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究竟在幹什麼?”塔彭絲問道。這時,她正走進“國際偵探所”(牆上貼著醒目的橫幅——布倫特卓越的偵探大師們)的密室。她發現丈夫正俯伏在地板上的一大堆書上。
湯米費勁地站了起來。
“我正設法把這些書排放在壁櫥的最上層去,”他罵罵咧咧地說,“可那該死的椅子竟然垮了!”“這些到底是什麼書?”塔彭絲問道,隨手撿起一本,是《巴斯克維爾的獵犬》。“要是有時間,倒想再讀一遍。”
“那你能明了其中的道理嗎?”湯米說著,仔細地拍了拍身上的灰塵,“追隨偵探大師日日夜夜之所見所聞——諸如此類的故事。你知道嗎,塔彭絲?我不得不承認我們對目前的行業或多或少僅是業餘水平——當然,從某種意義上講,業餘水平也還勉強可行。但是也可以這樣說吧,多學點技術也毫無壞處。這些書描寫的都是卓越的偵探藝術大師們的破案故事。我打算試試他們不同的偵探,再把結果進行比較。”
“嗯,”塔彭絲說,“我希望弄明白這些偵探大師們在現實生活中是如何過日子的。”她隨手又撿起了一本書,“你會發現當個桑代克是多麼困難。你絲毫不具備醫學經驗,法律知識也有待加強,而且,我還從未聽說科學研究是你的強項。”
“或許不是吧,”湯米說,“但不管怎樣,我還是買了一套高質量的照相器材。我可以用他們來拍腳英放大底片等等諸如此類的話我都可以幹。好了,monami①發揮一下你那點小聰明——你對這些東西又有何高見?”他指著壁櫥的最下層。那裏麵放著一件充滿未來主義色彩的晨衣,一對土耳其拖鞋和一把提琴。
“這不是明擺著的嗎?我親愛的華生。”塔彭絲說。
“準確地說,”湯米說道,“是歇洛克‘福爾摩斯的格調。”
他抓起小提琴,手握琴弓,在琴弦上橫拖豎拉。那陣陣刺耳的噪音弄得塔彭絲痛苦地尖叫起來。
正在這時,桌子上的蜂鳴器響了起來。這是個信號,告訴他們外麵辦公室來了位顧客,正被辦公室接待員艾伯特攔在那兒交涉。
湯米趕忙把提琴放回壁櫥,並一腳把書踢到辦公桌後麵。
“我們不必特別著急,”他蠻有把握地說,“艾伯特會施展伎倆穩住來人。他又會說我正忙著和倫敦警察廳通電話。
塔彭絲,馬上回到你辦公室去,立刻開始打字。這會使辦公室顯得繁忙和活躍。不!這次不這樣。讓我再考慮考慮——對:你應該正在速記我的口述內容。在通知艾伯特把獵物送過來之前,我們可以先看看來者是誰。”
他倆走近那設計得極為藝術的窺視孔。透過它,外麵辦公室的情況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來人是位姑娘,年紀與塔彭絲相仿,高高的個子,微黑的麵龐,桀驁不馴的表情,一雙目空一切的眸子。
“衣著簡單,但十分引入注目。”塔彭絲評價道,“湯米,馬上放她進來。”
一分鍾後,那位姑娘與鼎鼎大名的布倫特先生握手。而塔彭絲則坐著,裝模作樣地低著頭,手中拿著記事本和鉛筆。
“這是我的機要秘書,魯賓遜小姐。”布倫特先生說道,習慣性地揮了揮手,“你不妨想說什麼就說什麼。”隨後,他的身子靠在椅子背上,眼睛半睜半閉,以極為疲憊的腔調說:“白天這個時候乘公共汽車來這兒,一定擠得夠嗆。”
“我是乘出租車來的。”那姑娘說。
“啊!”湯米像受了委屈似地歎了一聲。他以責備的目光盯著從她手套裏露出的一張藍色車票。那姑娘的眼睛追隨著他的目光,然後微微一笑,把那張車票抽了出來。
“噢!你是看到了這張票。這是我從人行道上撿來的。
我們隔壁的小朋友收藏這玩意兒。”
