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股市場的成立本身即是金融創新的結果。就我國實際情況而言,利用B股市場吸引外資與傳統利用外資方式相比,有著明顯的特點和優勢:
一是具有永久性。股票籌資不需還本,所籌資金能永久使用,既不像對外借款存在償債壓力,又不像合資合作企業存在外方撤資問題,特別是在A、B股市場分隔的情況下,非居民買了B股後,隻能在非居民間轉讓,吸引的外資便永久留在國內。
二是具有主動性。在發行B股籌資的同時還可以保持中方控股權在企業發股前後不受影響。隻要公司上市後業績好、有前景,就可以在市場好的時候通過增發或配股等方式,方便、靈活、及時地進行持續融資,滿足企業擴張的需要。
三是籌資對象基礎較寬。可以利用境外中小投資者的資金,聚集成較大數額,用於國內建設。
四是具有高效性。利用B股市場,參照國際證券市場的有關慣例規範運作,有利於促進國內企業轉換經營機製,並按國際慣例規範經營,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五是中國企業在境外發行外資股,可以在國內外產生廣泛的宣傳效應,樹立良好的國際形象,提高國際知名度。
毫無疑問,在當前中國資本市場還不能貿然開放的情況下,利用B股市場募集外資仍是一條重要途徑。自90年代以來,世界金融市場日益形成了一種人們常說的所謂“倒金字塔結構”,即實體經濟成了此倒金字塔的底部,而以證券交易和金融衍生交易為主體的虛擬經濟則成了此倒金字塔的頂部。頂部區發展迅速,而底部區卻難以跟上,以至世界上局部性乃至世界性的金融動蕩頻繁發生。在中國的實體經濟發展還不充分、許多製度性建設還遠未完成、諸多配套措施亦未跟上的時候,貿然洞開資本市場,其巨大風險是不難想像的。在這種前提下,B股市場就更有繼續存在的必要。
綜合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這樣兩個基本的結論,其一,B股市場雖然終究會與A股市場合並,但這是一個相當長的過程,至少在人民幣資本項目下的自由兌換未實現前,國家絕不會關閉B股市場;二是管理層將會對B股市場推出一係列重要的政策措施,以促進B股市場的發展。近期可能推出的政策包括嚐試采用公募發行的方式進行B股的發行;嚐試推出B股基金;嚐試進行B股回購;有可能進一步降低B股交易成本,降低B股交易印花稅和交易傭金等。
這兩個結論對中國股民來說,有什麼關係呢?我們說關係非常密切。其一,不關閉B股市場,這對於進入了B股市場的中國股民來說,無疑是吃了一顆定心丸;不實行A、B股市場合並,這對於A股市場的中國股民來說,自然沒有必有再對因為兩個市場股價的巨大落差造成市場波動憂心忡忡。其二,實行B股公募和建立B股基金,這對於中國股民來說,又拓展一條投資渠道,因為普通的中國股民也可以通過B股基金投資B股市場,在當前B股價值明顯低估的情況下,無疑有較大的獲利空間。
B股將發展成為中國股市的另一翼
B股市場對內開放,引發有識之士對中國證券市場未來格局的重新思考。從客觀上講,中國證券市場的未來格局應當是早在90年代初A股市場開設前就已框定。但是,事物的發展總是遵循一定的時間次序和邏輯關係。由於我國對外開放、經濟改革為時不長,A股市場的優先發展就成為一個必然選擇。10年過去了,A股指數從設立時的96點上漲到最高時的2200多點,可謂10年20倍。但是,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進一步深入,尤其是加入WTO後,外資進入成為必然,中國金融證券市場的不和諧也就逐漸顯現出來,特別是B股市場在幾乎喪失原有功能的情況下,外資進入就隻是空談。因而如何使B股市場重新煥發青春,繼而使之將原有的和新的功能擔當起來,已成為一個緊迫的現實問題。在這樣的大背景下,B股市場選擇對內開放作為突破便成為曆史的必然。雖然B股市場由於規模小、流通量低,目前還無法與A股市場相提並論,但由於其籌措外資的特殊功能,加上管理層還會在近期推出一係列扶持政策,B股市場有可能發展成為中國股市的另一翼。
