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古典時期音樂(2 / 3)

意大利的多米尼科·阿爾貝蒂(D.Alberti,1710—1740),同樣在早期羽管鍵琴奏鳴曲的創作中做出貢獻。由他創作的一種被稱為“阿爾貝蒂低音”手法,即左手以不斷反複的分解和弦的伴奏音型從屬於右手旋律(整體和聲節奏變化緩慢)的手法影響深遠,海頓,奠紮特、貝多芬等都不鄙棄它,一直應用到19世紀以後。

交響曲

交響曲(Symphony)這種體裁的直接來源是意大利歌劇序曲。序曲在1700年前後采用三樂章的結構,順序是快—慢—快。早期的序曲與歌劇沒有音樂上的聯係,它們可以作為獨立樂曲在音樂會上演出。因此,1730年前後,意大利作曲家開始用歌劇序曲的總布局來創作音樂會交響曲。如薩馬爾蒂尼、納爾多·迪·卡普阿、加盧皮,約梅利等。而德國、奧地利作曲家不久即效法意大利,於是形成了以曼海姆樂派,柏林樂派和維也納樂派為代表的三個音樂中心。

曼海姆樂派因擁有一個極負盛名的管弦樂隊而享譽全歐。這一樂隊由約翰·斯塔米茨(1717—1757)領導,代表人物還有霍爾茨鮑爾(L.Holzbauer,1711—1783)、裏赫特、坎納比希(C,Cannabich,1731—1798)、斯塔米茨的兒子卡爾·斯塔米茨(C.Stamitz,1745—1801)、安東·斯塔米茨(AntonStamitz,1754—1809)等。此樂隊的顯著成就在於他們的演奏風格。他們用管弦樂隊奏出從pp到ff的細膩的力度變化。

曼海姆樂派的作品以主調音樂為主,突出小提琴的旋律線條;一般不再使用通奏低音,而將各聲部樂潛全部標明;樂隊編製已趨完整,開始應用管樂,而且管樂不再隻為小提琴伴奏,而是注意發揮個性;樂隊指揮由羽管鍵琴演奏者換為首席小提琴擔任。

“柏林樂派”在交響曲創作領域裏同樣發揮了巨大作用。兩個主要成員是格勞恩和c.P.E.巴赫。他們的交響曲始終保持三個樂章結構,且很少在一個樂章內采用對比主題。但他們創始了用動力性的、有機統一的、嚴肅的、仿戲劇的風格來發展主題的技巧,同時又以對位要素來豐富交響織體。

維也納是歐洲另一個早期交響樂的中心。這裏的作曲家蒙恩、瓦根賽爾都是海頓、莫紮特的前輩。他們的音樂及後來較年輕的戈斯曼、米夏埃爾·海頓(約瑟夫·海頓之弟)的作品,都帶有典雅的維也納式的抒情性和幽默感。蒙恩是第一位創作帶小步舞曲的4樂章結構交響曲的維也納作曲家(1740)。瓦根賽爾創作的交響曲依然使用三個樂章,但主題間已顯示出更強的對比性。維也納作曲家大多喜歡在奏鳴曲式中應用對比的主題群。

總之,18世紀下半葉奏鳴曲式和交響套曲原則逐漸成熟。而集前人之大成,把器樂發展推向高峰的是維也納古典樂派,其奠基人是海頓、莫紮特。

音樂代表人物

弗朗茨·約瑟夫·海頓(FranzJosephHaydn,1732—1809)(圖)

海頓1732年4月1日生於奧地利東部靠近匈牙利邊境的小鎮羅勞村。1809年5月31日逝世於維也納。他出身貧困,從小在艱苦條件下學習音樂,作曲主要靠自學,成年後長期任宮廷樂長,成為當時首屈一指的音樂家。海頓在埃斯泰爾哈濟宮廷度過了一生最可貴的三十年,他的大部分佳作就是在這期間完成的,包括約60部交響曲,40部首弦樂四重奏,約30首鋼琴奏鳴曲,5首彌撒曲和11部歌劇等。1764年他的作品在巴黎出版,1765年他的名字第一次出現在英國的報紙上。1781年結識莫紮特時他已蜚聲歐洲。八十年代的海頓到了創作上的成熟時期,1791年、1794年他兩度赴英,備受歡迎。

海頓是古典時期音樂的開拓者,他尤其為交響樂和四重奏的發展作出了重要品貢獻。據統計,他作有108首交響曲、68首四重奏,大量序曲、協奏曲、嬉遊曲、小夜曲。上低音維奧爾琴三重奏、弦樂三重奏、鋼琴三重奏及其他室內樂;47首鋼琴奏鳴曲、26部歌劇、4部清唱劇、歌曲、詠歎調、康塔塔、彌撒曲等等。

海頓的交響曲創作大體可分為四個時期,除少數外,大多數交響曲的標題是後人根據他寫作的地點或其他原因取名的。

早期(六十年代)的交響曲寫於海頓初到埃斯特哈齊宮廷之時。這時期的小步舞曲樂章愉快優美的音樂形象,明朗的配器和豐富的樂思,都已顯示出海頓交響曲的特征。代表作品有《早晨》、《中午》、《夜晚》交響曲(第6—8首)等。

第二時期70年代初(1771—1774)的交響曲,如第44《哀悼》、第45《告別》、第47、第49《熱情》、第52交響曲,作品的規模都更大了,主題更為大膽,氣息更為寬闊,並含有相對比的樂思。

第三時期1774—1788年的交響曲,一方麵恢複了他原有的愉快、幽默、朋朗,同時又變得更流暢,更細致,更光彩、自信,並有較多的個性。此間他的六首《巴黎交響曲》(1784—1786)和第88—92交響曲(1787—1788)標誌著他的交響曲創作開始走向全盛,它們大都體現了上述風格。

四重奏是海頓創作的另一個重要領域。海頓對古典主義的弦樂四重奏作出了重要的貢獻。這一體裁經海頓之手逐漸固定,即由第一、二小提琴、中音提琴、大提琴四個樂手演奏,每個聲部都處於平等的地位,像是在對話。四重奏一般采用奏鳴曲形式,不僅體現了18世紀上半葉奧地利維也納宮廷及家庭自娛音樂生活的需要,也體現了作曲家創作技巧的精湛純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