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軍事戰略是積極防禦戰略。在1956年中央軍委會議上,首次製定了積極防禦的軍事戰略方針,其內容是:在戰爭爆發之前,不斷地加強中國的軍事力量,繼續擴大國際統一戰線活動,從軍事上和政治上來製止或推遲戰爭的爆發。當中國遭受到侵略戰爭時,總參謀部舉辦理論講座,探討現代技術特別是高技術條件下局部戰爭作戰指導規律人民解放軍要能夠立即給予有力的回擊,在戰爭初期將敵人阻止在預定設防地區,把戰線穩定下來,掩護全國由平時轉入戰時狀態,然後逐漸由戰略防禦轉入戰略反攻。這個戰略方針的基本精神是堅持自衛立場和後發製人的原則,是維護和平,製止戰爭,準備以持久戰取勝的方針。進入20世紀90年代,由於現代化戰爭正在成為高技術局部戰爭,人民解放軍建設必須麵對戰爭形態的這一重大變化,迎接世界軍事發展的挑戰,努力適應現代化的需要,在軍事鬥爭準備問題上,由應付一般條件下的局部戰爭,向打贏現代技術特別是高技術條件下的局部戰爭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