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時期,在削弱諸侯王勢力的同時,還采取打擊地方豪強的措施。隨著封建製度的發展,地主階級中出現了一些強宗豪族。他們依仗權勢,武斷鄉曲,欺淩百姓,兼並土地,獨霸一方,對封建製度構成嚴重威脅。漢武帝對於這些豪強,一方麵繼續推行漢初以來遷徙關中的辦法,使之“內實京師,外銷奸猾”,以達到不誅而害除的目的。另一方麵,則任用酷吏,誅鋤豪強。酷吏的活動,對於加強皇權、抑製豪強放肆起了顯著作用。
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漢初六七十年間,以“清靜無為”為特點的黃老之說盛行全國,統治者為了“反秦之弊”,希望以黃老的“無為”、“好靜”作為手段,收到“民自化”、“民自正”、“民自富”、“民自樸”的效果。的確,漢初由於統治階級奉行黃老之學,對安定政局、約法省禁、休養生息、發展生產都起了有益的作用。但由於無為、放任,卻給諸侯王和富賈豪強以擴張勢力、為非作歹的機會,從而加劇了社會的兩極分化,激化了階級矛盾。到漢武帝劉徹統治時期,地主階級的統治已經鞏固,社會經濟有了新發展,無為而治的黃老思想,已不能適應地主階級的要求,主張加強中央集權、大一統的儒家思想便起而代之。
“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是從思想上加強統治,也即加強封建專製中央集權所采取的措施。從漢武帝以後,儒家思想成為我國封建社會的正統思想,一直曆經將近兩千年而不衰。
儒家思想和儒家學派在秦始皇“焚書坑儒”後受到打擊,但到漢初已逐漸抬頭,如陸賈為劉邦獻馬上治國策,叔孫通為西漢王朝製定成套的禮儀製度,到了漢武帝繼位初年,儒家學派實際上已成為社會上一股重要的政治力量,而此時經濟已得到發展,統治階級的欲望也增強了,漢武帝需要有一種進取精神較強的統治思想來代替黃老“無為”思想。儒家學說恰恰適應了這種要求,它博大精深,具有包含政治、哲學、教育、文學、倫理各方麵內容豐富、包羅萬象的特點,它以“仁政”為核心的政治觀和道德觀,便於被統治階級全麵利用,尤其在升平時代更適宜用以控製人民。
董仲舒適應時代的要求,適時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成為這一時期新儒家的代表。他在公元前140年賢良對策中提出了他的理論,主要內容有四:第一,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統一思想。漢武帝繼位之初,丞相衛綰就提出:“所舉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亂國政,請皆罷。”而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係統地提出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主張,認為“師異道,人異論,百家殊方”,絕不利於政治統一,“臣愚認為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邪辟之說滅息,然後統度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從矣”;要求統一思想,統一法紀,把天下之人的思想統一在儒家思想範疇內。可見,漢武帝推行“獨尊儒術”的最主要目的是為了配合政治上的統一而求得思想上的統一。第二,強調大一統思想。董仲舒說:“《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並說“有天子在,諸侯不得專地,不得專封,不得專執……不得致天子之賦,不得適天子之貴”,這從理論上為加強中央集權、“強幹弱枝”、天子至尊、一統天下找到了根據。第三,提倡“君權神授”,把道家的道統變成封建的法統。董仲舒提出“天人相與”、“君權神授”,認為“道之大原出於天,天不變,道亦不變”,他進一步提出“天子受命於天,天下受命於天子”,天子的職能是“上謹於承天意,以順命也;下務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別上下之序,以防欲也”。這樣,用神秘的色彩把皇權的合法性和永恒性固定下來,使皇權成為“神授”而不可侵犯。這又為加強中央集權提供了理論依據,並且從“君權神授”說出發,董仲舒還極力提倡“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級觀念,並提出了“三綱五常”的倫理規範。用宗教神學的觀點附會“三綱”,“王道之三綱,可求於天”,於是政權、族權、神權、夫權構成了四種統治權力,從政治到倫理秩序規定了人與人、人與天關係的標準,當時對維護國家統一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第四,提倡儒家的仁政,同時強調法製。儒家反對用嚴刑對待人民,主張施行“仁政”,董仲舒提出“薄賦斂,省徭役,以寬民力”、“限民名田”以“塞兼並之路”,防止過分的貧富分化,避免出現“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的現象。同時,董仲舒也強調法製,在主張“以教化為大務”的同時,又主張“正法度之宜”,強調利用法律維護封建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