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先秦漢族生產風俗(1)(2 / 3)

先秦的作物從夏至春秋戰國遞減,初《尚書·舜典》言“百穀”,後《周禮·天官·大宰》謂“九穀”,鄭司農注雲九穀為黍、稷、秫、稻、麻、大小豆、大小麥。《周禮·天官·膳夫》又謂“六穀”,鄭司農注雲六穀為稌、黍、稷、梁、麥、菰。《周禮·天官·疾醫》則謂“五穀”,鄭注雲五穀為麻、黍、稷、麥、菽。這種遺粗取精的遞減情況,反映了先秦農業的進步,也反映了先秦農作物俗稱的變化。

先秦的農作物雖然很多,夏代主要有穀、稻、麥、菽、糜等,《幫小正》即有關於“祈麥實”,“種黍菽糜時也”的記載;商代見於甲骨文的就有黍、稷、稻、麥、米(小麥);周代主要有粟、黍、稷、稻、梁、豆、麥、桑、麻等,《詩經》中有許多關於農物作的記載,如《王風·黍離》雲:“彼黍離離,彼稷之苗”;《小雅·甫田》雲:“黍稷稻染,農夫之慶”,《小雅·采菽》雲:“采菽采菽,筐之筥之”菽即是豆。;《魏風·碩鼠》雲:“碩鼠碩鼠,無食我麥”。先秦農作物的茹種雖然多,但主要的作物則為粟、稻北方以粟當家,南方以稻當家。

粟,泛稱禾、穀,即現在中國北方所稱的“穀子”,脫皮後俗稱“小米”,是經常食用的一種穀物。此外,先秦時最常見的兩種農作物一是黍,現在中國北方稱為“糜子”,俗稱“黃米”,是當時祭祀的主要祭品之一,也是釀酒的主要原料。二是稷,稷與粟相似,隻是顆粒稍大,味道稍差,但卻更耐旱。粟、黍、稷都是中國北方的耐旱作物,實際上都是“小米”,也可統稱為“粟”。由於粟耐旱,適應中國北方的氣候和土壤,所以種植廣泛,而且品種多,如《詩經·生民》國雲:“誕降嘉種,維維,維糜維芑”。和是黑黍,糜是赤梁粟,芑是白梁粟。而先秦對粟、黍中品種較好的泛稱為“梁”,常與稻並稱為美食,《詩經·唐風·鴇羽》即雲:“王事糜爨,不能蓺稻梁”。到戰國之時,粟的地位更重要,《墨子·尚賢中》雲:“耕稼樹藝,聚菽粟,是以菽粟多而民足手食。”《孟子·盡心上》亦雲:“聖人治天下,使有菽粟如水火。”《戰國策·齊策四》也雲:“無不被繡衣而食菽粟者”。凡此等等足見先秦之時,粟是中國北方的當家作物。

稻則是先秦中國南方的當家作物。商代卜辭中“受年”常與“受黍年”同出,“”即為“稻”唐蘭:《殷虛文字記》,中華書局1981年版。鄭州白家莊商代遺址中就發現有稻殼的痕跡。《河南淅川下王崗遺址的試掘》,《文物》1972年第10期。周代更重視稻的種植,《周禮·北官·司徒第二》雲:“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報,乃立地官司徒,使帥其屬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擾邦國。”於是在地官司徒之下設有“稻人”一職,專管稻田的生產,其有“上土二人,中土四人、下土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賈公彥疏雲;稻人,“掌稼下地”,“胥徒多者以其並遺營種稻田”。《詩經·小雅·白華》就有“濾池北流,浸彼稻田”的記載。周代稻還是崇 廟祭祀的主要祭品之一,稱之為“嘉蔬”《禮記·典禮下》。由於水稻種植已很普遍,故在庶人祭祀也以稻為祭品,美稱為“稻以雁”《禮記·王製》。把稻穀作為大雁一樣的珍貴祭品了。祭祀用稻作祭品,辦喪事也用稻作陪葬品,《儀禮·士喪禮第十二》即雲:土喪禮中要“稻米一豆(即4升)實於筐”。稻作為主糧產量多了,也成為做酒的主要原料,用稻米做的甜酒俗稱“稻醴”《禮記·內則第十二》。《詩經·豳風·七月》雲:“八月剝黍,十月獲稻,為此春酒,以介眉壽”。正因為稻在周代已成為主要的糧作物,所以《詩經·小雅·甫田》雲:“黍稷稻梁,農夫之慶”。由於稻的種植需要水和較溫暖的氣候,故先秦長江中下遊的荊揚地區是稻的主要產地,《周禮·夏官·職方氏》雲:“荊州、揚州“其穀宜稻”。當然黃河流域的部分地區也有種植,《詩經·廟風·鴇羽》雲:“不種藝稻梁,父母何嚐”。但是由於自然條件的限製,稻穀在北方雖然是祭祀的“嘉蔬”和美食,但北方的種稻區域總是有限的,而南方卻因氣候適宜種稻。早在河姆渡時代就開始種稻,並以稻穀為日常主食,形成“飯稻羹魚”的風俗,所以稻就成了中國南方的當家作物。

北以粟當家,南以稻當家,這項農俗其後北方雖變異為麥當家,但南方卻一直以稻當家,至今未變。

3.從耜耕到犁耕

先秦農業的耕作風俗,經曆了一個從耜耕到犁耕的發展過程。

戰國之前,由於先秦農業發展的整體水平還不高,農具還比較原始,所以,從夏代“禹之王天下也,身執耒臿以為民先”《韓非子·五蠹》。開始,直到周代,耒、耜一直是農耕啟土的主要農具,如:《周禮·考工記》雲:“車人為耒”,“匠人為溝洫,耜廣五寸”;《詩經·周頌·良耜》雲:“畟畟良耜”。上海博物館還藏有一件西周的青銅耒。馬承源:《中國古代青銅器》,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所以《淮南子·汜論訓》有:“古者剡耜而耕”之說。這種“耜而耕”的方式就是人工耕地,簡稱“耜耕。”

這種人工耕地的風俗勞動效率較低,“一人蹠耒而耕,不過十畝《準南子·主術》。”形成“井田製”,采取集體勞動的方式進行耕作。商代甲骨文中稱這種集體勞動方式為“田”《續》2、28、5,即“協田”。周代則為耦耕,《周禮·考工記》雲:“二耜為耦”,《詩經·周頌·噫嘻》描寫這種集體耦耕的勞動場麵雲:“噫嘻成王,既昭嘉爾,率時農夫,播厥百穀。駿發爾和,終三十裏,亦服爾耕,十千維耦”。至春秋,仍普遍使用耒、耜進行耦耕。《左傳》昭公十六年雲:“庸次比耦”;《國語·吳語》雲:“譬如農夫作耦”;《論語·微子》雲:“長沮、桀溺耦而耕”,屢見不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