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行業也是國民黨"官倒"肆虐的一個行業。權貴們經營的公司多如牛毛,僅上海一地就有:宋子文家族的孚中公司、中國進出口貿易公司、統一貿易公司、金山貿易公司、利泰公司等,孔祥熙家族的揚子建業公司、長江公司和嘉陵公司等,宋美齡的巾美實業公司,CC係的太平興業公司、華美貿易公司和以國民黨名義經營的"黨營企業"等等。諸如此類的公司操縱了國統區的商業。宋家控製的台灣糖業公司以低價在台灣收購糖,其成本連同運費每市擔是5萬元,但是轉地上海銷售,則以1946年6月中旬開價的7.3萬元上升到月底的12.3萬元。權貴們常用的商業"官倒"手段,是利用政府的貸款,進行商業投機活動。1946年4月,國民政府發行"糧食貸款"10億元,而受貸的主要公司恰恰是孔宋係統的商業公司。他們利用得到的貸款,高價搶購糧食,使上海的米價很快就由每擔3萬元跳到6.3萬元。時人描繪說:糙米本來每市擔賣5.1萬元,"他們都硬要以5.5萬元買進,一定要使大米打破6.3萬元的大關。"
其中最為惡劣的是進出口"官倒"。1946年2月27日,國民政府公布《進出口貿易暫行辦法》,規定於3月1日起對進出口貿易實行"限額管理",明令禁止進口轎車、無線電機、冰箱等高檔商品,規定:"(甲)汽車7輛以下廠價超出美金1200元者自1946年3月1日起,(乙)卡車自4月29目起,(丙)無線電機、冰箱自11月25日起,均在禁止進口之列。"這樣就嚴格限製了那些經營進出口貿易的民營商業。可是那些官僚資本的特權公司不但不受任何限製,反而借機獨占了進出口貿易,"大量進口奢侈品如汽車、無線電機、冰箱及其他政府嚴禁進口之貨物"。據財政部、經濟部的聯合調查報告,典型的有下述機構:
其一是中央信托局。自1946年3月1日起至1947年4月10日止,中央信托局代各機關及私人購買各種名牌汽車69輛,已進口44輛;並"奉行政院令"訂購各種汽車140輛、舊車50輛,已進口新車98輛、舊車30輛。這兩項共已進口新車142輛,其出廠價格均超出1200美金以上,並且"依法應予禁止",但是"均有政府命令及政府發給之許可證準予進口"。
其二是中央物資供應局。該局於1946年12月進口冰箱3台、汽車13輛,1947年2月進口汽車5輛,到1947年4月17日止進口名牌"碧克"汽車3輛。這些汽車均未報經海關查驗,而且都領有許可證。
其三是宋子良的孚中公司。該公司共進口吉普車780輛、旅行車101輛、卡特拉克牌2輛。其中吉普車在稅則中列為輕便卡車,按規定自1946年4月29日起禁止輸入。可是780輛吉普車中卻有738輛在1946年5月以後進口,而孚中公司卻稱這738輛都是在4月29日以前已經起運或業已訂購。實際上4月29日以前訂購的隻有200輛。另外,在該公司進口的108箱無線電收音機共60件,有40件是在已限製進口之後的1947年1月18日進口的,可是該公司卻稱是為中央航空公司代購的,領有許可證。
其四是孔祥熙之子孔令侃的揚子建業公司,最為典型。該公司為了獨占汽車進口,1947年收買了外商利喊汽車公司,以每輛1800美元的成本進口奧斯汀和雪佛萊等轎車,而以5000美元一輛的高價在國內出售,不到一年就分紅3次,計112.5萬美元。
上述二局二公司足以反映出國民黨"官倒"的形式和特點。從事各種"官倒"的往往不是國民政府大員本人,而是他們的親屬或與之有千絲萬縷聯係的人。他們打著"合法"的旗號,幹著非法的行為。他們運用手中的特權和通天的渠道,取得各種各樣的"許可證"、"特許函",也可以借助各種冠冕堂皇的名義,並取得充足的外彙資金。
國民黨"官倒"的猖獗,加速了國民政府財政金融的崩潰,嚴重威脅了民族工商業的發展。在1947年3月召開的國民黨六屆三中全會上,100名國民黨中央委員提出:徹查官辦商行帳目,沒收貪官財產,以肅官箴,而平民憤。官辦商號如統一貿易公司、孚中公司、中國建設銀公司、揚子建業公司等,皆有利用特權,套購巨額外彙,輸人大量奢侈品情事。
但是即將崩潰的國民黨政府如何能夠禁止"官倒"呢?1948年8月,蔣介石派其子蔣經國為經濟特派員去上海打"虎"。蔣經國上台後決心大幹一番,聲稱:"擾亂金融市場的並不是小商人,而是大資本家和大商人,所以要開刀就要從大頭開刀。"可是打擊矛頭一旦觸及到皇親國戚時,便也無可奈何。蔣經國查知揚子建業公司大量屯積進口汽車、藥品、呢絨以及各種紡織品、土特產、大米等,其"官倒"程度,為當時全上海之冠。孔令侃聲稱,如果蔣經國不放手,就叫其父孔祥熙公布蔣介石在國外的財產情況。宋美齡也電叫時在北平布置軍事的蔣介石立即專機南下,說孔蔣兩家有"共同利害"、"家醜不宜外揚"。蔣介石將其子蔣經國訓斥一頓,叫他打消查抄之事。"官倒"的猖獗與不禁,加速了國民黨政府軍事、政治、經濟的全麵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