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2月11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三次締約國大會在日本京都舉行。會議通過了《京都議定書》,全體發達國家將削減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量達5.2%。議定書對如何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並未加以詳盡說明,但實現目標的可能辦法有許多,這些辦法將如何影響公眾的生活是個有爭議的問題。
以下是一些步驟範例:
鼓勵電廠改變燃料,用天然氣取代煤和石油;
建設核能、太陽能或風能設施;
鼓勵采用更多節能汽車技術,包括目前開始逐步取代內燃發動機的“混合”發動機;
改善公共交通運輸係統;
取消政府對高廢氣排放率的能源的補貼;
征收“碳稅”;
植樹造林,加強對森林的保護;
設立新標準,開發更多高效節能型家用物品。
發達國家應多承擔防止全球氣候變暖的義務
人類的工業化活動,增加了大氣中以二氧化碳為主的溫室氣體,進而導致全球氣候變暖,給人類造成了威脅。對於這種狀況的造成,發達國家應負主要責任,並應多承擔防止全球變暖的義務。
首先,發達國家是溫室氣體的主要排放者。最早進行工業化革命的發達國家排放二氧化碳的曆史已有一百餘年。相比之下,廣大發展中國家工業革命的曆史充其量也不過幾十年,有些發展中國家還根本談不上什麼工業革命。發達國家人口雖然僅占全球的20%,但卻消耗全球80%的能源,排放的二氧化碳占全球排放量的66%。特別是人口隻占世界人口6%的美國,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就占全球排放量的25%。而人口約占全球75%。的發展中國家,二氧化碳排放量僅占全球排放量的367。。尤其是工業非常滯後的非洲國家,其排放量隻占全球的3%。若以人均計算,差距則更大。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三次締約方大會提供的材料表明,發展中國家人均能耗量僅為發達國家的1/7,美國的1/10。美國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為20噸,日本人均為10噸。而人口5倍於美國的中國,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為2.5噸。擁有9億人口的印度,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還不足1噸。
其次,發達國家不僅有能力,而且有技術減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減排二氧化碳就意味著減少使用煤炭和石油等礦物能源,但為了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開發能取代礦物能源的新能源,這就需要資金和技術。發達國家大都是經濟富裕國家,同時又擁有可提高礦物能源使用效率和開發新能源的技術,它們理應在減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方麵多作貢獻,包括向經濟和技術都很落後的發展中國家提供用於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資金和技術,以便全球共同合作,對付氣候變暖問題。
第三,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目前仍處於緩慢發展階段,解決溫飽、擺脫貧困是它們的當務之急。發達國家讓發展中國家放棄發展經濟,一味減排二氧化碳,既不合理也不現實。而在資金和技術方麵,發展中國家大都還不具備改變能源結構和開發新能源的條件。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第三次大會,在日本的文化古城京都經過長達近11天緊張而艱難的談判,終於在1998年12月11日以通過《京都議定書》宣告結束。盡管議定書規定發達國家削減溫室氣體的目標距發展中國家的要求還很遠,但最終能以法律約束的形式限製發達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以抑製全球變暖,這在曆史上還是第一次。
這份議定書規定,所有發達國家應在2010年把六種溫室氣體(二氧化碳、一氧化二氮、甲烷和三種氟化烴)排放量比1990年水平減少5.2%。這雖然與發展中國家要求的到2010年減排15%、到2020年再減排20%。的目標相去甚遠,但總算是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減排協議。如果沒有這個約束,照目前趨勢發展下去,到2010年美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將比1990年增加30%,其後果可想而知。日本官房長官村岡兼造對新聞界表示,這個議定書的通過,可以說是人類“為防止全球變暖邁出的第一步”。
保護地球之肺——森林
第13條忠告:全世界的森林正在以遠遠超過它們再生能力的速度被破壞。一旦某片森林被砍光,它所庇護的許多生物就將被逼迫到滅絕的境地,人類也將遭到懲罰。為了保護地球之肺,我們必須采取有力措施。
森林危機
世界正麵臨著一場森林危機。如果要製止這場危機,就必須對全球森林管理戰略作出重要的改變。這是世界森林和可持續發展委員會1999年5月發表的一份題為《我們的森林,我們的未來》的報告得出的結論。
自50年代以來,西非的熱帶森林已有將近75%消失了。在本世紀初,印度次大陸的森林覆蓋率為40%,而現在的森林覆蓋率降至7%。在10年間(20世紀80年代)泰國失去了它1/3的森林麵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