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涼國公藍玉奏:“涼州衛民千七百餘戶,附籍歲久,所種田畝宜征其賦,令輸甘肅”。以每戶5人計,合計人口約8500人。陝西行都司共有十一衛,以此數額平均計,陝西行都司共有民籍人口9萬餘人。
洪武年間陝西行都司的十二衛二所,按標準配置應有軍人7萬左右。假如說有一半土著軍人,則作為移民的軍人為3.5萬,合家屬所有10萬左右的人口。這和陝西都司的邊衛移民人口相同。
明初洪武時期(1368~1398年)的大移民,對於西北的開發起了積極作用。以衛所建置屯田自給,使大量荒蕪的田地得以墾辟。元朝西北十分荒涼,加之近20年的元末混戰,人民十室九空,背井離鄉,熟田拋荒隨處可見,荒敝已極。明朝建立後,在西北的駐軍達25萬之多,按三分守城,七分屯種之比例,屯田軍達17.5萬人。大量內地的漢族人民前往西北邊地屯田,如寧夏曾“遷五方之人實之”,西寧衛也有大批的江淮兒女攜家留戍河湟。明太祖詔示陝西等地布政司“民間田土,許盡力開墾,有司毋得起科”,曾遷內地人民屯田甘肅等。這些移民,攜妻子兒女來到邊地,墾荒屯種,以謀生路。明廷對移民采取種種優惠條件,比如給予種子、農具、車,蠲免租稅,延長起種年限,甚至永不起科,以便招撫更多的流民前往屯墾。這樣既可解除流民問題帶來的社會不安因素,又可把流民與土地結合起來,鞏固國防。在這種情況下,西北大量荒地被墾辟出來,荒涼的景象逐漸有了改觀。在駐軍興屯過程中,興建或擴建了不少城鎮。其中一些雖已成為廢墟,但有很多為清代沿襲,並發展成現在的城市。明朝大量的軍隊、流民、內地農民,或派遣或遷往邊地,從事耕墾,並帶去大量的生產工具和生產技術,政府幫他們解決耕牛和農具,如當“陝西行都司所屬屯田多缺耕牛、耕具”時,便令“官市牛給之,耕具於陝西布政司所屬鑄造”,使邊地屯田廣泛用牛。普遍使用內地鑄造的生產工具,從而為提高生產量創造了前提。大量的漢軍、漢民遷入少數民族集中的甘肅、寧夏等地,形成了互相錯居的局麵。顧炎武雲:“國初屯地,非止一方,不徙為墾辟之謀,且有犬牙相製之意”。犬牙相製是統治者的主觀願望,而客觀上卻對各民族間的溝通了解、共同進步、趨向融合、推動經濟發展起了積極的作用,使西北漢族滾動式地得到了新的發展。
六、清代漢族向西北的遷徙
清王朝是中國曆史上又一個疆域遼闊的大帝國,憑借國勢,清政府對西北進行了大規模的開拓和經營,文治武功,實不遜於漢唐。
(一)漢族向陝南的遷徙
明末清初的幾十年中,各種武裝力量頻頻往來於陝南漢中,給漢中社會帶來巨大的破壞。陝南地方誌載:“國初時而田園長蒿萊,行百裏間絕人煙矣”,“民死於鋒鏑、饑饉、瘟疫者十分之五”,很多地方“較昔之盛時尚不及十分之二三”。人口死亡達到十分之七,就可見其殘破頹廢了。“三藩之亂”平息後,陝南也麵臨著招民墾荒,恢複經濟的問題。以湖廣人為主的移民進入與四川毗連的陝南,是自然的延伸。入陝移民分北、南、東3個方向遷入。北則取道西安、鳳翔;東則取道商州、鄖陽;西南取道重慶、夔府。陝西巡撫畢沅也說:“漢中、興安、商州各府州屬,延亙南山,水土饒益,邇年楚、豫、隴、蜀無籍窮黎,扶老攜幼前來開墾者甚眾。”所言涉及陝西南周邊各省的移民人口。
商州的漢族移民。商州,乾隆十年至二十年間(1745年~1755年),已有相當的外來人民在此“包工開荒”。商南縣,“乾隆二十年(1755年)後,江南安慶數縣人繈負遷商,爰得我所,聞風興起,接踵者日益眾,此商南有‘小太湖’之名也”。遷入商南縣的安慶人,以安慶府太湖縣人為最多。雒南縣,“及四十三四年,安徽、兩湖數省屢被災欞,小民絡繹前來”,“漸次開墾,安然樂業”。鎮安縣,“客籍中湖北、安徽兩省居大多數,查均為乾隆二十七八年以後遷來者”。山陽縣,“向來樹木叢雜,人煙稀少,不過一萬餘口,近來各省客民漸來開山,加至十倍之多”。商州至乾隆四十年(1775年)左右,各縣幾乎為外省移民所布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