從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發展經驗看,新興工業國家和地區都極力通過國內資本市場的發展,形成吸引外資和引導資源合理配置的有效機製。例如,1990年台灣地區準許外國專業投資機構直接投資台灣證券市場;1991年韓國批準4家外國證券公司進入股市,從1994年12月起,外國人購買在韓國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的份額,從可占一個公司股份總額的10%上升到12%,1995年上升到15%,而每兩個百分點的上升就意味著30億美元的流入。除了通過證券市場的國際化可以提高引進外資的吸引力外,中國證券市場的國際化還麵臨著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的壓力因而尤具迫切性。在世界貿易組織下的《服務貿易總協定》,尤其是《金融服務業附錄》,對各締約方的證券市場發展均具有約束力。如果中國僅僅通過赴美國或香港發行N股或H股進入國際證券市場籌資,則僅是企業被動地適應境外證券市場,而通過發展B股市場則是由經濟主體主動地構造證券市場以實現國際化。
從一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的現實進程看,證券市場的國際化標誌著開放型經濟體製的最終確立和完成。證券市場的國際化包括證券投資國際化,即外國投資者可自由地投資本國發行的證券,本國投資者可自由地投資於外國發行的證券;證券發行的自由化,即外國發行主體可以自由地在本國發行證券,本國發行主體可以自由地在國外發行證券,以及證券業務、機構的國際化等。因而B股市場應該以外國投資者投資於本國發行的證券為切入點,通過發展壯大逐漸允許本國投資者投資,甚至允許外國公司發行證券,最終使中國證券市場融入國際證券市場。
要發展B股市場,就必須明確B股市場的製度安排。無疑,在中國A股市場誕生不久就推出B股本身就表明了中國政府對外開放的決心和股市國際化的姿態,而且我國證管部門也一直不斷推出措施發展這個市場,但還一定要對B股市場作出一個宏觀的戰略定位與合理的製度安排,使上市公司、投資者等市場各方有一個明確而穩定的預期,掃除股價低迷、交投清淡反映出來的一定程度的對市場前景的迷茫,重塑市場主體對B股的信心。首先,在發展戰略定位上,把B股市場建成一個長期性市場而非過渡性市場。其次,在發行方式上逐步地、更多地采取公募方式而非私募方式,以擴大B股的市場影響,同時更好地激活B股的交投。第三,在二級市場交易上,應更好地為投資者提供條件,如可支持國內大券商直接到海外設點,實現B股在境外的直接委托買賣,從而更直接、更廣泛地為投資者服務。第四,在股權設置上應從市場和投資需要出發,不要對境外投資者進行太多的框框限製,不要過份強調我們對B股公司的絕對控股或相對控股,其實公司發行B股上市,對境外投資者本身就表明了市場和公司的開放性,應該給予境外投資者以資本市場上進行並購的機會,要限製則可以在行業上如關係國計民生行業進行限製而不要在公司個體上進行限製,這樣就能吸引相當意欲通過資本市場而非直接投資進入中國市場的資本,相應地市場將為之活躍。第五,會計、審計製度按國際慣例進行,而不要像現在這樣因為這方麵的原因使得對公司的經營業績判斷產生較大的偏差,信息披露製度也要繼續完善,才能提高投資者對B股的熱情與信心及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目前B股市場規模的狹小,嚴重製約了國際上大資金的介入,也影響了其知名度。因此,要大力發展B股市場,就應擴大B股的供應,以有效的供應帶來有效的需求,這要多注重上市公司的規模、行業與成長性而盡量少帶一些市場以外的東西。同時,要加強對外宣傳與推介,不要僅僅局限於港澳等華人地區,而要使B股真正麵對國際資本市場。當然,還有現在我們已經實行了的對境內投資者開放。從供求兩方麵著手,壯大B股市場規模,就有望增加交投,活躍市場,從而煥發中國B股真正的投資價值。
二、A、B股市場會不會合並?
新加坡內、外資股合並的啟示
對B股市場未來的發展趨勢,人們議論得最多的是A、B股合並,這也是許多境內投資者積極介入B股市場的一個重要原因。因為A、B股市場合並,意味著兩者之間巨大的價格差行將消失,這對於目前市盈率和價格都比A股低得多的B股來說,無疑具有極大的想像空間。但是,中國的A、B股市場會不會合並,以什麼形式合並,卻是眾說紛紜。在這裏,我們不妨先看看其他國家的情況。
除了中國以外,韓國、瑞士以及新加坡等國也設立過類似於A、B股分開的股票市場。尤其是新加坡,曾經有過一段內資股和外資股曆史,和我國的A、B股有較多相似之處。新加坡內、外資股的曆史說明,合並的結局是一個雙贏的結局,不但提高了市場的市值和交易量,而且消除了市場分割,改善了市場結構,提高了市場效率。這是否同樣適用於我國的A、B股市場呢?
