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5章 先秦漢族信仰風俗(1)(3 / 3)

對於自古以農為本的漢民族來說、雨神一直受到重視,先秦這時對天神的崇拜中,最盛行的就是雨神崇拜。早在商湯之時,就有求雨祭祀的記載,《淮南子·主術訓》雲:“湯之時,七年旱,以身禱於桑林之際,而四海之雲湊,千裏之雨至。”在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有關求雨、卜雨和祭祀雨神的卜辭甚多,《粹編》665的一條卜辭是十分有代表性,求雨卜辭,其雲:“丁酉卜,己亥雨。丁酉卜,戊戌雨,允雨。丁酉卜,戊戌雨,允雨。丁酉卜,辛醜至癸卯雨。允雨,戌又囗。丁酉卜,庚子雨。辛醜止,不雨。及今夕,雨。癸卯卜,乙巳雨。不雨。允雨。癸醜卜,乙卯雨,不雨。允不雨。”此外,雨北太多之時,又有向雨神求晴的卜辭,《珠》11611即雲:“勿雨。”《屯南》679亦雲:“甲申卜,去雨於河。”

對於雨神的祭祀有兩類,一類是直接祭祀雨神,另一類是為求雨、去雨祭祀解決定下雨或不下雨的雲神、土地山川、動植物神或祖先神。

祭祀雨神的祭法有四種:

一種是祭求雨。“”,即“烄”,亦作“燎”,《說文解字》雲:“烄,交木然也。”《玉篇》亦雲:“烄,交木然之以烄柴天。”而燎則是焚柴使煙氣升騰可貫於天。故商代卜辭《續》4181雲:“兮日,從雨。”《屯南》770則雲:“燎於雲雨。”

而周代的文獻《周禮·春官·大宗伯》則明言:“以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

一種是焚巫求雨。焚巫就是焚人之俗。多在天大旱求雨時行祭。商代卜辭《合集》32290雲:“壬辰卜,焚小母,雨。壬辰卜,焚,雨。”《合集》32297亦雲:“戊申卜,其焚永女,雨。”從眾多的卜辭材料上看裘錫圭:《說卜辭的焚巫尪與作土龍》,《甲骨文與殷商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所焚之巫多為女巫。

商代焚巫求雨之俗的盛行,從商湯“將自焚以祭天”可見一斑,《淮南子》“湯時大旱七年,卜用人祀天。湯……乃使人積薪,剪發及爪自潔,居柴上,將自焚以祭天,火將燃,即降大雨。”焚巫術雨的祭禮還有禱辭,先秦文獻中湯濤旱文求雨禱辭十分有價值,《呂氏春秋·順民》雲:“昔者湯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湯乃以身禱於桑林,曰:“餘一人有罪,無及萬夫,在餘一人,無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傷民之命。於是剪其發,其手,以身為犧牲。”

焚巫之祭法周代乃流行,《左傳》僖公十十一年雲:“夏、大旱,公欲焚巫尪。”

一種是作龍求雨。作龍就是或裝扮龍神或作土龍求雨之俗。《安明》1828雲:“其乍龍於凡田,有雨。”“乍龍”就是裝扮龍神求雨許進雄:《明義士收藏甲骨釋文篇》。加拿大多倫多皇家安大略博物館出版,1977年,137頁。《山海經·大荒東經》雲:“旱而為應龍之狀,乃得大雨”。郭璞注:“兮之土龍本此。”《淮南子·地形訓》亦雲:“土龍致雨”,高誘注:“湯旱,作土龍以像龍,雲從龍,故致雨也。”

一種是奏舞求雨。就是奏樂。跳舞求雨。《說文解字》雲:“雩,夏祭樂於赤帝以祈甘雨也。”又雲:“雩,羽舞也。”可見先秦時祭雨神的祭禮中所跳的舞蹈,可能是使用羽毛做為道具,或跳舞者是用羽毛裝飾起來的“羽舞”。商代卜辭《乙》6859雲:“勿舞汙,亡從雨。”《前》320,4雲:“兮夕奏舞。出從雨。”周代的文獻:“琴瑟擊鼓,以禦田祖,以祈甘雨。”說的是琴瑟擊鼓之樂是祭田祖和雨神時所用。《周禮·地官·舞師》亦雲:“教皇舞,帥而舞旱之事。”說的是遇有幹旱災害舉行求雨祭祀時舞師領跳舞的人前去。

上述求雨祭祀一般野外舉行,但奏舞求雨行為上層貴族的求雨祭祀,則可在宮廷內的庭院舉行,《合集》131022即雲:“於孟庭奏。於新室奏。”

5.風神

先秦之時可以與雨神相比的是風祖。商代人們把風神想象為鳳鳥,甲骨卜辭鳳與風沒有分別,甲骨之“鳳”字即為鳥形。因此,《山海經·大荒東經》中北方的風神俗稱“”。及至周代,北方欲稱風神為“師”或“風師”,《周禮·春官·大宗伯》雲:“以燎祀司中、司命、師(一作風師)、雨師。”南方俗稱風神為“飛廉”或“風伯”,《楚辭·離騷·遠遊》雲:“前望舒使先驅兮,後飛廉使奔屬。”王逸注:“飛廉風伯也。……風伯神名也。”《遠遊》又雲“風伯為餘先驅兮,氛埃辟而清涼。”

先秦的風神具有方位性,分為四方風神。商代卜辭《合集》14294所記商代的四方風神為:“東方曰析,風曰。南方曰因,風曰。西方曰夷,風曰彝。北方曰伏,風曰。”周代文獻《山海經》所記四方風神與商代卜辭大同小異,其雲:“東方曰析,來風曰俊,處東極以出入風”;《大荒東經》。南方曰因,乎誇風曰乎民,處南極出入風”《大荒南經》。“有人名曰石夷,來風曰韋,處西北隅以司日月長短”《大荒西經》。;“北方曰,東之風曰,是處東極隅以止日月,使無相間出沒,司其短長”《大荒東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