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0世紀,中國已將火藥用於軍事,製造出火毯、火箭、火蒺藜等火器。據《宋史·兵誌》記載:宋太祖開寶三年(公元970年)“兵部令史馮繼升等進火箭法,命試驗,且賜衣物束帛”。開寶八年(公元975年),宋滅南唐時,曾用火炮(注:火毽)、火箭。鹹平三年(公元1000年)“神衛水軍隊長唐福獻所製火箭、火毽、火蒺黎”。“鹹平五年(公元1002年)“知寧化軍劉錫製火炮(注:火毽)以獻,詔沿邊造之以充用”。
火毽,即裝有火藥的燃燒性球形火器。一般以硝、硫、炭及其它藥材的混合物為球心,用多層紙、布等裱糊為殼體,殼外塗敷瀝青、鬆脂、黃蠟等可燃性防潮劑,大者如鬥,小則如蛋。使用時先點燃(初以燒紅的鐵錐烙透發火,後改為以引信發火),再用人力拋至敵方,球體爆破並形成烈焰。主要用來焚燒敵方城壘車船,殺傷和驚擾敵軍。
火箭,是一種依靠自身向後噴射火藥燃氣的反作用力飛向目標的兵器。“火箭”一詞,最早見於《三國誌·魏明帝紀》。不過那時的“火箭”隻是在箭頭下綁縛一些易燃物,點燃後用弓弩發射出去而已。火藥發明以後,才出現了真正的火箭。北宋後期民間流行利用火藥的反作用力能升空的“流星”(後來稱作“起火”),用以玩賞。南宋時期,這一技術開始用於軍事,出現了軍用火箭。其製作方法是:用多層油紙、麻布等做成筒狀,筒內裝有火藥,前端封死,後端留有小孔。然後將火藥筒綁在箭杆上,箭尾有翎和配重鐵塊以穩定飛行姿態。發射時點燃火藥,火藥燃氣從尾部噴出,產生反作用力,推動火箭前進。到了明朝初年,軍用火箭已相當完善並廣泛用於戰場,被稱為“軍中利器”。明代初期兵書《火龍神器陣法》(公元1412年)和明代晚期兵書《武備誌》(公元1621年)以及其它有關中外文獻,均詳細記載了中國古代火箭的形製和使用情況。僅《武備誌》便記載了20多種火藥火箭,其中的“火龍出水”已是二級火箭的雛型。火箭的製作工藝也比較考究,對於裝藥的方法、火藥筒後孔的方向、深淺、大小都有規定。明代軍事家戚繼光在其《練兵實紀·雜集》中有所記述。火箭由於射程較遠,箭頭上塗有毒藥,還可燃燒、發煙,在古代戰爭中是一種威力很大的兵器。
12世紀以前的各種火藥兵器,如火毽、火箭、“火炮”、“霹靂火炮”、蒺藜火球、毒藥煙球、火藥包等利用的都是火藥的引燃和爆炸性能。其中的“火炮”是用礮發射的火毬;“霹靂火炮”是火箭的一種。而利用火藥的發射性能是在12世紀之後。12世紀30年代,宋代出現了以巨竹為筒的管形火器。宋紹興二年(公元1132年),宋將陳規守德安時發明了“火槍”,它是將火藥裝在竹管內,引爆燃燒後用以燒傷敵人。宋寶枯五年(公元1257年)前後,出現了火筒。它是用粗短的竹筒製成,內裝火藥和石子,點燃後能將石子射出,這是真正的射擊性管形火器的先驅。同一時期,開慶元年(公元1259年)安徽壽春罕創製“突火槍”。“突火槍”是用粗竹筒製成,內裝火藥與“子窠”。火藥點燃後產生強大的壓力將“子窠”射出,“子窠”也就是日後的子彈。《宋史》有明確記載:“以巨竹為筒,內安子窠,如燒放,焰絕後子窠發出,如炮聲,遠聞百五十餘步”。到13世紀中葉前,開始出現金屬管形射擊武器火銃。火銃之名最早見於《元史·達禮麻識理傳》,書中說公元1364年已經有“火銃什伍相聯”的部隊,說明火銃在此以前就已創製成功。火銃由銅或鐵鑄成,前膛呈圓筒形,內放彈丸,有石彈、鉛彈和鐵彈。藥室呈球形隆起,室壁有火門,可安放引線。尾銎中空,可安放木柄或木棍。手銃(相當於後來的槍)的銃身細長,可用尾銎上的木柄操持;大碗口銃和盞口銃(相當於後來的炮)形體短粗,置於木架上使用。火鋶自發明以後,其製造技術發展很快,在朱元璋建立明朝的戰爭中發揮了很大的作用。明朝建立以後,大量製造火銃,並於永樂年間組建了專用火器的“神機營”。期間,出現了各式輕型和重型手銃、較大口徑的碗口銃,其製造工藝也日益精細,銃身白藥室至銃口壁厚逐漸遞減,形成一定錐度;火門鑄有長方形槽,便於裝藥;火門上裝有活動的蓋;手銃還配有裝藥匙。嘉靖年間還出現了三眼銃。火銃的發明使火器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它為近代槍炮製造技術的產生和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