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1 / 3)

自由連鎖店不是由一個大企業開設許多分店,而是由許多獨立的商店自願聯合起來進行共同活動的聯合組織。自由連鎖又稱“自願連鎖”、“誌同連鎖”。這種連鎖店之所以出現,主要是中小商業企業為了保衛自己的利益,利用團結、協作的聯合形式,來取得和大零售商同樣的競爭條件,以對抗大資本零售商的競爭。

自由連鎖商店的特點是:

①成員企業保持自己的經營自主權和獨立性。

②連鎖商店主導者是批發企業,集團的主體是零售企業。

③有強有力的總部機構,並要求全體成員企業在總部統一領導下統一經營。

④結成連鎖店的目的是降低經營成本和費用,促進經營合理化、現代化。

自由連鎖商店有許多類型或模式,主要有:

①單個批發企業主導型。這是由一個批發企業發起,與一些具有長期、穩定交易關係的零售企業在自願原則下,聯合結成的零售集團。

②多個批發企業主導型。它又可分為兩類,即中央批發企業主導型和全國連鎖型。二者的區別是,前者的總部機構設在批發企業內,而總部的職能與批發企業職能是合一的。後者則單設立獨立的總部機構,所有成員企業都歸總部統一領導,活動區域也有嚴格限製。成員企業不得與組織內兩個以上批發企業交易。

③大型零售企業主導型。其特點是主導企業與成員企業的活動是同一層次、同一領域的零售業務。

④零售企業水平結合型。其總部機構一般由成員企業協商組成,屬低層次的自由連鎖集團,但采取股份公司形式,與一般中小零售企業的協同組織有所不同。

⑤批、零協作型。這類集團的特點是沒有主導企業,成員企業之間完全是業務的協作關係,聯合設立的總部機構隻是具體執行成員企業協商決定的業務活動。

上述五種類型中,前三種類型,其成員關係緊密,調集資產和共同行動的能力強,有規模效益。但也有易於僵化,成員企業自主能力弱的弊端。後兩種類型,其成員關係較鬆散,規模效益不夠穩定,但成員企業自主能力作用大。前三種類型在需求相對穩定的商品經營領域具有優勢,後兩種類型適合於需求彈性大的商品經營領域。

關於自由連鎖店總部的職能,各國確定的內容不完全相同。美國大致有12項:確定組織大規模銷售計劃;共同進貨;聯合開展廣告等促銷活動;業務指導;組織物流;教育培訓;信息利用;資金融通;開發店鋪;財務管理;勞保福利;協助進行勞務管理等內容。

在日本,自由連鎖總部必須執行下列職能:組織職能,如協調成員關係,重組集團組織,使之適應運營需要、計劃職能,如編製長期發展戰略規劃、中短期運營計劃、投資計劃、人員培訓計劃、經營計劃等;調控指導職能,如對成員企業進行指導,扶持或限製以及協調各方麵利益關係等;商品供應職能,包括決定進貨的商品數量,進貨對象和渠道選擇以及為成員進行配送、保管商品的職能。

在總部執行各項職能時,成員企業要向總部交納管理費,接受總部領導,並從總部進貨。各國企業共同進貨率不同,有的在50%左右,低的有百分之十幾,也有的為全部,即100%。自由連鎖店合同期有一定規定,一般為一年,可以自由加入或退出。

什麼是特許連鎖店

特許連鎖商店(FC)又稱“合同連鎖”、“契約連鎖”、“加盟連鎖”。它是指由總部與加盟店鋪簽訂合同,特別授權其使用自己的商標、商號和其他為總部所獨有的經營技術,在同樣的形象下進行商品銷售及勞務服務。世界各國對其定義表述不完全一樣。美國商務部對特許連鎖的規定是:“主導企業把自己開發的商品、服務和營業係統(包括商標、商號等企業象征的使用、經營技術、營業場合和區域),以營業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在規定區域的經銷權和營業權。加盟店則交納一定的營業權使用費,承擔規定的義務。”在日本,則定義為:“特許連鎖商店指的是這樣一種係統,即連鎖係統的總部與加盟店以合同的形式規定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其商號、商標等營業象征,以相同的企業形象從事經營活動的權力。總部負有對加盟店進行經營指導和向加盟店長期提供商品(包括服務和其他資料)的責任。作為獲得上述權力和服務的價格,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規定的加盟金、保證金和權力金。”在澳大利亞,商界則認為特許連鎖合同應包括:①特許人授權被特許人使用某種商標,以便公眾把被特許人經營的企業看成是特許人業務的有機成分,是由特許人控製的。

②被特許人必須服從特許連鎖協議,根據特許人提出的銷售或技術上的計劃來經營企業。

③特許人在特許連鎖協議有效期內連續提供銷售或技術上的幫助。

1特許連鎖商店的特點是:①特許連鎖係統的存在基礎是總部和加盟店之間的合同關係。合同是正式的招標合同,即合同不是雙方協商製定,而是由總部單方麵先期定出統一的合同內容,提供給眾多希望參加這一係統的經營者,以對方同意合同內容作為條件來選擇加盟店。

②合同規定總部給予加盟店的權力和對此承擔的責任,同時也規定加盟店必須承擔的義務。

③合同的具體內容必須包括總部允許加盟店使用其商號、商標等營業象征和提供相應的經營技術以及服務。加盟店必須從事規定的事業投入必要的資金,並在總部的領導下經營。總部必須保證加盟店獲得合同規定的收益。