塔彭絲咳嗽了一下,湯米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我們該談談正事了、”他輕鬆地說,“你需要我們的服務,小姐的名字是———”“金斯頓·布魯斯,”那姑娘說,“我們住在溫布爾登。昨天夜晚,一位夫人住在我們家,她丟了一顆貴重的粉紅色珍珠。聖文森特先生也和我們一塊兒吃的晚餐。在餐桌上,他偶然提到你們的偵探所。今天上午,我母親叫我來見你,問一下你能否為我們查清此事。”
那姑娘緊繃著臉,顯得很不高興。很清楚,她和她母親對這件事意見大相徑庭。她上這兒來是極不樂意的。
“我知道了,”湯米說道,稍微有點困惑。“你們沒有通知警察吧?”“沒有,”金斯頓·布魯斯小姐說,“我們沒有那樣做。通知警察是很愚蠢的。說不準,那東西會滾到壁爐下去,或在哪個角落裏被發現。”
“嗯!”湯米說,“幸好沒叫警察,否則那珠寶就隻可能會完全失蹤了,是吧?”金斯頓·布魯斯小姐聳了聳肩。
“人哪,總是喜歡如此大驚小怪。”她嘀咕道。湯米清了清嗓子。
“是嗎?”他不解地說,“剛才,我真忙得不可開交——”“我完全理解。”那姑娘說道,站起身來。她眼裏迅速閃現出滿意的神色。對此,塔彭絲可絕對沒有漏掉。
“然而,不管怎樣說,”湯米繼續說道,“我想我還是可以擠出點時間到溫布爾頓去一趟。你能把地址告訴我嗎?”“勞雷爾邸宅,埃奇沃思路。”
“請把它記下來、魯賓遜小姐。”
金斯頓·布魯斯小姐猶豫片刻,然後,她極不耐煩地說:“那好,我們恭候您的大駕。再見!”“這姑娘真古怪,”她走了之後,湯米說,“我還真對她揣摩不透。”
“我在考慮會不會是她本人偷了那珠寶。”塔彭絲沉思道,“好吧,湯米,我們趕快把這些書收拾好,開車直接上那兒去。順便問一句,你這次準備扮演誰,又是歇洛克·福爾摩斯嗎?”“我想我真需要再效仿那大師實踐一下。”湯米說,“剛才,我就在那張車票上栽了跟頭,不是嗎?”“一點不錯,”塔彭絲說,“我要是你,我就絕對不會麵對那姑娘貿然大試手腳——她像麥芒那般銳利。再者,她又很不高興。啊,多麼令人疼愛的姑娘!”“那麼,你對她已是了如指掌了,”湯米嘲諷道,“僅僅是看看她鼻子的形狀?”“我來告訴你我們會在勞雷爾邱宅發現什麼,”塔彭絲毫不理會湯米的情緒,“滿屋子諂上欺下的勢利小人,一個個都想往上流社會裏鑽,那父親,倘若有父親的話,肯定有個什麼軍銜。那姑娘也在那種生活圈子裏隨波逐流,而自甘墮落地偷了那東西。”
湯米最後看了一眼已經整齊地排放在壁廚上的書。
“既然如此,”湯米若有所思地說,“那麼,我今天就應該當一回名探桑代克了。”
“我並不認為這個案子涉及到法醫學。”塔彭絲鄭重地說。
“或許沒有,”湯米說,“但我隻是特別特別想用用我新買的照相機!這照相機的鏡頭應該是最精密的,是完全超時代的。”
“我怎會不知道那類相機!”塔彭絲說,“當調整好快門、縮小光圈、計算好曝光速度、把眼睛保持在水平位置時,你己渾身大汗,精疲力竭。而你卻十分滿意那廉價簡單的布朗尼牌照相機的效果。”
“隻有那種胸無大誌的人才會滿足簡單的布朗尼相機。”
“行了,我敢打賭,我用它照出的效果要遠遠比你的強得多。”
湯米對她的挑戰毫不理睬。
“我早應該準備好一把‘吸煙者之伴侶’牌拔瓶塞鑽的,”他懊悔地說,“在哪兒能買到一把?”“不用著急,我們總能找到那把獲得專利的拔瓶塞鑽。
就是阿拉明塔姨媽去年聖誕節送給你的那把。”塔彭絲的話猶如及時雨。
“那正好派上用場,”湯米說,“我當時想,那不過是一把樣子稀奇古怪的破壞性工具。主張絕對禁酒的姨媽居然把它作為禮物送給我,那真是太幽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