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先秦漢族生產風俗(6)(2 / 2)

先秦商業的格局經春秋的演變,“工商食官”終被自由商人所代替。

3.“前朝後市”

先秦進行貿易活動的地方俗稱為“市”。《易經·係辭下》雲:“庖犧氏沒,神農氏作,列廛於國,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

《周禮》所記載的王域中的標準市采取的是“前朝後市”的格局,即在市設在翥域的中心——王宮的北麵。市場分為三個部分:“大市日昃而市,百族為主;朝市朝時而市,商賈為主;夕市夕時而市,販夫販婦為主”《周禮·地官司徒·司市》。即下午進行交易的大市以百姓為主;早晨進行交易的早市以固定的流動的商人為主;近榜晚進行交易的晚市以男女小販為主。在西周,王國和各封國的都城裏都沒有市場,王都 周圍五百裏路的範圍內也有固定的市,《周禮·地官·遺人》雲:“凡國野之道;十裏有廬,廬有欽食;三十裏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裏有市,市有侯館,侯館有積。”

按西周的俗規,整個市場由司市進行管理。司市手下有質人、廛人、胥師、賈師、司暴、司稽、胥、肆長、泉府等人協助其管理市場。及司市“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以次敘分地而經市;以陳肆辯物而平市;以政令禁物靡而均市;以商賈阜貨而行布;以量度成賈而征;以質劉結侯而止訟;以賈民禁偽而除詐;以刑罰禁暴而去盜;以泉府同貨而斂賒。”《周禮·地官司徒·司市》。其意就是司市掌管市場的治理、教化、政務、刑法、量度和禁令。按照市官和其下屬辦事處所的方信分劃土地為市場的經界;按照貨物的不同分門別類,以便貨比貨;平定物介;用政令禁止昂貴而無用的細巧物品在市場上出售;招徠商賈以充實市場的貨物,加快貨幣流通;依靠度量衡確定物的價格來吸引顧客;用契約的形式定下雙方應遵守的信用以防止爭訟;依靠胥師、賈師一類的官吏查禁偽冒商呂,杜絕欺詐行為;用刑罰來禁止爭鬥凶暴行為,除掉盜賊;用泉府的貨幣根據市場的供銷情況收購或賒銷貨物對市場進行調節。可見,先秦對市場的管理是嚴格而有規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