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你,什麼都記得。”

安格沒有抬起頭,別過臉繼續折著紙飛機。

“給我振作起來。”

安格開始把所有的紙飛機全部聚集。

“安,我在很努力地遵守我們的約定,所以你……”

安格抱著滿滿的紙飛機,頭也沒回地往屋裏走去了。

大冬天的,明可舜覺得自己比潑了通涼水還難受,眼淚像大片大片的雨幕覆在臉上。

嗬嗬,你都忘記了吧。

所有的人都忘記了,但是我記得,隻有我記得。

晚上段大媽送來了熱騰騰的蓮藕排骨湯,段昱浪笑眯眯地送走媽媽又笑眯眯地走進來,桌邊坐著的仍隻有夏天真、明可舜和忌司。他撕下幾天沒撕的日曆,今天是大年初四。

“忌司,去把那個女生叫來。”段昱浪說。

忌司沒反應,直到夏天真擠擠他的胳膊:“,叫你呐。”

“哪個女生?”忌司驀地坐直,順著段昱浪指的方向看到剛才摔在自己身上的女生,她仍然在折紙飛機,桌邊堆得高高的,像一座白色的小塔。

“她……叫什麼?”忌司問,但周圍沒有人回答他。

“你知道的。”明可舜開始幫大家盛湯,“你一直都知道的。”

除了你自己,沒有誰會告訴你。

忌司猶疑地站起來,一步一步地向她走去,每走一步,心裏異樣的感覺就升一格,最後他站定在女生麵前,垂下眼看著女生裁紙,翻折,磨出分明的線角。

有一股熟悉的氣味,但是不記得以前有在哪聞過。好像世界裏隻剩下他們兩人近距離的站著,地平線消失,鋪得平展的黑色籠罩在周圍,腳下泛開一圈圈銀色波紋。忌司想用手碰碰她,但是在隻有半公分的地方停下了,那個時候隻要安格稍一抬頭就可以觸到忌司溫暖寬大的手。

“你是……”忌司拖長了尾音。

安格仰起臉看向他。

忌司逐漸變得清晰的眼裏是安格依舊空洞無神的眼睛。

安格繼續低頭折紙。

“那個……”忌司支支吾吾,“吃飯了……”

繼續折紙。繼續折紙。折得手指都隱隱作痛。

在忌司無奈轉身向另外三人求救時,誰也沒發現,安格飛快地擦了一下眼睛。

那天晚上,大家意外地發現以前很討厭吃蓮藕排骨湯的忌司,居然一口氣吃兩大碗。以前他總是覺得湯很油,爺爺多給他添一小勺他就可以因為那點油不舒服半天。曾經很喜歡吃蓮藕排骨湯的安格,在明可舜百般勸說下抿了一小口,就難受地靠著水池吐了很久。

像是兩人互換了習慣。

那個大兔子的娃娃。隔了這麼長時間,已經不知道被放在哪去了。

我可不可以唱歌。

段昱浪笑笑,為什麼要唱?

因為她很喜歡唱,所以我也很想唱。

她是誰?

……我不記得。

我想當歌手。

很好啊,告訴我原因。

空虛。

再具體點?

想證明自己的存在。

你到底是誰?

……他們都說,我叫忌司。

很多次很多次相同的對話。

他總是記得有關那個人的點滴,然後把那個人的點滴放進自己的人生。

例如夢想。

很多次,流雲涉的大叔大嬸們,總會看到一個帥氣的白發少年著一身黑衣跑在陽光下,他漫無目的地跑著,跑出流雲涉,又在很長時間後回來,反反複複,好像在找什麼。

每當這個時候,那個消瘦的短發少女就會站在天台邊,靠著牆把前些日子折好的紙飛機一架架送出去。

清潔工們每天都唉聲歎氣,但是他們誰也沒說什麼。

因為這兩個少男少女,他們是那樣的熟悉。

[一六九]

2008年3月初。

時間的滴答聲都快在軌道上磨出繭了。

段昱浪提著安格的行李,走在明可舜和安格的後麵。行李很輕,除了幾件衣服幾乎再沒別的東西。段昱浪從陽光射入的樓道裏走過,又返回停在一小塊光斑前,那一束明晃晃的光照在他的臉上,微微的有著灼熱的溫度。

再也不會有比這明媚的天了。

他在明可舜的叫聲中回過神來,吸吸凍得紅紅的鼻子,快步的跟上去。

這棟房子已經愈發顯得空曠安靜了。

段昱浪想,所謂的人去樓空,也不過就是如此吧。

流雲涉往外去的弄堂,融化的雪在地麵上彙成一條條小河,從鞋縫間悄然淌過。衣架縱橫在兩樓之間,枯黃的植物在春天將近時拔出油嫩的芽,窗戶半開半閉。

從下麵路過的女生,不再仰頭看了。

就在他們快走出巷口時,剛做完複查的忌司和夏天真一起回來了,段昱浪看到他們倆沒有說話,或許是心情很差的緣故。

忌司低頭走著,雪水很髒,他每次都盡量不讓水濺起來。眼角晃過女生半邊的影子,見過很多次的女生,雖然一直都沒說過話,但他鼓起勇氣說:“再見。”

安格沒有像往常一樣麵無表情地走開,而是同樣放慢了腳步,用齒間的氣流發出一聲清音,再見。

沒有任何人聽見。

———這個女生已經看過很多次了, 但是和夢裏無數次遇見的輪廓很像。那個人影總是不經意地從某個角落出現,從身邊路過,晃晃胳膊算是道別,每到這時候忌司都會醒來,連一句再見都來不及說。

[一七○]

啪嗒。一顆鮮豔的紅球從黑幕裏墜落。

啪嗒。又是一顆。啪嗒,啪嗒,啪嗒。

閃著金彤的色澤,朝這邊滾來,“嘩———嘩———”

最後像是翻雲覆雨傾盤托出……千千萬萬個紅球墜滿整個視野,在地麵彈起跳躍,填得密不透風,沒有一絲多餘的色彩。

每一顆紅球裏都有著各色各樣的影像。

很久以前有人問我怎樣才能記得一個人,那時我笑,記得就記得了唄,哪有“怎樣去記得”這回事。

然而現在我終於明白:想要記得,卻已忘記。

隻是我從來沒有想到過,有一天,這會是我們溫室花房裏第一根毒刺。

以前,在我漠視她、從她身邊目中無人走過的時候,我總是在想,隻要我看見她過得不錯就好。現在想來,卻有些後悔了。可能是因為,當時的我怎麼也想不到她會離開吧。嗯,是這樣,從來沒想過她會離開。平靜得就像明天還會再見麵。

後來再完完全全記起的時候,已經是夏天的事了。

聒噪的蟬鳴,和古舊的時鍾。一切看起來安靜又美好,什麼都沒發生過。

忌司

[一七一]

———再見。

再見。

用來代替在夢裏沒有來得及說的再見。

夏天真垂著頭走了幾步,身邊的少年竭力回想著什麼。

“呐,她……是不是叫安格?”

“但是我會一直記得你,也許不會每天都想起你,但別人提起你時我會知道,在記憶深處,有這麼個你,安格,存在。”

———我知道你記得,即使你連自己也忘記了你依然記得我。

———對不起。我不是忘記了你,而是無法記住你。

說過了再見。

就一定會再見嗎?

一定會再見吧。

[一七二]

青春是封沒有地址的信,無法寄出,亦無法打回。

我們的故事被誰展開,曝露在天光之下,又被誰說給誰聽。

不記得也沒關係,那一切的一切,都讓大雨衝走吧。

我們的青春,青春的我們,就讓大雨衝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