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介石在軍事上受到致命打擊的同時,麵臨著國民黨內桂係以"和談"進行的"逼宮",為了維持自己的反動統治,於1949年元旦發表《新年文告》,搶過"和談"旗號,聲稱他願意在保存偽憲法和偽法統和反動軍隊等條件下,同中國共產黨"商討停止戰爭、恢複和平的具體方法"。中共中央領導人毛澤東於1月14日發表《關於時局的聲明》,二針見血地指出了蔣介石這一"和平"建議是虛偽的,實質上是企圖保住國民黨政府的反動統治,擊中了蔣介石的"和談"實質。在此情況下,蔣介石不得不於1月21日以"因故不能視事"的名義宣告"引退",由南京飛往奉化溪口,把職務交給副總統李宗仁"代理",由李出麵"備戰言和"。

毛澤東在聲明中提出了在8項條件基礎上進行和平談判,即:(1)懲辦戰爭罪犯;(2)廢除偽憲法;(3)廢除偽法統;(4)依據民主原則改編一切反動軍隊;(5)沒收官僚資本;(6)改革土地製度;(7)廢除賣國條約;(8)召開沒有反動分子參加的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接收南京國民黨反動政府及其所屬各級政府的一切權力。

李宗仁上台後,即於1月22日發表文告,聲稱"中共方麵所提八條件,政府願即開始商談"。行政院同時決定派邵力子、張治中、黃紹竑、彭昭賢、鍾天心5人為談判代表。1月23日,李宗仁令行政院施行所謂7項"和平措施",主要是將各地"剿總"改名為軍政長官公署、取消戒嚴令、釋放政治犯、啟封被封報館等。1月27日,李又致電毛澤東,表示南京政府"業已承認以貴方所提的八項條件作為和談的基礎"。

但是,李宗仁的種種措施隻不過是和平"空氣"而已,南京政府的實權仍然掌握在仍是國民黨總裁的蔣介石手中。蔣在下野前就布置好了必要的操縱一切的軍政措施,他把李宗仁推到前台,隻不過是擬借李來"和談",爭取3至6個月時間,在江南重新編練一支200個師400萬人的軍隊。在他的操縱下,李宗仁既不能戰又不能和,所采取的措施一件也不能付諸實現。而且,南京政府還掀起新的戰爭鼓噪:1月29日,參謀總長顧祝同密令國民黨軍隊同中共"誓不兩立",要進行"長期戰爭";2月13日,國民黨中宣部發出《特別宣傳指示》,要各地的國民黨著重宣傳"政府與其無條件投降,不如作戰到底"。

中共對這樣一種情況下由李宗仁來進行的"和談"了如指掌。但是,為了以真和平來揭露蔣介石的企圖,中共沒有拒絕李宗仁的和談要求,於1月25日發表談話表示"願意在1月14日毛澤東主席對時局聲明的基礎上和南京反動政府談判和平解決的問題",同時表明不歡迎作為主張最力的國民黨派的主要幹部之一彭昭賢為和談代表。

李宗仁2月13日派出由顏惠慶、章士釗、江庸率領的上海人民和平代表團到北平試探,邵力子以私人資格加入代表團。27日,該團帶毛澤東致李宗仁的信返回南京。3月24日,南京政府指定張治中、邵力子,黃紹竑、章士釗、李蒸和為和談代表(後來又加上劉斐),張治中為首席代表,組成南京政府和談代表團。李宗仁和接任行政院長的何應欽為代表團擬定這樣的談判原則:(1)平等基礎上的和談,不接受不體麵條件。(2)不同意建立以共產黨為統治的聯合政府;在兩黨控製區之問,劃一條臨時分界線。(3)不能接受中共八項條件,隻同意在兩方政府共存條件下討論八項條件。這些原則的中心意思是力求"就地停戰"和與中共以同等名額組成政治協商會議和聯合政府,達到"劃江而治"實現"體麵的和平"之目的。

月26日,中共中央通知南京政府關於舉行和平談判事宜:(1)談判開始時間為4月1日;(2)談判地點為北平;(3)中共的談判代表為周恩來、林伯渠、林彪、葉劍英、李維漢(後來加上聶榮臻),周恩來為首席代表,同南京方麵的代表團舉行談判;(4)按照上述時間地點,南京政府派遣其代表團攜帶8項條件所需的必要材料,以利舉行談判。

月1日,張治中率南京政府代表團到達北平。從4月2日至7日,雙方進行了廣泛接觸和交談,主要就戰犯問題和解放軍渡江問題交換意見。南京代表特別對"懲辦戰犯"這一條表示不能接受,並要求人民解放軍不要渡江。對此,毛澤東為新華社撰寫的4月4日評論《南京政府向何處去?》一文指出:"戰犯不除,國無寧日";"無論你們簽訂接受八項條件的協定也好,不簽這個協定也好,人民解放軍一定要向江南進軍的。"月12日,雙方在中南海舉行第一次正式談判。中共代表團提出《國內和平協定草案》,周恩來作了概括說明。張治中代表南京方麵,提出了40多條修正意見。中共代表團拒絕了南京代表提出的"就地停戰"、"人民解放軍不渡江、不懲辦戰犯等不合理要求,但也作了有原則的讓步",對40多條修正意見,采納的有半數以上。4月15日,雙方舉行第二次談判,討論和通過了《國內和平協定最後修正案》8條24款。約4月20日為國民黨政府簽字的最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