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漢文化對匈奴的影響(1)(2 / 2)

匈奴社會長期以來的一大特點是生產組織和軍事組織為一體。匈奴人平時為民,戰時為兵,但到了匈奴後期,實行了“勝兵”製度。有學者認為勝兵就是脫離生產,隻執行作戰任務的常備兵。常備兵製是春秋時期漢族社會的產物。齊桓公時,任命管仲為相,管理國家大事,在他的治理下,士、農、工、商各從其業。齊桓公組建起“教士”,即常備兵三萬,橫行天下,成就了桓公春秋五霸之首的地位。

漢朝建立的時候,實行兵農合一的更戍製度,青年男子,年齡在23歲至56歲之間,要為國家服兩年兵役。一年到京師充任“衛士”,一年在本地充任“材官”“樓船”一類地方兵。漢武帝改革兵製,從建元三年(前138年)設置“期門”開始,在繼續保持“更戍製”的同時,又采用“募兵”的方式,建立起一支常備軍,此後陸續建立的“羽林”“羽林孤兒”等均屬常備兵性質。漢代的常備兵待遇優厚、訓練精良,戰鬥力遠比“更戍”輪替之兵強得多。匈奴在與漢王朝的長期抗衡中,顯然領教過漢王朝常備兵戰鬥力的與眾不同,因而仿漢製建立起名為“勝兵”製的常備兵製度,這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3.漢匈文化的相互影響。

早期的匈奴曾經依靠強大的軍事力量,統一了大漠南北,東並東胡,西服西域,形成了統領其他少數民族共同抗衡大漢的強盛局麵。所謂“南有大漢,北有強胡。胡者,天之驕子也”,充分表達了在強盛時期匈奴民族的自豪感和強烈的民族意識。後來,隨著匈奴社會的不斷發展以及與內地的頻繁接觸,漢王朝逐步摸索出揚長避短、克製匈奴的有效途徑。

外部壓力的加大促使匈奴內部矛盾不斷激化,雙方戰略態勢逐步發生了不利於匈奴的轉變。匈奴方麵已經出現了歸降漢朝就可以生存下去,否則就會危亡這樣底氣不足的議論。在南匈奴內附、遷入塞內與漢人雜居後,入塞匈奴在漢文化的熏陶下,漢化程度日益提高,逐漸形成了一種以子民身份認同中原王朝,自認是炎黃子孫的心理。

(1)孝道方麵。對原有習俗的揚棄強烈地表現出匈奴受漢文化影響的程度。《史記·匈奴列傳》記述匈奴之俗為貴壯健,賤老弱。此種俗尚的形成與匈奴的生存環境和生產方式有密切的關聯,但在獨尊儒術、標榜“以孝治天下”的漢王朝士大夫和民眾眼中,這是“不孝”。冒頓單於弑父自立,一直是漢使攻擊匈奴的重磅炮彈。在長期交流的耳濡目染中,隨著匈奴社會農耕經濟成分的增長,匈奴社會的俗尚中逐步為孝道文化騰出了位置。

據《漢書·匈奴傳下》載匈奴稱孝為“若鞮”。自呼韓邪後,與漢朝的聯係更加緊密,見到漢朝給呼韓邪的諡號為“孝”時,大家都很羨慕,這是匈奴社會俗尚受漢文化影響的明顯例證。

(2)婚姻製度方麵。匈奴原來實行收繼婚,根據《漢書·匈奴傳》記載:父親死了之後,兒子可以娶自己的後母為妻,哥哥死後,弟弟可以娶嫂子為妻,弟弟死了哥哥當然也可以娶弟弟的妻子。這種風俗的形成也是與匈奴的生產和生活方式密切相關的,但在以“禮”為天經地義的漢族士民眼中,這是“亂倫”。對於這種收繼婚婚俗,投靠匈奴的漢朝宦官中行說曾振振有詞地為其辯解,但自南匈奴入居塞內後,在漢人儒家倫理觀念的強大壓力下,在這個問題上匈奴社會意識也在逐步改變。劉淵死後,他的兒子劉聰想娶他的後母單氏為妻,卻受到單氏親生兒子乂的反對,單氏也慚恚而死。單氏及其子劉乂,已經在按照漢族的倫理道德觀念來否定自己的習俗,這不能不說是漢文化影響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