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漢族風俗的形成和發展(1)(2 / 3)

經過兩漢統治者的大力整肅,使得漢代的異地異俗開始出現趨同的態勢。隨著時間的推移,愈來愈明顯地出現了天下為一,萬裏同風的格局。漢族各居住區的衣、食、住、行,婚姻、喪葬以及其他的禮儀習俗,都逐漸呈現出大同小異的形態。

然而,在兩漢這種基本統一的格局下,各地的風俗、習慣在具體的細節方麵又各有自己的特色,呈現出多樣化的風采。正如《漢書·地理誌》所曰:代(代州)、石(石邑)之地“人民矜懻忮,好氣,任俠為奸,不事農商”;“中山地薄人眾”,“丈夫相聚遊戲,悲歌慷慨”,“女子則鼓鳴瑟,跕屣,遊媚貴富”; “上穀至遼東”,“民雕捍少慮”;齊地“其俗寬緩闊達而足智,好議論”,有“大國之風”;鄒魯“俗好儒”,“地小人眾,儉嗇,畏罪遠邪”;西楚“其俗剽輕,易發怒”, 《史記·貨殖列傳》。如此等等。

與此同時,除夕、元旦、人日、元宵、上巳、寒食、端午、七夕、重陽等主要歲時節日的習俗內容也於兩漢時期基本定型。如年俗,最能顯現年俗文化內涵的貼門神、掛桃符、逐儺和放爆竹等習俗,在漢代均已出現,主要元素均已具備,足以說明漢代的年節已經成型。

這一切均可說明,在秦漢時期,隨著華夏民族向漢民族轉化過程的實現,漢族風俗作為一種完整的、基本統一的文化形態,已初步形成。

2.漢族風俗在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重構

魏晉南北朝時期漢族風俗的重構,最主要的特點是對吸收和借用異族風俗文化來改造和豐富自己。具體而言,這種吸收和借用又體現在兩個方麵,即對國內匈奴、鮮卑、羯、氐、羌等少數民族風俗文化的吸收,和對外來宗教——佛教文化的借用。

魏晉南北朝時期,匈奴、鮮卑、羯、氐、羌等少數民族在遷徙和戰爭中先後進入中原,並趁晉朝統治者內部爭鬥時,利用不同的方式,在原傳統的漢族聚居區建立起自己的政權。這樣,一方麵,他們給漢族地區帶來了胡服、胡床、胡食、胡坐等少數民族遊牧文化;另一方麵他們在建立和鞏固自己政權的時候,又難免遭遇了漢族先進農耕文化的抵抗,從而引起了胡族文化與漢族文化的強烈碰撞和密切交流,最終實行了漢胡文化的融彙和溶合,從而發展和豐富了漢族文化。

在這種民族文化大衝擊、大碰撞、大交流、大融合的過程中,漢族風俗勢必發生劇烈的演變。漢族風俗以一種兼容並蓄的開放氣度,吸收了少數民族風俗中健康有益的成分,而豐富了自己,並對後世產生久遠的影響:如對胡族踞坐胡床的吸收,它不僅是坐具的改進或變革,更深遠地是它改變了漢民族長期以來形成的席地而坐的習俗,從而在禮儀、觀念方麵帶來一係列的革命。又如胡服,即褲褶之類,這種滿襠褲和更合體的服裝,不僅給人以美感,而且更適於勞作,也更適於行伍。胡服首先從軍隊中盛行,後來逐漸擴散到民間,為後來漢族社會男子衣飾實現從上衣下裳向上衣下褲的轉變提供了可能。而胡餅,即我們現在所說的麻餅或芝麻餅,則盛行二千多年而不衰。另外在婚俗,音樂器具、節日習俗等方麵都有相互促進而使風俗習慣趨向變化的。胡服、胡坐、胡食等胡族風俗的溶入,大大地改變了漢族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觀念。

魏晉南北朝時期隨著佛教在民間的普及,又刺激了本土宗教道教的發展。魏晉南北朝時期成為漢族發展史上道教、佛教傳布弘揚最興盛的時期。道教講究修煉服藥,認為修煉服藥可使人成仙,長生不死。因此,從魏晉開始,服散成風,隱居修煉成了一種崇尚。而佛教則渲染極樂世界,人們隻要誦經戒齋、立寺造像、布施財物便可修煉成佛,往生極樂世界,這對於芸芸眾生又何樂而不為呢?因此,鑿石佛、造寺廟一時大興;四月初八日浴佛、盂蘭盆,人死喪葬做齋七、百日等習俗應運而生。受佛教風俗的影響,南朝梁時連民間傳承已久的,正月初一吃一隻雞蛋的習俗也因為禁止茹葷而被廢止。可見,宗教因素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漢族風俗的重構中,所起的作用是相當大的。

此外,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門閥”製度對漢族風俗的演變也產生了深刻的影響。當時社會“士庶不婚”、 姓氏等級製等習俗的流行都於此有關。

3.漢族風俗在隋唐時期的重新整合和發展

在魏晉南北朝時期,自身還處於重構之中的漢族風俗還不具備兼容整合外來風俗的條件和環境。可是,魏晉南北朝的漢族風俗文化已出現了一種多元激蕩的表象。這種多元激蕩既表現為漢民族的內部風俗,主要是南北風俗的衝突,而更為明顯的是胡、漢風俗之間的碰撞。胡化、漢化、胡化及認同不斷地反複扭纏,顯示了衝突的持久性。盡管魏晉南北朝時期北方少數民族的諸多風俗事象如潮水般湧入中原,並且大都落土生根,但畢竟大致隻流行於北地,還未與整個漢族風俗完全相融,整合一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