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2章 先秦漢族社會風俗(3)(2 / 3)

外客見主人要送見麵禮,俗稱“摯(一作“贄”)。不同身份的人摯亦不同,據《儀禮·士相見禮》所記,士相見時的見麵禮冬天用雉,夏天用曬幹了的鳥,去見主人時要用雙手捧要用雙手捧著把雁頭放在左麵;上大夫相見時的見麵禮用羊羔,用布做成羊衣給羔穿上,拴上四隻足,繩子繞過羊羔的背,在胸前打結,頭放在左邊,左手抓住羔的兩條前腿,右手抓住兩條後腿獻給主人。而據《周禮·春官·大宗伯》所記則為“孤執皮帛,卿執羔,大夫執雁、士執雉、庶人執鶩(鴨),工商執雞。”至於“婦人之贄”,據《禮記·曲禮下》所記為“楓榛脯脩棗栗。”此外,《大戴禮記·朝事》所記諸侯之間相見用圭,當然,摯禮還是要是人量力量時而為,並可多種多樣,《戰國策·韓策》就記載了韓國嚴遂見齊軹深並裏聶政時,是“具酒,觴聶政母前,奉黃金百鎰,前為聶母壽”,“備賓主之禮而去”。

這種見麵禮,除賓客對主人表示敬意外,還俗信象征意義,即玉圭玉璧皮帛象征貴重顯尊,羔羊象征隨群不失其類,雁象征大夫之隨君侯時麵行,雉象征耿介不失節操,鶩象征安土不飛遷,雞象征守時而動等等。

俗規,賓客執摯麵見,主人一般應辭讓三次,第一次俗稱“禮辭”,第二次俗稱“團辭”,第三次俗稱“終辭”。《儀禮·士相見禮》對此有一段很詳細的記述:

士相見時的見麵禮,冬天用雉,夏天用曬幹了的鳥,來客把鳥頭放在左麵,雙手捧著,說:“我某人希望見你,卻沒有人把介紹給你。現在某先生根據您的指示讓我前來拜見。”主人回答說:“某先生指示我前去見你,現在你又屈尊前來。請你回府,我要趕去拜見。”來客回答說:“我不敢按你的指教接受你的來訪,還是請您允許我拜見吧。”主人回答說:“我不敢擺出主人的樣子,所以請您回府,我要趕去拜見。”來客回答說:“我也不敢以主人的麵貌見您,所以請允許接見。”主人回答說:“我堅持辭謝掉你的求見,既然得不到您的允許,那麼我馬上出來見您。可是聽說您手裏捧著見麵禮,我不敢當,冒昧地請您免掉禮物。”來客回答說:“我不帶著見麵禮,不敢拜見您。”主人回答說:“對你給我這樣高的禮遇我不敢當,鬥膽地再次請您免掉。”來客回答說:“我不靠著禮物表達敬意,就不敢拜見,所以再次請求您。”主人回答說:“我一再堅持請您收回禮物,得不到你的同意,我不敢不從命了!”主人走出去,在門外迎接客人,行再拜禮。客人行再拜禮回答。主人行揖禮,從門的東半邊進去。客人捧著禮物,由門的西半邊進去。主人行再拜禮接受禮物,客人行再拜禮送上禮物,走出,主人請求重新見麵,客人返回來見主人,隨後退出。主要送到大門外,行再拜禮許嘉主編:《文白對照十三經》,廣東教育出版社,廣西教育出版社、陝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8月版。

4.自報“名事裏”及交際用語

先秦之時,客人初見主人要自報名籍身份,俗稱“名事裏”。戰國時,鄭同見趙惠文王時自報稱“臣南方鄙之人”《戰國策·趙策》。報名籍身分時還要根據主方身分不同而有變異,如蘇秦見燕王時自報稱“臣東周之鄙人”《戰國策·燕策》。而見趙臣李兌時則報其為“雒陽乘軒裏蘇秦”,且有“造外闕,願見於前,口道矢下之事”。這種“名事裏”即為漢族後世“名謁”,“名貼”、“名片”之濫觴。

在自報“名事裏”時,自稱亦有俗規,“凡自稱於君,士大夫則曰‘下臣’。宅者在邦,則曰‘市井之臣’;在野,則曰‘草茅之臣’;庶人則曰‘刺草之臣’。他國之人則曰‘外臣’。”《儀禮·士相見禮》。

自報“名事裏”後,交際用語亦有講究。據《禮記·少儀》的記載,一般如第一次去拜訪有德行或有官位的君子,諸見的辭語不能真指主人,要說,“某固願 聞名於將命者”,即“我實在願意將賤名報告給你的傳話人”。如求見的人與自己地位相當,則說“某固願見”,即“我特地的來拜見”。很少見麵的拜訪時也要說“某固願聞名於將命者”,謂之“罕見曰聞名”。經常見麵的拜訪時就說:“早晚都麻煩您通報”,謂之,亟見曰朝夕”。

此外,盲人求見,隻能說“請通報姓名”,謂之“瞽曰聞名”。去有喪事的人那兒,就說“來與傳話的人一同做此事情”,謂之“適有喪者曰比”。孩童則說“聽候差遣”,謂之“童子曰所事”。去參加公卿的喪禮則說“所侯司徒的差遣”,謂之“聽役於司徒”。

5.迎送之禮

先秦之時迎來送往是漢族先民交際生活中的重要一環,到周代已形成為社會的時尚。

春秋戰國之時,諸侯朝聘天子的禮製已逐漸崩衰,諸侯間的相互聘問,使者往來,不絕於道,迎送禮儀形式多種多樣,有郊迎郊送、過境假道迎送、致館視館迎送、用車迎送、庭迎庭送、門迎門送等等,但其中以郊迎郊送最為流行。郊迎名相名將有之,如《左傳》文公迎庭送、門迎門送等等,但其中以郊迎送最為流行。郊迎名相名將有之,如《左傳》文公十年雲:春秋時宋國華禦事,曾郊勞“逆(迎)楚子,勞且聽命,遂道以田孟諸”。《呂氏春秋·報更》雲:戰國時淳於髡為齊使於楚,回途經過薛地,齊孟嚐君“令人禮貌而親郊送之。郊迎社會賢達名流有之,如《吳越春秋·夫差內傳》雲:子貢東見越王,“王聞之,除道郊迎”。《虞國策·魏策》雲:名家惠施受魏王令,趙楚國測度外交,“楚王聞之,因郊迎惠施”。父母郊迎兒子者有之,如《戰國策·秦策》雲:蘇秦被趙封為武安君,受相印,“將說楚王,路過洛陽,父母聞子,清宮除道,張樂設飲,郊迎三十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