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有掘其墓、鞭其屍的刑罰,以此來表示對死者的懲戒;從風水之術來講,從祖先的墳塚位置可以看到其對子嗣的庇佑,由此,有人掘其祖墳以壞其風水。以上兩種多見於“官盜”。
“私盜”又稱“民盜”,指的是個人或團夥的盜墓行為,多數的“私盜”還是出於對隨葬品利益的追求。他們盜取隨葬品後找機會出售來謀求暴利。“私盜”一般集中在古墓分布較多或密集的地區,如陝西、河南等文物大省。解放前私盜團夥一般由兩個人組成,一個人挖洞、向外傳遞隨葬品,另一個清土、望風。一多數的兩人盜墓團體都有親屬關係,當然,也有大型盜墓團體和個人的盜墓行為。
一般“官盜”古墓人員為數眾多,公開地炸開封土,大量運出寶物,曾經慘遭這樣洗劫的墓葬一般已經不會有太大的考古價值了。而“私盜”,既稱其為“私”,便是不可如“官盜”般明目張膽了。一般是在墓室的上方打開直接通往墓室的通道,盜出寶物後逃之夭夭。
自古以來,對私人盜墓的懲罰一直都很嚴格,多以死刑論處。但是,千百年來卻屢禁不止,究其原因,無怪乎一個“利”字。盜墓行為在古人看來是對死者的不敬,是有悖人常的行為,而在今天,盜墓行為給考古學研究帶來了很多遺憾。如若墓葬已經遭盜,其考古學價值就會大大降低,墓葬中的隨葬品也不再是置於原來的位置了。花樣百出的盜墓技術
盜墓多是世家,手藝代代相傳。有人戲稱,之所以會有如此結果,主要是因為盜墓需要多人為之,一個人怕是難成其事的。打出盜洞,進入墓室,總要有人先爬出來運送寶物,若非父子兄弟,一般的朋友總怕是靠不住的。
考古發掘中所見已經被盜的古墓數量驚人,許多古墓甚至多次被盜。根據考古地層學理論,由墓葬回填土中包含物的時代特征,可以發現許多古墓因時代久遠,故而幾次被盜的時間間隔也是甚為久遠的。盜洞一般都是直接打通墓室,這不禁讓考古學家驚訝其對墓室判斷之準確。比如位於安陽侯家莊西北岡的殷商王陵區,共有大墓13座,多被盜掘過。盜墓者在墓室的正中開一個圓形盜坑,坑口緊貼墓室四壁,盜洞直達槨室,盜墓者直接進入槨室,珍貴隨葬品被洗劫一空。
盜墓者尋找古墓無外乎憑借洛陽鏟,以及“望”“聞”“問”“切”,除此之外,盜墓者還有一些隱蔽措施。《警世恒言》第十四卷《鬧樊樓多情周勝仙》就曾記述了子承父業的盜墓故事。朱真半夜盜墓,所帶之物皆是其父所留:一個皮袋,裏麵盛著挑刀、斧頭等,一個皮燈盞,一個盛油的罐,還有一領蓑衣,蓑衣是在雪天使用的。朱真先將蓑衣穿起,又將十來條竹片編成一行,綁在蓑衣後。這樣,雪地裏留下的腳印就被後麵的竹片撥平了。一般在將古墓盜掘之後,也要將土回填,並把地表作平,這樣小心謹慎無外乎是忌憚於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嚴懲了。
到了當代,盜墓技術更是發展到了令人瞠目結舌的程度,探測時使用軍用羅盤、探測儀,盜掘時使用雷管、炸藥、電鋸,運輸、通訊的工具有汽車、摩托車、手機等等,我們可以想象得到的高科技手段應有盡有。曆代防盜措施
針對高超的盜墓技術,墓主人也想出了種種反盜墓方法,真可謂五花八門。一般來講,防盜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讓人知道墓的位置,但這又不符合帝王追求奢華的心態,於是誕生了“疑塚”,比如三國警方的曹操就為自己設了七十二疑塚,目的就是迷惑盜墓人,提高安全性。
雖然增加墓葬數目可以迷惑盜墓者,但終究有一個墓是真的,可以說疑塚隻是提高了安全性,但並沒有將安全係數提高為百分之百,所以還要增強墓葬的堅固性,讓盜墓者無從下手。曆史上采用較多的防盜方法是用石頭加固墓葬,具體應用中,棺槨采用石質的或墓葬外圍采用石塊壘砌。為了增加堅固性,還采用了將石與鐵相結合的方式,即將熔化的鐵水澆築在石頭上。
不論是疑塚,還是鐵石加固的辦法,都屬積極防盜措施。但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為防不測,聰明的墓主人還想出了種種消極防盜方法,比如在墓中儲放流沙來防止盜墓者打盜洞。還有一種以殺傷盜墓者來保護墓的方式,傳說秦始皇陵內就設有機弩矢,一旦有人靠近,就會被亂箭射死。另外,秦始皇陵的地宮內注有大量水銀,水銀有毒眾所周知,用水銀揮發的毒氣將盜墓者毒死,這一做法不能不說是一種絕佳的反盜墓方法。
古代帝王修建陵墓後,往往會將參與修陵的工人秘密處死,以防他們泄露陵墓的入口。《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記載秦始皇陵建好後“葬既已下,或言工匠為機,臧皆知之,臧重即泄。大事畢,已臧,閉中羨。下外羨門,盡閉工匠臧者,無複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