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周禮》
《周禮》作為周公所作,在詳述各種擬設官職的職責中,記載了大量的風俗禮儀。如《春官·大宗伯》在記述大宗伯掌理建立王邦祭祀天神、人鬼、地神等職責時,詳細記載了用吉禮祭享天神、人鬼、地神方麵的風俗;《天官·塚宰》在記述膳夫、內饔、外饔等官的職責時,詳細記載了飲食方麵的風俗;《地官·司徒》在記述鼓人、舞師等職官的職責時,詳細記載了樂舞方麵的風俗;《春官·宗伯》中記述大小、卜師等職官的職責時,詳細記載了巫卜方麵的風俗,凡此等等,不勝枚舉。《周禮》這種把風俗與禮製結合的做法,使周代風俗禮製化、官製化,是中國古代風俗史的一個新發展,一方麵說明了風俗在周代社會生活中和政治製度中的重要作用和特殊地位,另一方麵也奠定了先秦風俗對後世風俗產生重大和深遠影響的基礎。
5《禮記》
《禮記》雖是漢時之作,但卻產生於戰國或更早一些時期,如其中的《夏小王》一篇相傳為夏女遺書。因係西漢禮學大師載德、戴聖兄弟所編篡,故戴德編的稱為《大戴禮記》,戴聖編的稱為《小戴禮記》。《大戴禮記》雖也具有風俗學價值,如其中的《夏小正》作為我國現有最早的月令,記載了夏代物侯方麵的風俗;《投壺》記載了投壺風俗;《本命》記載了冠、昏、朝、聘、表、祭、賓主、多飲酒、軍旅等“九禮”風俗。但《小戴禮記》的風俗學價值更大,如《曲禮上》記載了家庭及人際關係的禮儀風俗;《檀方》記載了夏、商、周三代辦喪事的不同風俗;《王製》記載了蠻、夷、戎、狄的風俗;《月令》記載了農業風俗;《郊特性》記載了祭事和昏冠等禮儀風俗;《內則》記載了閨門禮儀風俗;《喪服》記載了喪俗、喪禮風俗;《樂記》記載了樂禮風俗,凡此等等,不勝枚舉。從風俗學的意義上來看,《禮記》不愧是一部先秦禮俗辭典。
6《楚辭》
《楚辭》主要收錄了戰國屈原的作品,它與《詩經》一樣不僅是一部文學作品,還是一本楚風俗誌。《楚辭》對楚民族信思盛巫,崇拜龍鳳;好食水產異獸,喜酸甜苦冷;高冠佩玉,小腰長袖;層台累榭,園林風味;能歌善舞,楚樂煌煌;男女自由交往,不重媒妁;“像設君室”的棺槨製度等風俗都作了形象而生動的記述,從一定的意義上來說,《楚辭》是我國最早的一本地方風俗誌。
7《尚書》
《尚書》相傳由孔子編選而成,書中不僅保存於堯、舜、禹時代,以及商、周特別是西周初期的一些重要史料,而且也記載了這些時代風俗事項,如《堯典》中記載了堯、舜、禹時代的農曆、農俗、治水、婚姻、祭祀、習慣法等風俗;《皋陶謨》中記載了堯、舜、禹時代的服飾和樂舞風俗;《禹貢》中記載了大禹時期的農業、交通、水利風俗;《洪範》中記載了周代巫卜和征兆的風俗;《金滕》中記載了商末周初的欽酒風俗;《召誥》、《洛誥》中記載了周初的建築風俗;《君奭》中記載了周代的天命信仰風俗;《顧命》中記載了春秋時的室肉陳設,以及諸侯朝享禮儀風俗,凡此等等,不勝枚舉。由此可見,《尚書》也不失是一部了解先秦風俗的重要文獻。
8.諸子百家
諸子百家的著作是先秦文獻極重要的部分,他們在遊說四方、廣收門徒、講學立說中,論史、論禮、論樂、論政的同時,也論風俗,在他們的著作中也記載了不少先秦的風俗。如孔子的《論語》、《孔子家語》中記載了喪、婚、冠、祭以及飲食、家庭、當時夢兆等風俗;《荀子》中記載了民風風氣的表現;《莊子》中記載了巫術、相麵以及越人斷發文身等風俗;《墨子》中記載了鬼神和喪葬風俗,凡此等等,不勝枚舉。我們研究先秦風俗,不可不注意諸子百家由著作中的風俗資料。
此外,《穆天子傳》、《歸藏》、《左傳》、《戰國策》、《國語》、《世本》、《竹書紀年》等先秦文獻中也有不少先秦風俗的記載,是研究先秦時期中國風俗學史不可忽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