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學者在研究中還提出毛澤東晚年錯誤也在於沒有發展社會化大生產。“所謂小生產,是指以個體勞動為基礎的、經營規模比較狹小的一種生產方式。它是以土地及其他生產資料的分散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產資料的積聚,也排斥協作,排斥同一生產過程內部的分工,排斥社會對自然的統治和支配,排斥社會生產力的自由發展。它隻同生產和社會的狹隘的自然產生的界限相容。它的生產規律是生產過程在原有規模上即在原有技術基礎上的重複。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的經濟落後國家,要提高生產力必須通過小商品生產的中介,通過發展社會化大生產。
人們還認為,從原始社會解體至今,小生產是古今中外普遍存在的一種社會現象,表明了它的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以及頑強的生命力。然而,小生產總是依附於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從來未能形成一種決定社會性質的生產方式。但小生產及其意識對社會的影響卻是全麵而深刻的。
一般認為,“大”是符合“經濟”原則的,隨著生產規模的擴大,勞動生產率將得到提高;同時,大規模生產還意味著更低的成本、更大更穩定的市場和更豐厚的利潤,甚至意味著生產者更強大的市場操縱能力。所以,長時期以來,在我國一般都崇尚“大”,大生產、大企業、大集團。經濟、文化等係統的建設都崇尚大而全。在改革開放前,我們不僅在工業生產上追求大企業,在農業生產上也成立了大而全的人民公社體製。在剛粉碎“四人幫”時,國家又搞起了建設十個大慶等宏偉計劃,而在改革開放後,這種求大求全的心理並沒有完全改變,因此,各地時時會出現將類似的企業聯合起來組建企業大集團的現象,甚至大學也掀起了並校熱,但這樣做的結果並不都盡如人意。
這裏的問題關鍵在於:是否能把馬克思的生產社會化就等同於生產一體化、生產集中化和企業大型化;是否能把生產集中化和大型化就等同於生產力的發展,而生產分散化和小型化等同於生產力的落後;與此相關,是否能把生產一體化、集中化和大型化就視為一切生產的必然的發展趨勢。
其實,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所說的“社會化大生產”及“生產的社會化”,更多的是指生產發展的一種動態,即從“非社會的”變成“社會的”過程。而“社會化”這個概念本身具有兩種含義,它既是與“自然”相對立的概念,也是與“個人”相對立的概念。與此相適應,“生產社會化”也就具有兩種基本含義,一是指由“自然的”變成人類社會所特有的。二是指由“個人的”變成非個人的,即集體的、人類共同的。馬克思對於生產社會化的論述主要集中在後麵的含義上,並且賦予了這一含義二重內容,即生產社會化一方麵是指生產的集中化和大型化(直接社會化),另一方麵更是指因社會分工的發展而產生的生產者之間的相互依賴性(間接社會化)。
馬克思曾指出,人類社會的發展是一自然曆史過程,它循著“人的依賴關係”、“物的依賴關係”,向自由人聯合體的社會形態發展。他強調,社會的這一進化變革序列是客觀規律,其中沒有一個階段可以跳躍。所謂“人的依賴關係”,也就是以自然經濟為基礎的社會形態。在這種社會形態下,一切生活和生產活動都是以自然血緣和統治服從關係為基礎的。在它的初始由於剛脫離原始社會不久,生產力低下,人們極為依賴社會共同體。所以,農民私有製在其起初階段,大部分仍舊保持著共同體的形式,因此,它主要表現為以直接的統治關係和從屬關係的奴隸製生產方式或“大規模協作”--人們在生產勞動中或者直接屈從於皮鞭,或者必須采取集體行動,這種集體行動,無論其規模大小如何,其性質都相同。隨著自然經濟的發展及其內在的必然趨勢,產生了獨立的個體勞動--自然經濟小生產,它是對依賴共同體的“大規模協作”的否定,是曆史的一個進步。
馬克思所說的生產的社會化,指的就是生產從自然的方式變成人類所特有的方式。一般來說,越是落後的生產,表示生產受自然的製約越大,生產的“自然性”越強。也正是由於生產的不發達往往造成了產品交換的不發達,所以,馬克思把缺少分工和產品交換的經濟形態叫做“自然經濟”,這裏的“自然”,不是指生產具有與動物獲取食物一樣的性質(即不使用製造出來的工具),而是指在這種生產狀態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少,而與自然的關係多。相反,產品交換的程度越高,表明生產的社會性也就越強。因此,生產的交換性和商品性應該是人類生產另一個最重要的特征,也是生產社會化的另一個最重要的表現。因此,把社會分工的發展理解為社會化大生產與生產社會化的發展是符合馬克思本人的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