據B股市場專家胡野碧先生介紹,新加坡內、外資兩種股份從分立掛牌到合二為一的過程分為4個階段:
①新加坡政府為保持對關乎國計民生的部分行業和公司的控股權,對外資在這些領域的持股作了比例限製。出於國家安全和經濟穩定的考慮,新加坡一直限製外國資本在新加坡金融、新聞和國防等敏感行業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如新加坡四大銀行的外資比例限製在40%,報業控股公司和石油公司限製在49%,新加坡航空限製在27.5%,國防工程公司的外資比例控製在15%。由於新加坡經濟持續穩定增長,上市公司質地優良,又有完善的證券市場製度,引得外資蜂擁而至。境外投資者對外資股的需求持續大於供給,外資股和內資股開始出現價差。新加坡航空公司於1985年11月上市後,僅幾個月外資持股即達到20%的界限。該公司於1987年6月將外資持股界限提高到25%,但4個月後,界限又被突破,最終外資持股界限定為27.5%。1988年5月,新交所同意新加坡航空公司的外資股和內資股分開掛牌。此後,其他16家上市公司紛紛效法。分開掛牌後,外資股無論從價格上還是流通量上都遠遠超過內資股。從這17家公司的統計資料看,外資股的價格平均高過內資股20%~40%,平均成交量高出20%以上。
②由於外資股在總股本中隻占較小比例,相對盤小的優勢和相對較大的外資購買需求,使其表現出更高的股價、更活躍的交投以及更大的波動空間,外資股股價平均高出內資股30%。在國內投資者看來外資股市場更有利可圖,新加坡交易所於是在1990年10月宣布允許國內居民購買外資股。
③向國內居民開放外資股後,由於需求的增加,外資股的市場流通性變得比以前更好;另一方麵,外資股的抽資使內資股的交投不如以前活躍。這樣一來,內、外資股原本約30%的價差再升至約60%。隨之而來的問題,一是內資股市場的部分資金被吸引到外資股市場,導致內資股市場因為失血而低迷。二是盡管允許境內居民參與外資股市場,但熊市時外資撤得很快,外資股就全部落到境內居民手上,但此時外資股的價值已經降低,給境內投資者帶來較大的損失。三是整體上減少了公司配股籌資金額。按照新加坡交易所的規則,兩者的配股價格是在正股價格下打一個相同的折扣。由於內資股的流動性不太好,這個折扣不得不定得大一些,相應地外資股配股價格的折扣也要同樣大。本來外資股配股價格的折扣定小一些也可以順利完成配股,但這樣就影響了上市公司的後續籌資。從這個意義上講,造成了部分上市資源的浪費。
④看到事情的嚴重性,管理層做了兩件事。1995年12月,新交所轄下刊物《證券月刊》刊文討論內資股和外資股問題,這等於給市場一個非正式的消息:內資股和外資股的形成,以及分開掛牌是一值得辯論的課題。同時新交所也宣布,它不會對分開掛牌直接采取任何行動,但將這一權力交給有關上市公司自己決定。1997年8月,新加坡科技集團(轄下有5家上市公司分開掛牌)宣布將5家公司的外資股和內資股進行合並並統一掛牌。隨後報業控股宣布也將采取同樣措施,其餘11家公司則緊隨其後,分開掛牌從此消失,並取消內、外資股稱號。新加坡的外資股、內資股分開掛牌交易有兩年時間,其後市場花了7年時間磨合兩種股份,最終合並成一種股份。
當初新加坡形成內資股和外資股的主要原因是對某些行業外資控股比例的限製,而在以上公司進行內外資股合並時,同時取消了外資控股比例的限製。因為同樣能夠依據其他有關法例來保證公司不被外資控製。例如,對新加坡科技集團的轄下公司,其最大股東新加坡財政部有一股俗稱黃金股的特別股投票權可以否決所有決議。對銀行,法律規定任何單一投資者不允許持有5%以上的股票。對報業控股公司,《新聞及出版法》規定任何單一投資者不可持有3%以上的股票。
在合並過程中,外資股和內資股明顯的價差是合並的主要障礙。但實際操作中,公司宣布合並的日期和具體合並的日期一般都有一段緩衝時間,如新加坡報業控股就給予3個月的緩衝時間。當合並消息宣布後,人們會積極買入內資股,拋出外資股,由此降低價差。如新加坡的四大銀行,在沒有宣布合並消息前,人們就預料合並是遲早之事,因此其平均價差從1997年7月的85%降到1997年12月的25%。其次,公司考慮到由於合並使外資股價格下跌,導致外資股投資者遭到損失,會給外資股持有人一定補償,通常是增加其持股量。
從新加坡科技集團轄下5家公司合並前後的股價情況來看,合並後的統一價格實際上要高過合並前內資股和外資股的價格,而且成交量也要高過以前兩者的總和。境外投資者和境內居民在合並後形成雙贏的局麵。對境內居民來講,其股價自宣布合並後就一直上升,收益可想而知。對境外投資者而言,因為補償方案其股票持有量多過以前,抵消了價格下跌帶來的損失。
總體來看,新加坡內、外資股有些類似於我國的A、B股。其類似之處有:
一是發行方式類似。新加坡在發行股票時就確定了一定比例的股本是外資股,我國也是在發行股票時就確定了B股的數量和比重。
二是對投資主體的限製。新加坡內資股和外資股的投資主體分別局限於境內投資者和境外投資者,兩者之間界限分明。我國的A股和B股也是如此,A股市場不對外資開放,B股市場也不準境內居民參與。
三是明顯的價格差異。同股同權,但是由於人為的市場分割導致不同的供求關係,同股卻不同價。新加坡內、外資股的價格差異最高達到一倍以上,我國A、B股的價格差異更大。
四是阻礙了上市公司的再籌資。由於內資股和外資股的價格差異較大,新加坡交易所在配股時不得不按照較大的折扣率製定配股價,影響了上市公司的再籌資。我國的B股市場由於長期低迷,連新股都發不出去,更不用說配股了。許多A、B混合股公司因為受B股的拖累,難以配股,純B股公司更是隻有另尋出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