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焚書坑儒非暴政之說(2 / 2)

這種堵塞言路、銷毀書籍的做法,並不是李斯和秦始皇首創,曆史上早就發生過了。

戰國時期,各諸侯國為了維護統治,防止其他學說損害國家的意識形態,動搖國家的根本,都曾采取鉗製言論、銷毀書籍的做法,如商鞅變法時就燒過書,韓非子也積極限製私學,他說:“私學,亂法度也。”把私學看成實行法治的主要障礙。要鏟除私學,必須銷毀教材。而當時主張禁止私學的人不在少數,也為大多數國家統治者所接受。既然焚書早就有過,為什麼史學家們隻把賬算在秦始皇一個人的頭上呢?魯迅在《華德焚書異同論》一文中說:“秦始皇實在冤枉得很,他吃虧是在二世而亡,一班幫閑們都替新主子去講他的壞話了。不錯,秦始皇燒過書,燒書是為了統一思想,但他沒有燒掉醫書和農書,他收羅許多別國的‘客卿’,並不專重秦的思想,倒是博采各種思想的。”

我們在評價秦始皇焚書坑儒的是非時,應該根據當時的曆史條件,在尊重史實的基礎上,作出正確的結論和評價。秦始皇作為一個封建帝王,在完成了統一大業之後,所采取的統一思想的措施是曆史的必然,是理所應當的。

對秦始皇焚書後果的評價,古往今來,眾說紛紜。

《隋書》說:“秦始皇馭字,吞滅諸侯,先王墳籍,掃地皆盡。”《舊唐書》也說:“三代之書,經秦燔煬殆盡。”都認為先秦的經書被秦始皇燃起的大火燒光了。

但也有人認為秦朝焚書僅限於史書,經書諸子並無損失。王充在《論衡》中說:“秦雖無道,不燔諸子,諸子尺書,文篇俱在。”劉勰也有同樣的看法,在《文心雕龍》裏說:“秦暴烈火,勢炎昆岡,而煙燎之毒,不及諸子。”康有為在《新學偽經考》中也指出:“焚書坑儒,雖為虐政,無關六經之存亡。”

據《史記》所載,博士管理的古書並未被焚。不過,項羽入關後,“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這才使古代典籍遭受浩劫,而後世卻將這筆賬算到了秦始皇的頭上,是不公允的。

秦始皇統一了度量衡、文字,統一了思想,形成了一個凝聚力和向心力巨大的民族,這也是黃河文明沒有衰亡,民族沒有分裂成無數國家的重要原因。在這一點上,秦始皇對民族是有著巨大貢獻的。

其實,中國曆史上最大規模的焚書發生在清朝乾隆時期。

乾隆皇帝即位後,組織了以紀昀為總編纂官的著名文人學者共360人,曆時10年,編出了我國封建時代一部空前絕後的大型叢書——《四庫全書》。

乾隆皇帝編纂此書的根本目的在於推行文化專製主義,鞏固清王朝的統治。在編書的頭一年,他曾兩次提出:編寫《四庫全書》時,對古籍該毀棄的應予毀棄,該刪改的應予刪改。毀棄、刪改的原則是什麼?他明確指出:“凡有詆毀本朝之語,正應乘此機會查辦一番,盡行銷毀,以杜絕遏止邪言,正人心而厚風俗。”因此,在編審《四庫全書》的過程中,凡明朝野史及明人有關奏議文集,隻要內容稍有對清廷不利者,一概焚毀。更有甚者,一些並不詆毀本朝,甚至與政治毫無幹係的著述,如顧炎武的《音學五書》等,隻因作者本人曾經反清而遭到毀版的厄運。至於那些被刪改的書,往往被弄得麵目全非。據統計,整個乾隆時期,共焚書七十一萬卷之多,而四庫全書隻有七萬九千三百三十七卷。可見,乾隆焚書堪稱空前絕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