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6章 先秦漢族信仰風俗(2)(3 / 3)

對河神的祭祀商代多用燎祭、沿祭沉祭就是把祭品沉入江河使河神受之。和瘞埋。周代則多用沉祭和浮祭,浮祭就是把祭品放在水上漂流河神受之。《爾雅·釋天》雲:“祭川曰浮沉。”《儀禮·覲禮》亦雲:“祭川,沉。”《周禮·春官·大宗伯》又雲:“以狸沉祭山川林澤。”祭品除了羊、犬等畜牲外,還用人牲。《後》上,23,4雲:“丁巳卜,其尞於河,牢,沉嬖。”《鐵》127,2雲:“丙子卜,賓貞,嬖玨河。”《後》上,6,30雲:“宰醜卜,於河妾。”人牲祭河神之俗到戰國之時仍流行。《史記·滑稽列傳》:“魏文侯時,西門豹為鄴令。豹往到鄴,會長者,問之民所疾若。長者曰:‘若為河伯娶婦,以故貧。’豹問其故,對曰:‘鄴三老、廷常歲賦斂百姓,收聚其錢得數百萬,用其二三十萬為河伯娶婦,與祝巫共分其餘錢持歸。當共時,巫行視小家女好者,雲是當為河伯婦,即聘取。……民人欲語曰,好不為河伯娶婦,水來漂沒,溺其民人雲。’”這個記載雖然說的是西門豹反對河伯娶婦,但卻是以人牲祭河神古風的回光返照。

三、動物神崇拜風俗

1.龍神

龍神是先秦動物崇拜中神靈最大的神。龍是一個“角似鹿,頭似駝,眼似兔、項似蛇、腹似蜃、鱗似魚、爪似鷹、掌似虎、耳似牛”羅願:《爾雅翼》卷二十八,引王符說,自然界中並不存在的怪獸。但是就是這樣一個怪獸的形象,在夏代的河南偃師二裏頭文化遺址出土的陶器上已普遍出現中科院考古研究洛陽發掘隊:《河南偃師二裏頭遺址發掘簡報》、《考古》1965年5期,這些陶器上的龍紋大多取象於蛇,可見對龍的崇拜與對蛇的崇拜有密切的關係。

商代甲骨卜辭中有大量關於龍的記載,甲骨文“龍”字雖然有70餘種劉誌雄、揚靜榮:《龍與中國文化》,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2期,第8頁,但長身而曲,世頭大口,無角無須,或有足或無足的動物形態很明顯。卜辭《粹編》483雲:“龍”王國雄《戩壽堂所藏殷虛文字》釋為“求”;郭沫若:《卜辭通纂考釋》釋為“祈禮之義”。說的就是向龍祈禱之意。《遺珠》620雲:“壬寅卜賓貞若茲不雨帝佳茲邑龍不若王日帝佳茲龍不若”,說的則是向龍卜問未來天氣的晴雨。《乙編》4071雲:“乙巳卜彀貞有病身不其龍”,說的是以龍命名的禍災。凡此等等都說明了龍神的神性很大,所以甲骨還有一個字是雙手奉龍之形象,郭末若先生釋為“龔”郭沫若:《金文叢考》,反映了商代龍神崇拜的流行。

及至周代,對龍神的崇拜更盛。不僅周代金文中的“龍”字與甲骨文相近,而且對龍神的神性更中迷信。《周易·乾》雲:

初九,潛龍,勿用。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 無咎。

九四,或躍在淵,無咎。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上九,亢龍,有悔。

用九,見君龍無首,吉。

譯文:

初九,巨龍潛伏水中,暫不施展才用。

九二,巨龍出現田間,利於出現大人。

九三,君子整天健強振作不己,直到夜間還時時警惕,這樣即使麵臨險境也不遭咎害。

九四,(巨龍)或騰躍上進,或退處在淵,必地咎害。

九五,巨龍高飛上天,利於出現大人。

上九,巨龍窮飛至極,終將有所悔恨。

用九,出現一群都不搶先居的巨龍,吉祥。

《管子·水地》對龍的神性有一段形象的描繪,其雲:“龍生於水,被五色而遊,故神。欲小則化如蠶蠋,欲大則藏於天下,欲尚則淩於雲之,欲下則入手深泉。變化無日,上下無時。”於是從先秦起,龍的神性十分廣大,一是有通天的神性。先秦之時巫師在舉行通天巫術時除用牛、羊、豕等供祭饗上天的犧牲外,還馭使馴服的猛獸,如虎、豹、熊、羆《山海經·大荒東經》:“帝俊生帝鴻,帝鴻生白民,白民銷姓,黍食,使四烏:虎、豹、熊、羆。”據劉誌雄、楊靜菜在《龍與中國文化》中研究認為上古之時,在祭祀中馴馭猛獸者,皆為首領兼大巫師一類人物,有關這一類記載有多處。《尚書·堯典》記載舜在任命益為管理山川草木鳥獸的虞官,益”讓於朱、虎、熊、羆”,其意義與《山海經》所記相同,故虎、豹、熊、羆等猛獸為巫師舉行通天巫術時所用,筆者以為分析有理。等作為天地、人神之間的使者。在通天巫術中使用猛獸的目的在於突出巫師的神通,渲染巫術的神秘感而使人畏服。先秦之時舉行通天巫術時除使用虎、豹之類的猛獸作為天地、人神之間的使者外,還使用龍作為通天巫術的使者。《山海經》中所記載的諸神除猛獸者外,還有不少以蛇為飾,乘兩龍之神。《山海經·大荒西經》雲:“西南海之外,赤水之南,流沙之西,有人珥兩青蛇,乘兩龍,名曰夏後開。開上三嬪於天,得《九辯》與《九歌》以下。此天穆之野,高二千仞,開焉得始歌《九招》。”《山海經·海外西經》亦雲:“大樂之野,夏後啟,於此儛九代;乘兩龍,雲蓋三層。左手操翳,右手操環,佩玉璜。在大運山北,一曰大遺之野。”此外,《山海經》中所記四方之神,即東方句芒、南方祝融、北方禺疆、西方蓐收綿“乘兩龍”。《山海經·海外東經》、《海外南經》、《海外北經》、《海外西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