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以後,政企分開,企業成為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國家主要負責宏觀調控,宏觀管理。從稅製改革看,改革開放以前,會計政策和稅收政策直接由國家財政政策決定,會計改革必然影響稅收收入,進而影響國家財政收入。因此,會計改革幾乎是不可能的。現在,財務會計、稅務會計已經分離,稅務上對資產計量和收入確認有自己的一套標準,企業在納稅時進行調整,會計改革不會影響財政收入。因此,會計改革有了可行性。
改革開放以前,我國的企業主要是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公有製占絕對優勢。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經營者的主要目標是完成國家下達的各項計劃指標,對企業財務並不十分關心。企業會計的主要任務是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製度進行會計核算,向國家提供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製定了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經濟成份共同發展的所有製結構政策,出現了公有製實現形式多樣化和多種經濟成份共同發展的格局。統計數字表明,1999年我國民營企業創造的產值占國民經濟總產值的48%,國民經濟增長的近三分之一是由民營企業貢獻的;1995年至1999年,國有企業1300萬下崗職工中有1174萬為民營企業所吸收。所有製結構調整和完善以及私人資本的個人對企業會計核算製度的影響是多方麵的。例如,在進一步完善和發揮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所提供的會計信息服務職能時,不僅需要考慮國家對國有企業的管理要求和信息需求,也需要注意滿足對集體企業、混合所有製企業以及其他非公有製經濟的管理要求和信息需求,提高不同所有製企業之間會計信息的可比性。又如,在國有企業改組、改造中,要通過科學合理地評估國有資產、及時解決與企業兼並、租賃、破產等有關的會計問題,切實規範國有企業改革秩序,嚴格保護國有資產的安全,保證國有資產不致流失。所有這些問題,都需要製訂《企業會計準則》進行規範。
三、會計法規體係的不斷健全和完善。需要製訂《企業會計準則》
1993年以來,圍繞會計核算製度改革,我國對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核算製度進行了重大改革,並對會計基礎工作、會計檔案、代理記賬、在職會計人員培訓、會計證、會計電算化等問題製訂了一係列規章、製度,基本實現了會計工作的有法可依。一些地方人大常委會、政府部門也根據當地會計工作實際情況,製定了地方性會計法規、規章。例如,1994年6月,財政部發布了《代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對不具備專職會計人員條件的小型經濟組織和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的建賬問題做出了規定;1996年6月,財政部發布了《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對所有獨立核算單位的會計機構設置、會計人員配備、會計憑證填製、會計賬簿登記、會計報表編製、會計監督、內部管理製度建設等做出了具體規定。根據經濟生活中出現的新問題,對會計核算製度進行了不斷的修訂和完善。例如,根據稅製改革的內容,頒發了有關所得稅、增值稅會計處理的規定;彙率並軌後,相應補充完善了會計核算製度的有關內容;為適應企業集團加強會計管理的需要,製定了適用於所有企業的合並會計報表暫行規定;為適應股份有限公司會計核算的特殊性,製訂了股份有限公司會計製度。
與此同時,經濟生活中出現的許多新問題,但現有的會計製度由於受到本身格式和內容的局限,不能加以規範,需要製定企業會計準則加以規範。如期貨業務、企業破產、企業合並等新的經濟業務,廣告業、谘詢業、社會辦學企業、高科技企業、網絡公司等新興的行業,無法從現有行業會計製度中找到其適用的會計製度。如果不製訂新的會計法規進行規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所提供的信息就不真實、不完整,就會誤導投資者、債權人以及其他社會公眾,導致經濟秩序混亂。
四、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需要重新定義會計要素
管理就是決策,而決策離不開信息,尤其是高質量的會計信息。無論是政府經濟管理部門製訂經濟政策,進行宏觀調控,還是股東、銀行等投資者選擇投資對象、衡量投資風險,都離不開會計信息的指導。但是,近年來,我國企業的財務會計一定程度上存在著編製基礎不實、資產利潤數據虛假、報告報送不及時、違法行為處理不力等問題,導致假賬泛濫,會計信息失真問題日益嚴重。一些單位為了小團體利益,在會計數據上做文章,假賬真算,真賬假算,造成賬實不符,虛盈實虧或虛虧實盈,以達到轉移國家資產、偷逃稅收、粉飾業績等非法目的。這一問題已經成為較普遍的社會現象。前些年巴林銀行倒閉、東南亞金融風波、阿爾巴尼亞風波、墨西哥風波等,確實給我們敲響了警鍾,數字失真給國家的經濟生活帶來的危險,絕對不可低估,萬萬不可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