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之時,焚巫求雨的祭儀仍盛行,《左傳》僖公二十一年雲:“夏大旱,公欲焚巫”,《周禮·春官·司巫》鄭玄亦雲:“魯僖公欲焚巫,以其嘉雩不得雨。”《禮記·檀方下》又雲:“歲旱,穆公召縣子而問然。曰:‘天久不雨,吾欲暴而奚若?’曰:‘天久不雨,而暴人之疾予,虐,母乃不可與?’然則吾欲暴巫而而奚若?曰:‘天則不雨,而望之電風愚婦人,於以求之,母乃已疏乎?’”由於求雨對先秦農業的至關重要,所以周代專設司巫一聯管焚巫求雨之祭儀,《周社·春官·司巫》雲“司巫掌群巫之政令。若國大旱,則帥巫而舞雩。”被焚者在先秦早期多為主持祭儀的巫師,春秋時則有所變化,被焚者成為身體有殘疾的人,或為女巫。
先秦時焚巫求雨一般選擇林木之旁,《呂氏春秋·季秋紀·順民》雲:“昔者湯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湯乃以身禱於桑林”。《左傳》昭公十六年亦雲:“鄭大旱,使屠擊,視穀,豎有事於桑山。斬其木,不雨。”焚巫求雨一般在四月農耕之後舉行,用祈雨典禮以助作物生長。而遇天旱,則隨時可舉行。
二、水利風俗
1.溝洫排灌
水利是農業的命脈,自夏代開始即已形成溝洫排灌的風俗,《論語·秦伯》雲:禹“盡力乎溝洫。”商代甲骨卜辭中有許多“”字《殷契拾掇》5、6,據張政先生考釋,此字為“畎”字,張政:《卜辭裒田及其相關諸問題》,《考古學報》1973年第1期。即田間水溝之意。甲骨卜辭中雲:“令尹作大,勿令尹作大”《殷虛文字綴合》136,可見溝洫排灌在商代已較普遍了。
及至周代,按照周代的風俗,耕種前的整地要根據地形高低,河川流向來劃定田界,修築提壩,控製溝渠,並按水流方向決定壟畝的縱橫和安排溝洫係統,以利排灌。對此周人穀稱“疆理”,《詩經·小雅·南山》即雲:“信彼南山,維禹甸之;昀昀原,曾孫田之。我疆我理,南東其畝。”朱熹《詩集傳》雲:“疆者,為之大界也;理者,定其溝塗也。”所以《詩經·大雅·》在追述太王遷岐後開辟田地時即雲:“疆理,宣畝”。此所謂“宣”是指開通溝渠,“畝”則是整治田地。《尚書·梓材》中周公對衛康叔也雲:“若稽田,既勤敷菑,惟其陳修,為厥疆畎。”
正因為周代風俗水利設施是與農業生產“理疆宣畝”緊密結合在一起的,故才形成井田製。井田中的溝洫既能排水防澇,又能引水灌溉。《周禮·地官·逐人》對周代的溝洫與井田結合的風俗作了詳細的記載,其雲:“凡治野,夫間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塗。千夫有澮,澮上有道。萬夫有川,川上有路。”從中可見周代溝洫排灌已形成遂、溝、洫、澮、川的係統。正如王禎在《農書》中所雲:“古之井田,溝洫脈胳,布於田野,旱則灌溉,澇則泄去。”
2.戽鬥提水
戽鬥,是一種人力灌溉的提水工具,據說是周代的始祖公劉發明章楷:《中國古代農機縣》,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6頁,至今已有三千多年的曆史了。
用長粗繩縛於木桶或柳笆鬥的兩邊,兩人對立,雙手各執一繩,以協調一致的動作將其左右擺蕩,從而將低處的塘水勺起甩向較高處的田間。王禎在《農書》卷十八中有詳細的記載,其雲:“戽鬥,挹水器也。凡水岸稍下,不容置車,當旱之際,乃用戽鬥,控以雙繩,兩人掣之,抒水上岸,以灌田稼。其鬥或柳筲,或木罌,從所便也。”此俗至今仍在民間流傳。
3.桔槔和轆轤
先秦時利用地下水灌溉早已成俗,古文獻中有黃帝穿井、舜帝鑿井、伯益作井的傳說,《世本》還記載商湯時天旱,伊尹教民“鑿井灌田”、“負水澆稼”。春秋時有了陶井,《莊子·天地》中就有井灌的記載,但最早的井灌方式是原始的“抱壅而灌”《莊子·天地》。後遂用桔槔和轆轤為井灌工具。
桔槔,就是俗稱的吊杆,即用一根長木杆,橫掛在木架或樹上,一頭掛水桶,另一頭綁一塊大石頭。取水時把掛水桶的一頭向下拉,使桶垂於井中,這時綁石頭的一頭高高翹起,桶中裝滿水後,因長杆另一頭石頭的下壓,可以不費多大力氣把水提上來的灌溉。據考證,桔槔可能創始於商代初期章皆:《中國古代農機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5頁。《莊子·天地》中有詳細的記載,其雲:“子貢南遊於楚,反於晉。過漢陰,見一丈人方將為圃畦。鑿隧而人井,抱壅而出灌,然用力甚多而見功寡。子貢曰:‘有械於此,一日浸百畦,用力寡而功多,夫子不欲乎?’為圃者仰而視之曰:‘奈何?’曰:‘鑿木為機,後重前輕,挈手若抽,數加湯,其名曰槔。”這種提水工具多用於淺井灌溉。
轆轤,是提取深井井水的工具,即在井上豎立一個支架,上裝可用曲手炳搖轉的軸筒,筒上繞繩索,繩端係掛水桶,轉動曲手柄,繩在軸筒上纏繞或解開,使繩端裝滿水的水桶一起一落取井水灌溉。據傳轆轤是周代初期的史官史佚發明的,但江西瑞昌1988年在商代中期的銅嶺古礦出土1件轆轤,可見商代已有用轆轤之俗。湖北大治1979年在銅綠山古礦井出土的2件本質轆轤,更加靈巧,推上轆轤支架上的插銷可控製軸的回轉。《中華文明史》第2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216頁。
三、畜牧漁業風俗
1.從放牧到圈養
先秦的畜牧業開始都以放牧為主,《史記·夏本紀》雲:“萊荑為牧”,又傳少康曾做過有仍氏的“牧正”《左傳》襄公元年。商代“前八後五”即自契至湯八遷,自湯至盤庚五遷。的遷徙,既表現了商人農業的遊耕風俗,也反映了商人畜業牧的更換牧地的放牧風俗。周初的甲骨卜辭雲:“王以我牧單馬豚卜”轉引自《中國古代農業科學技術史簡編》,江蘇科技出版社1985年版第253頁。可見周人的畜牧業開始也以放牧為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