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2章銷售物流係統的模式是什麼(1 / 1)

1.係統的範圍

銷售物流係統,一般包括物流據點(物流中心或倉庫)的選擇;商品的采購、運輸、驗收、儲存;流通加工、包裝、裝卸搬運;分揀備貨、配送服務,一直到零售商店或消費者手中,這主要是指一般商業批發企業和物流企業的業務活動而言的。至於有些工廠進行自銷的商品,即生產與銷售結合在一起的,其銷售係統的物流活動,與此不完全一致。

2.統設計的原則

(1)物流據點(庫址)的選擇;

(2)規模適當的研究;

(3)倉庫建設的結構;

(4)運輸車輛的配置;

(5)裝卸搬運機械化;

(6)包裝標準化;

(7)分揀自動化;

(8)配送及時性;

(9)各環節之間作業的連續性;

(10)防止缺貨;

(11)費用便宜;

(12)高服務水平。

一個物流企業在確定地址以後,進行投資建設時,首先要考慮設計的規模。必須根據地理位置、周圍環境及物流量大小,確定適當的經營規模。並按總體的設計規劃,來考慮倉庫的結構和布局,運輸車輛的多少,裝卸搬運機械的類型及機械化程度,分揀、包裝的技術和方法,選擇運輸路線,規定配送時間,以及使這些環節之間操作作業的連續性和規程化,即有固定規範的流水作業的物流工藝流程,以充分發揮物流係統功能的作用。

當然,任何一個批發商和物流企業,在進行這些業務活動時,首先要保證不缺貨,不拖延配送時間,源源不斷地、及時地把商品送到顧客手中。其次要做到費用便宜,千方百計節約物流費用,降低收費標準,以廣招顧客。最後,要努力提高服務水平,開發新的服務項目,達到顧客滿意,取得最好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