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衛體武器的製作技術(1 / 1)

與古代的進攻性武器相對應的單兵防禦性武器主要是衛體武器。衛體武器包括盾、鎧甲、胄等。在中國古代,有“五兵五盾”之說,說明古人對衛體裝備的重視。

盾,是一種手持的用來擋禦刀箭的防護裝備,又稱為“幹”,還被稱為“牌”。盾的形體大多為長方形、梯形或圓形,背後有握持的把手。《周禮·正義》中稱:“狹而長者曰滇盾,步兵所持與刀配者也。狹而短者曰孑盾,車上所持者也。”“櫓,大盾也,大平者曰吳魁,本出於吳,為魁帥者所持也。隆者曰滇盾,本生於蜀,蜀滇所持也。”說明由於產地或用途的不同,盾的形體也有所不同。原始形態的盾製作比較簡陋,多用木、竹製成,或在木片上蒙上皮革。中國的西南地區有些少數民族往往使用藤牌、藤甲。藤製品在濕度較大的地區比較堅韌,但不適宜在北方使用,因為北方氣候幹燥,藤製品幹脆易斷。進入青銅時代以後,盾仍然用藤木及皮革製造,但已嵌有青銅鑄造的盾飾。已發現的商朝盾牌,呈上窄下寬的梯形,盾麵為皮質,繪有虎紋等圖案。而西周時期的盾牌,則在原有形製的基礎上,將青銅鑄造的猙獰獸麵、人麵、圓銅泡飾以盾麵,以加強皮盾的防護效能。春秋戰國時期,出現了漆木盾,頂部為雙重弧狀,盾麵施有彩繪。秦漢時期,出現了鐵盾。但在中國使用鐵盾並不普遍,而在歐洲進入青銅、鐵器時代以後,青銅盾與鐵盾較為常見。盾的形製延用了很長時間,直到宋朝編撰的《武經總要》中所描述的兩種盾(“旁牌”):大而長的步兵用盾和小而圓的騎兵用盾,其形製也無大的變化。近代火器出現以後,盾牌的防護作用逐漸喪失而成為曆史陳跡。

鎧甲是古代將士穿在身上的防護裝具。中國先秦時多用皮革製造,稱作“甲”;戰國後期,開始用鐵製造,改稱為“鎧”,皮質的仍稱為“甲”。唐宋以後,不分質料,或稱“甲”,或稱“鎧”,或“鎧甲”連稱。中國早在新石器時代晚期已經有甲,早期的甲完全是用藤、木、皮革等製成,形製也很簡單,隻能保護胸、背。後出現了整片皮製成的甲。商周以後,按照防護體位的不同,把皮革裁製成大小不同、形狀各異的片,並把兩層或多層皮革片合在一起,表麵塗漆,然後在片上穿孔,用繩編聯成甲。隨著青銅冶鑄技術的發展,到西周時期在皮甲上綴有青銅護甲和青銅甲泡。《考工記》的“函人為甲”中記載了當時有關選材、製甲的全套工藝。戰國後期,鋒利的鋼鐵兵器逐漸用於實戰,促使防護裝具發生變革,鐵鎧開始出現。到漢代,鐵鎧完全取代了皮甲。西漢時期,鐵鎧的製作由粗到精,從大甲片製成的“劄甲”發展為小甲片編成的“魚鱗甲”。劄甲約用600甲片,而魚鱗甲則有3000左右甲片。防護的範圍也由僅保護胸背,發展到加有保護肩臂的“披膊”和保護腰胯的“垂緣”。西漢以後,鐵鎧的硬度和韌度提高,類型也日益繁多。三國時期出現了一些新型鎧甲,有黑光鎧、明光鎧、兩當鎧、環鎖鎧和馬鎧等。北魏(公元385年—534年)以後,明光鎧日益盛行,到唐代已有13種甲製。北宋初年,鎧甲的製作技術更為精良。《武經總要》中繪有5套甲胄和1套馬甲的圖像。圖中的鎧甲包括護體的“甲身”、護肩的“披膊”、護腿的“吊腿”、護頭頸的“兜鍪頓項”,這是對中國古代鎧甲的總結。宋代的沈括在《夢溪筆談》中記述了當時中國西部地區所鍛造的冷鍛瘊子甲,以質地精良著稱,有較高的硬度,50步外強弩射之不能人,同時表麵光潔可鑒毛發,這說明了中國古代製作鎧甲技術已經具有很高的水平。隨著近代火器的出現,鎧甲也就失去了它的防護作用而走向衰落。

胄是古代將士防護頭部的裝具,又稱兜鍪、頭鍪、盔等,常與護體的鎧甲配套使用,統稱為甲胄。在新石器時代,胄比較粗糙,多用藤條或獸皮縫製。青銅器時代,開始使用青銅鑄造的胄。商代的青銅胄,不僅堅固,而且胄麵鑄有虎紋、牛紋或其它圖案,胄頂還鑄有裝纓的銅管,非常壯觀。戰國時開始使用鐵胄。河北易縣燕下都出土的戰國晚期的鐵胄,由89片鐵甲編綴而成。由於外型像鍪(即鍋),所以開始稱為“兜鍪”。秦漢以後,普遍裝備鐵兜鍪。唐朝以後,兜鍪後部護頸的部分(“頓項”)常用輕軟牢固的環鎖鎧製成,到了宋代則以銅質的網狀頓項取代。胄的使用年代比盾和鎧甲要長,直到近代出現槍炮以後,仍然有防護頭部的裝具,隻是形製和材料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以鋼盔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