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族風俗是隨著漢民族的形成而形成,隨著漢民族的發展而發展的。秦始皇統一中國後,經過先秦的長期孕育的漢族風俗,終於在秦漢時期初步形成;並經魏晉南北朝時期的變異和重構,和隋唐時期的不斷整合和發展,已基本成型;再經五代宋元時期的變異和重構,到明清時重新整合和發展,已達到它在封建社會中應有的高度;但到了清代後期,由於西方文化的進入,迫使它進行了再次的重構和整合,並實現了由古代風俗向近代風俗的曆史性轉變。
一、 漢族風俗在先秦時期的孕育
先秦時期,夏商周三代時,以農耕文化為特征的華夏民族,其風俗文化圈已基本形成。早期農業時代的各種風俗活動已具雛形。如在農業生產風俗方麵,隨著夏曆的發明和使用,於農業生產密切相關的二十四節氣風俗也逐漸出現,並相繼產生了與此相關的農業節候、耕植、祭祀、慶典等風俗事象。在婚姻風俗方麵,周時已有同姓不婚的習俗,《左傳·僖公二十三》曰:“男女同姓,其生不番”;並出現了男女婚姻的中介人“媒妁”,《詩經·衛風·氓》曰:“非我衍期,子無良媒”;並把一些原始社會風俗神聖化、規範化並演變上升為禮俗,以統帥全國,以“廣教化、美風俗”《荀子·王製》,“序官”。如《儀禮·士昏禮》即規定了締結婚姻的六道程序: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即所謂的婚姻“六禮”。這一切都成為後來秦漢統治者風俗的主要習俗基礎。
中國歲時禮俗的諸多元素在先秦時代就已滋生,但並沒有孕育成嚴格意義上的節日形態。首先,當時的節俗並不像後世演化的那麼歡天喜地,稱“佳節良辰”,而都是些極不吉利的日子,各有所禁忌,非“凶”即“惡”。其次,當時民間宗教信仰仍多停留於自然崇拜階段,所奉的神明實際上都是“靈物”,而不是人格化的神,且又多又雜。諸如牽牛織女、文昌紫微都是星宿,門灶等也隻被視為有“靈”而非有“神”。也就是說,當時的許多信仰崇拜現象還停留在“萬物有靈”論階段,還未進入“多神”論階段。還有,人的因素也很少滲入其間,節俗的人情味很淡,曆史的積澱還未在節日風俗中顯現出來。這些雖阻礙了當時節俗的定型化,但也為後來漢族風俗形成時節日習俗的固定化和模式化作了足夠的準備。
進入春秋戰國,長期分裂,數百年間,戰亂不息。社會大變動,使禮樂征伐自天子出的格局被打破了,“周末崩離,賓射宴饗食之則,罕複能行,冠婚飲食之法,又多變遷。” 《晉書》卷21《禮誌》。這種禮崩樂壞,社會動蕩不安的時代環境也不利於風俗文化的充分展開和顯現。秦漢之前,除黃河中遊地區的中原風俗外,我國境內還存在著許多各具特色的地域性風俗,其間的差異非常明顯。中原、齊魯、燕趙、荊楚、吳越、巴蜀等地的風俗文化各自都有本身的特色。因此,風俗文化的融合和定型尚有待於國家統一,隻能留給秦漢了。
1.漢族風俗在秦漢時期的初步形成
秦王朝建立後,疆域在“東至海暨朝鮮,西至臨洮、羌中,南至北向戶,北據河為塞、並陰山至遼東”。 《史記·秦始皇本紀》。在這樣遼闊的土地上,風尚習俗難免千差萬別,“七國異族,諸侯製法,各殊其俗” 《淮南子·覽冥》,秦始皇依韓非所言,靠法令和刑罰來糾肅風氣,清除惡俗。如針對會稽一帶的淫亂風氣,專門立石宣布:“夫為寄豕叚 ,殺之無罪”,“妻為逃嫁,子不得母”。 《會稽刻石》,見《史記·秦皇本紀》。尤其當一些傳統風俗與統治者的利益相抵觸時,統治者便以相當嚴厲的措施“移風易俗”。如秦王朝為了防止六國貴族的東山再起和勞動人民的結集反抗,用強製命令甚或暴力的手段,對春秋戰國以來傳統的民間執兵習武的社會風尚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掃蕩;並以國家法令的形式強行罷除了民間傳統的“講武之禮”,嚴禁聚眾結社,練武習藝。
兩漢時期,繼續以政權幹涉的方式答對風俗進行整飭。如“會稽俗多淫祀,好卜筮,民一以牛祭。” 應劭:《風俗通義》卷九,“怪神”。第五倫任會稽太守時,下令禁絕“淫祀”,“移書屬縣,曉諭百姓,民不得有出門之祀。督課部吏,張設罪罰。犯,尉以下。巫祝依托鬼神,恐怖愚民,皆按論之,有屠生輒行罰。民初恐怖。”在第五倫鐵腕政策之下,會稽人好淫祀的習俗雖未禁絕,卻也有所改變。
兩漢“統一”風俗的行為除了以律法嚴加控製外,更多的注重以經治國,以經易風,力圖將一切風俗習慣納入儒家的道德規範之中,以達到“整齊風俗”的目的,以共同的文化來凝聚和劃一人們的生活方式。兩漢時期,統治者將先秦流傳下來的包括婚禮在內的各種禮製,均加以重新整理和規範。如平帝元始之年,詔“劉歆等雜定婚禮,四輔、公卿、大夫、博士、郎、家屬,皆以禮娶,親迎立軺併馬” 《漢書》卷一二《平帝紀》;婚儀則被納入儒家模式,要求與傳統六禮完全相同。這是第一次以國家名義製定的婚禮製度。即使是人們日常穿著的“衣”,漢儒也根據經學強調衣著尊卑等級,如董仲舒和班固都提出,“王者必複命而後王。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表德勸善,別尊卑也。” 《白虎通·衣裳》。在行的方麵,王莽曾“奏為男女異路之製” 《漢書·王莽傳》。;又據《白虎通》記載,漢人乘車尚須遵“車教之道”。 而這種“車教之道”就是“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