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書紀年》是春秋戰國時期晉國、魏國史官所記的史書,是唯一一部未被秦始皇燒掉的編年通史,學者公認其曆史價值和社會價值均在古代經史之上。
由於焚書坑儒,秦始皇以前的史料寥若晨星。《竹書紀年》雖然保存了夏商周的事跡,但畢竟太少了。如果秦始皇未曾焚書坑儒,則列國的《竹書紀年》都會保存下來,秦始皇以前的眾多記載夏商周事跡的書籍也都會保存下來,我們今天就不必花費巨大的人力和財力去搞“夏商周斷代工程”了。
學者認為秦始皇焚書坑儒導致春秋戰國及其以前的曆史斷了代,夏、商、周的一些史實考證由於古籍的缺失,困難重重,秦始皇焚書坑儒在中國曆史上可謂貽害無窮。
如果司馬遷沒有寫《史記》的話,許多史實更加難以考證,先秦史將更加模糊,因此司馬遷在中國曆史上的貢獻是偉大的。
秦始皇燒了大量的曆史典籍,包括夏、商、周的史籍,讓中華文明損失了許多傳世佳作,以致外國好多學者不承認中國的夏朝。
直到近年河南等地出土了大量的夏朝文物,有力地證明了中國曆史上夏朝的存在,外國學者才啞口無言。
“春秋”一詞本來泛指戰國時期各國的史書。秦始皇焚燒六國以及所有以前的史書時,隻有魯國的《春秋》因藏在牆壁中被僥幸地保存下來。好在魯國《春秋》對其他六國的曆史政治情況都有綜述,這才讓後人能夠從中了解到春秋戰國時期的一些曆史。如果沒有魯國《春秋》這部史書傳下來,好多關於戰國以及戰國以前的曆史根本無從知曉。
《戰國策》是重要的曆史巨著,全靠西漢劉向根據皇家秘室所藏有關戰國史事的幾種本子彙集編纂校訂而成。如果不是漢朝對一些古籍的挽救整理,許多曆史事件和曆史人物都將被淹沒在曆史長河中。《戰國策》的整理過程是極其艱難的,秦始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三)導致秦朝滅亡
秦始皇焚書坑儒是統一思想的運動。
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在政治結構上廢除了分封製,在全國範圍內施行郡縣製;在文化上統一了文字,通用以小篆為標準的官用文字;在經濟領域內統一貨幣,統一度量衡。
這些措施都是國家大一統的基本要素,也是國家能夠控製的。
但是,有些東西是國家難以駕馭的。秦朝初年,戰國時期剛剛結束,百家仍在爭鳴中。秦始皇認為光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麵統一還不行,最關鍵的是統一思想。
當時,最大的思想潮流是儒家和法家。儒家是厚古的,而秦始皇統一中國是新事物,他采取的措施也都是新措施,這些都是不符合儒家學說的。
當時,六國貴族借著儒家的“克己複禮”的主張,要恢複周朝的分封製,從而取得失去的權勢。
為此,秦始皇視儒家為他統一大業的絆腳石,欲除之而後快。因此,一場統一思想的文化運動開始了。
秦朝“焚書坑儒”和漢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實質是一樣的,都是要統一思想。
其實,從漢朝開始,所有封建統治者基本上都施行“陽儒陰法”,或稱“實法名儒”,即表麵上采用儒家治理國家的方法,實際上卻用法家的治國手段治理國家。皇帝用法家的方法統治天下,而用儒家的學說教化百姓。法家強調的權、術、勢屬於帝王術,用作駕馭百姓和群臣的方法;而儒家學說強調仁和禮,仁和禮能從道德上讓百姓自覺向善,是維護等級製度的極好工具,因此曆代統治者都用儒學教化天下。
當年,秦始皇沒有認識到儒學是可以利用的最佳安民手段。焚書坑儒這種過激手段是愚蠢而又殘暴的,既毀滅了許多古代典籍,又造成了文化史上難以彌補的損失。
焚書坑儒雖維持了秦朝的統治,但也加速了秦朝的滅亡。秦始皇焚書坑儒,意在維護統一的集權政治,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見解,但並未收到預期的效果。這一點是秦始皇及丞相李斯始料不及的。
焚書坑儒雖然加強了思想控製,在短時間內獲得了成功,但不利於國家長治久安,不利於社會發展。
“陽儒陰法”是一種外鬆內緊的統治策略,表麵上推行仁政,實際上施行法治,既能籠絡民心,又能保證專製。
“陽儒陰法”代表了一種兼容並蓄的政治心態,既避免了純用儒家的迂腐柔弱,又避免了純用法家的苛察嚴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