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全部事實(3 / 3)

“為什麼要把口述錄音機拿走呢?那又有什麼意義呢?”

“你跟雷蒙德先生一樣,想當然地認為九點半聽到的是艾克羅伊德先生跟口述錄音機說話的聲音。但你稍微想一下這新發明的機器,它的用處可大了。你對著口述錄音機講過話嗎?過後秘書或打字員打開口述錄音機,你的聲音就會從裏麵傳出來。”

“你的意思是——”我喘了口氣說。

波洛點了點頭。

“是的,是這個意思。九點半的時候艾克羅伊德已經死了,當時是口述錄音機在講話——而不是他在講話。”

“是凶手打開的口述錄音機,那麼他當時肯定也在房間裏?”

“很可能,但我們不排除使用機械裝置的可能性——某種模仿定時係統或具有鬧鍾性質的裝置。如果是這樣的話,凶手還必須具備兩個條件:第一,他肯定知道艾克羅伊德先生買了一台口述錄音機;第二,他必須懂一點機械方麵的知識。”

“當我看到窗台上的腳印時,我也進行了一番分析,於是便得出三個結論:(1)這些腳印確實是拉爾夫·佩頓留下的。他那天晚上去過弗恩利大院,他很可能從窗子爬進書房發現他的繼父已經死了。這是一種假設。(2)這些腳印很可能是另外一個鞋底恰好有同樣飾釘的人留下的。但家裏所有人的鞋底都縐紋橡膠底,而且我也不相信從外麵來的人恰好也穿著跟拉爾夫·佩頓相同的鞋。至於查爾斯·肯特,我們從狗哨酒吧女招待那裏得知,他穿的那雙鞋已經破爛不堪。(3)這些腳印是某個人故意走上去的,目的是想把懷疑對象轉移到拉爾夫·佩頓身上。要想證明這最後一個結論,我們有必要弄清某些事實。警察在思裏博爾弄到了一雙拉爾夫的鞋。拉爾夫或其他任何人都不可能穿那雙鞋,因為那雙鞋已經跟腳印核對過,飾釘的磨損程度不一樣。根據警察的分析,拉爾夫穿著另一雙同樣的鞋。經調查我發現他確實有兩雙同樣的鞋。根據我的推斷,凶手那天晚上肯定穿著拉爾夫的鞋——如果這一推斷是正確的話,拉爾夫一定是穿著一又其它類型的鞋。我不相信他會帶三雙同樣的鞋——這第三雙鞋很可能是靴子。為了弄清這一點我去詢問了你姐姐——我特別強調了顏色——坦率地說——這隻是為了不讓她弄清我的目的。”

“她的調查結果你是知道的,拉爾夫·佩頓隨身帶了一雙靴子。他昨天早晨來我家時,我問他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案發那天晚上他穿的是什麼鞋,他不假思索地回答說他穿的是靴子——事實上他仍然穿著那雙靴子——沒有穿過其它鞋。”

“這樣凶手的輪廓又進一步地顯露在我們麵前——一個那天有機會去思裏博爾拿到拉爾夫·佩頓靴子的人。”

他停了一會兒,然後稍稍提高了嗓音說:“還有更進一步的事實:這個凶手必須是一個有機會從銀櫃裏偷到劍的人。你可能會爭辯說,家中任何人都有可能偷到劍,但我提醒你一下,弗洛拉·艾克羅伊德非常肯定:當她察看銀櫃時,劍已經不在了。”

他又停了一會兒。

“讓我們來概括一下——現在一切都清楚了。一個那天早些時候去過思裏博爾的人;一個熟悉艾克羅伊德並知道他買了一台口述錄音機的人;一個懂得機械原理的人;一個有機會在弗洛拉小姐到來前從銀櫃拿走劍的人;一個拿著裝得下口述錄音機的容器(比如一隻黑包)的人;一個在帕克給警察打電話時能單獨在書房裏呆幾分鍾的人。事實上這個人就是——謝潑德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