2特許連鎖商店有兩種類型:①以從事商品流通活動為目的的特許連鎖商店,即成為總部的企業一般采用授予在某一地區的加盟店在該地區的獨家經營形式。

②綜合係統的特許連鎖商店。係統的總部不是以經營商品流通獲取利益,而是出售自己開發的特許連鎖製,通過征集加盟店收取相應的加盟金、權力金而獲得利潤。因此,此類特許連鎖店的總部主要不是銷售商品,而是向加盟店出售特許連鎖的“包裝”。(2)按經營的商品可以分為:食品連鎖店、服裝連鎖店等。(3)按提供服務的區域可以分為:地方連鎖店(指某一地區)、局部連鎖店(指某一區域)、全國連鎖店、國際連鎖店。(4)按商業類型可以分為:專業店連鎖店、超級市場連鎖店、百貨店連鎖店、廉價店連鎖店。

3正規連鎖店、自由連鎖店、特許連鎖店的聯係與區別。(1)三種形態連鎖店的聯係,主要表現在:①從發展過程來看,特許連鎖是最早出現的。連鎖一詞來自於特許權一詞(Franchising),早在1865年,英國皇家就通過授予特許權的方式在全國設立了幾家特許經營店,而美國第一家連鎖店即“大西洋及太平洋茶葉公司”在1859年成立之初,也是采取授予特許權的方式經營的,直至1869年,才發展成為正規連鎖店。可見,特許連鎖是最早出現,當發展到一定規模時,才成為正規連鎖。而自由連鎖則是正規連鎖之產物,是中小批零商店為了對抗大零售商的正規連鎖而走向聯合的。

②在實際運作中,這三種類型互相交彙,相互融合,優勢互補。(2)三種形態連鎖的區別主要是兩個方麵:①總部與分店的關係不同。特許連鎖的總部與加盟店之間是合同關係。正規連鎖則是總部對店鋪的統一管理,即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自由連鎖則是總部與店鋪之間協商與服務的關係。

②所有權與經營權的結合程度不同。特許連鎖的總部擁有經營權,加盟店鋪保留所有權。正規連鎖的所有權與經營權高度集中於總部。自由連鎖的所有權與經營權歸各店鋪,但總部對店鋪進行經營上的指導與服務。

4連鎖商店製定經營戰略和實施經營方針的基礎是其獨具特色的商品政策。開辦商店,首先遇到一個問題是你打算經營什麼商品?其實質是你選擇什麼經營領域的問題。就商品而言,有種類選擇和檔次高低選擇的問題。世界上還沒有一家商店能經營幾乎無所不包的種類,因而總有一定局限性。製定什麼樣的商品政策,這是製定商店經營戰略、實施經營方針的基礎。作為連鎖商店,其商品政策獨具特色。具體體現在下列三個方麵:(1)大眾化。所謂大眾化,實為消費者都需要購買之商品,或者為都需要消費的商品。中國人常講:“開門七件事,油鹽柴米醬醋茶”,就是日常消費者生活必需品的生動寫照。這些商品有一個特點,就是“細、小、雜、零”。連鎖商店經營的是消費者通用的商品,也就是為消費者解決“開門七件事”的問題。(2)實用化。所謂實用化,是指消費者反複購買,持續使用與消費的商品,亦即使用和購買頻率高。連鎖商店所經營的就是那些使用和購買頻率高、能夠較長期存在、為大多數消費者所能接受的商品。換言之,不經營不實用的高價品,或者低質、低價品,也不包括一些趣味商品。(3)“限定價格帶”。限定價格帶就是選定以某種價格幅度作為軸心來組織商品經營。一般情況,連鎖店經營大眾化、實用化之商品,就是考慮消費者購買某種商品時一般具有的價格期望與要求。這隻能以大多數消費者的期望與要求來予以考慮或選擇,或是以工薪階層要求的價格範圍來加以選擇。超出這個範圍是百貨商店(大店)、專業店或精品店的市場,低於這個價格範圍是方便店、廉價店的天地。因此,連鎖商店以“限定價格帶”這一技術方法,突出其經營優勢,製定其經營計劃。

5建立自己的配送中心是發揮連鎖效應的重要因素。一個連鎖商店引有或連鎖的店鋪很多,特別是一些大型連鎖店不僅在全國,而且在各地或在一個地區、一個城市都引有為數眾多的店鋪,由於效益原則,絕大多數連鎖商店不能引有庫存,但它們所需之商品,必須源源不斷得到補充,不能斷檔和脫銷,這就需要有專門機構來運送所需商品。同時,有些商品特別是食品中鮮活商品更需要再加工、分裝、包裝,以及采購、訂貨等。這就需要建立自己的配送中心,來承擔這些工作。實際上,現代連鎖商店經營體製已形成由總部實施協調管理,組織開發,店鋪負責銷售,配送中心提供服務,這樣一種三分天下的專業分工體製。

為什麼麥當勞遍布全球

麥當勞像一個魔術師一樣,將14500多家餐廳分布於全球許多國家和地區。據說平均每13.5小時就有一家麥當勞餐廳開業。它的成功經驗很多,其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