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論人生(18)(1 / 3)

過高的追隨者是不受人喜歡的,那樣會使人削短自己的羽翼,做起事來也會礙手礙腳。我所說的代價過高,不僅指那些花費金錢多的人,而且那些強求別人並且糾纏不休的人也包含在內。一般的追隨者如果對主人提出要求,則不應當超出主人所能夠提供的幫助、推薦以及庇護的範圍。愛搞派係的追隨者更不受人喜歡,這些人之所以追隨你並不是將你引以為同調,而是因為他對別人心懷不滿。所以我們常看到的大人物之間的誤會多是因此而發生的。同樣,那些華而不實的追隨者,經常把他們自己作為高音喇叭四處讚揚主人,同樣會帶來很多麻煩。因為他們每每因泄露機密而壞事,不僅毀了主人的名譽,而且還會使他遭人嫉妒。還有一種追隨者,也同樣危險,他實際上就像一個偵探,常常探究主人家中的秘密,並且將這些兜售給別人。然而這種人,大多數時候很受寵幸,因為他們很殷勤,而且消息十分靈通。如果一位大人物擁有與他的身份相符合的追隨者例如,一位曾經打過仗的人有許多軍人追隨者,諸如此類冤,隻要不太招搖,或者過於得民心,在任何時候都是說得過去的,即便是貴為帝王的人也是如此。但是最值得尊敬的就是追隨這樣的人一他們知人善用,懂得如何使各種人都能施展才華。然而,沒有傑出人才的時候,任用比較平凡的人比任用比較有才能的人要好。不過,說實話,在風氣卑下的時候,有才能的人比有道德的人更為有用。在管理方麵,最好任用資格與之相當的人,這是真的。因為如果破格錄用某些人,則會使他們目中無人,其餘的人也會心生不滿一因為這些人有相同的資格要求得到公正的待遇。反之,在施以恩惠方麵,最好能夠不拘一格舉賢任能。因為這種辦法可使被選用的人心懷感激,剩餘的人更加殷勤,因為一切都是源於恩惠。對於任何人,在起初的時候一定不要過於重用。因為如果開始就對某人非常重視,則以後對他的待遇就難以維持。被一個人所支配(如我們通常所說)是很危險的,因為這暴露了你的軟弱,也會給你帶來惡名。因為那些在主人麵前不指責或不直言的人,在背後則會大膽地批評那些得寵的人,因此主人的威信就會大打折扣。然而如果誰的話都聽,也會把人搞得心煩意亂,結果隻能采納最後聽到的意見,而別人會認為你這個人多變。采納少數朋友的建議才是上策,因為很多時候旁觀者常比當局者看得更清楚。正所謂:身處低穀,才見高山。常被誇大的那種友誼,世間很少有,在地位平等的人之間更少。即使有這樣的友誼,也是在上下屬之間的,因為隻有他們之間才是榮辱與共的。

論請托者

即使是見不得人的壞事也會有人請別人去辦,這種私人的請托往往會妨害社會公正。許多事情本來不糟糕,但是敗壞在一些心眼兒很壞的人手中。這些人不止心術不正,而且口是心非,嘴上答應了別人的請托,但是心裏卻並不想去做事。但是,一旦他們看見這種事情在別人有希望辦成的時候,就極想得到那請托者的感謝,要使請托者相信他們真替他辦過事,或者能夠得到一部分的報酬,或者至少在這件事情還沒完全結束的時候,繼續吊一吊那請托者的胃口。有些人接受了別人的委托,其實隻是為了借此阻撓另一個人曰或者借此得到一些非由此無法獲得的消息,一旦這些目的達到之後,他們就不會再去關心別人請托之事的成敗;或者,更常見的是,這些人之所以答應別人的請托,不過是借為他人辦事之名,而行利己之實。甚至還有些人答應替人辦事,而心裏則是成心要辦不成,其目的就是取悅於那人的仇敵或競爭者。顯然,每一種請托之中都有一定的是非。如果是為了訴訟,其中必有曲直;如果是為了任免,其中必有功過。假如一個人在訴訟中偏袒理屈的一方,那麼他最好能夠利用他的威信影響調停此事,而不要把事情做得太絕。假如一個人在升遷任免方麵偏袒那個不才的一方,那麼他最好不要為了提拔這個人,而去散播謠言,毀損那個值得升遷的人。遇到自己不很內行的請托之事,最好去請教一位可靠而有見識的朋友,他可以告訴你這種請托是否會敗壞你的名譽。但是這種顧問須要審慎選擇,否則就會受到別人的鉗製。托你辦事的人因此受到延誤和欺騙,必然會對你深惡痛絕。因此,如果不能接受請托,就在別人初次來請求的時候就講明;或者接受請托之後,一定要將事情進行的情況如實相告,不要粉飾或誇張;事成之後,除了應得的報酬以外,不再索要額外的報酬,這樣做不僅是應該的,而且還會讓人感激。在為人求情之類的請托中,第一次出馬的人很少取得成功,這沒什麼關係。但是,我們卻不能否認請托之人的信任。如果不是他們告訴我們這些消息的話,我們是無從得知的。但是,我們決不可以白白地利用人家的消息,而應當對他心懷感激,並且讓他自己設法去找別的門路。假如不知道別人所求之事的價值,那是不聰明的;不知誰應該得到那所求之事的人也是如此。在請托之中,嚴守機密是成功的要領。因為自己虛張聲勢,說某項請托進行得如何如何順利,雖然以挫敗別的受托人的銳氣,但是也使請托者緊張起來。但是最主要的是,所請托之事要適逢其時。所謂適逢其時,不僅指的是你要請托的人會答應辦事,而且這時他人也不會從中破壞阻撓。在選擇替自己辦事的人的時候,頂好選用那些最適合辦事的,而不要倚仗那些大權在握的人,也就是要選用那些具體辦實事的人,而不要選用那些包攬一切的人。如果一個人初次請托遭到拒絕,他一定不能表現出沮喪和憤懣的神色。那麼,他下次再有所請托的時候,會得到第一次請托所沒有達到的補償。有句話說:“討價高一些,這樣你將如願以償。”對一個得寵的人來說,此言不虛。否則,提出過高的要求隻能逐步實現。因為假如一個人第一次有所請求,我們也許會拒絕他的,但是假如他巳經從這裏得到許多好處,那麼以後我們就不大願意拒絕他,恐怕既失去這個人的好感與擁護,又抹殺舊日對他的恩情。通常認為,向某位大人物求一封薦書,並不是多麼難的一件事。然而,假如寫這封信的理由是不正當的,則會影響到寫信人的名譽。再沒有什麼人比如今這些為求請托人而四處奔走的更可惡的了。因為這一類人隻不過是一種妨害公務的毒藥和瘟疫而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