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堅合眾國、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加拿大自治領、澳大利亞聯邦、新西蘭自治領、南非聯邦、比利時、中國、捷克斯洛伐克、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波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和南斯拉夫等國政府,讚同美利堅合眾國總統和大不列顛首相於1941年8月14日所發布的稱為《大西洋憲章》的聯合宣言裏麵所載的宗旨和原則的共同綱領,深信所有這些政府取得徹底的全球性勝利,不但在各自的國內,而且在全世界,對保衛和維護生命、自由和獨立以及人類自由、正義和社會保障的正當潛力,都是不可缺少的;他們現在進行的鬥爭就是共同保衛一切地方的人類尊嚴,以抗擊力圖征服全世界的凶惡和野蠻的力量,茲宣布:
(1)每個政府保證動用它的全部資源,以抗擊軸心國的侵略力量,而且繼續動用這種資源直到最終擊敗這種力量。
(2)每個政府應向參加本《宣言》的其他政府保證在作戰行動和資源使用方麵進行完全合作,以對付共同的敵人。
(3)每個政府保證對共同的敵人或其中任何一個敵人繼續作戰,而不同他們單獨媾和。
凡願意加入本《宣言》的其他各國政府均特此準予加入之。”
草案文本擬出後,美國、英國、蘇聯三國進行了磋商研究,提出了各自的修改意見。羅斯福認為,應在“前言”中加進“宗教自由”,由於《大西洋憲章》沒有寫進“宗教自由”,他曾受到國內輿論的責難。這次他一定要把它寫進宣言中。他擔心蘇聯不會同意他的修改意見,遂約見蘇聯駐美大使李維諾夫,解釋之所以要用“宗教”這個詞,是因為這已經用在他時常向世人宣示的“四大自由”裏麵了。他說傳統的傑斐遜的宗教自由原則是有著非常廣泛的民主含義的,其中連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也包括在內——它給個人以崇拜自己所選擇的上帝的權利或不信奉上帝的權利。李維諾夫已把草案文本通電給莫斯科,聽完羅斯福的意見。李維諾夫將羅斯福的意見轉給斯大林。不料,事情並沒有像羅斯福想得那樣棘手。蘇聯從反法西斯戰爭的大局出發,把美國的更改意見“當作一種理所當然的事接受了”。
蘇聯政府鑒於自己沒有參加對日本的戰爭,而且還同日本保持著和平關係,不能在一份明確寫有保證共同打敗軸心國的文件上簽字,所以建議修改宣言的一些用詞,用“戰勝希特勒主義的鬥爭”來代替戰勝軸心國的字眼。蘇聯方麵解釋道:在他們國內,“希特勒主義”包括“納粹主義、法西斯主義和日本軍國主義”。美英兩國理解蘇聯政府保持蘇日和平關係的政策,接受蘇聯的意見,對宣言做了較大修改,將原來文本上的第1條:“每個政府保證動用它的全部資源,以抗擊軸心國的侵略力量,而且繼續動用這種資源直到最終擊敗這種力量”修改為:“每一政府各自保證對與各該政府作戰的三國同盟國成員及其仆從者使用其全部資源,不論軍事的或經濟的。”刪去了原文本中的第2條,把最後一段增改為:“現在或可能將在戰勝希特勒主義的鬥爭中給予物資上援助和貢獻的其他國家得加入上述宣言。”這種巧妙而靈活的修改,既照顧到了當時蘇日之間的特殊關係,又沒有損害反法西斯同盟綱領的原則。
英國建議在宣言中加進“當局”兩字,以便可以讓像“自由法國”這樣的組織參加到宣言中來。但是,美國開始表示反對。美國國務卿科德爾·赫爾還想通過某種方式同維希政權打交道,所以不同意戴高樂領導的“自由法國”加入宣言。霍普金斯也認為,“眼下不應當把自由法國包括進去”。後來,丘吉爾說服了羅斯福,同意加進“當局”兩字,但是,又遭蘇聯反對。李維諾夫雖不像赫爾那樣,因反對“自由法國”加入而不同意加進“當局”兩字,但卻強調任何一個蘇聯駐外大使都無權不經本國外交部批準擅自同意在一個國際文件中做任何改動。盡管丘吉爾竭力解釋這種要加的東西無關宗旨,但是李維諾夫堅決不同意,他要待國內批準再定。由於羅斯福和丘吉爾都急於將宣言馬上發布出去,來不及打電報與蘇聯政府商量,遂放棄了加進“當局”兩字的主張。
關於印度能否加入宣言問題,英國內部曾發生爭論。按內閣意見,不同意印度作為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加入宣言。這個主張遭到了前印度總督洛德·哈裏法克斯勳爵的反對,他認為,把那個尚未被授予自治領地位的國家排除在外,將是一個錯誤。最後,英國戰時內閣作了讓步,同意印度與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以及其他自治領一起列為宣言簽字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