僅次於羅馬的大城市,由於其社會、地理環境相對獨立。威尼斯的政府資助聖·馬克大教堂,給其合唱指導和管風琴師優厚的待遇。這裏的神職人員和音樂家也對總督負責。這些音樂家都是精選的富有盛名的大藝術家,不僅能指揮和演奏,而且都是優秀的作曲家。其中包括維拉爾特(AdrianWillaert)、羅列、紮利諾(GioseffeZarlino)、加布列埃裏叔侄等。

在上述條件影響下,威尼斯樂派的宗教音樂富麗堂皇,色彩絢麗,以其豐滿充實的織體著稱。作品中主調因素多於對位因素,音色變化多樣。該樂派最突出的音樂形式是複合合唱經文歌(polychoralmotet),采用兩個以至五個合唱隊,各有其高低音聲部,除管風琴外,還使用薩克布號、短號和維拉琴等。威尼斯樂派的經文歌不像佛蘭芒樂派那樣注重複調的旋律線條,而是更加強調和弦性的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