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讓人絕望。完全不能解釋的,我沮喪之極。年輕時,我一直克製著不去戀愛,仿佛一戀愛,人就變老了,變得不純潔,內心有很多傷痛。我害怕談婚論嫁,隻有我自己知道,我害怕的其實是長大成人,慢慢負起責任來,開始過庸常的生活。我想我是病態的,一直不肯麵對現實。
1994年,我送單身的女友們走上婚姻的殿堂,我傷感至極,也因此而沉靜,變得無所懼怕。我決定把它們寫下來。這就是《小城故事》的寫作背景,旨在祭奠那段芬芳和光澤的年華,也祭奠這年華裏的女友和我自己。
這是我的處女作。
我的寫作是倉促的,既無文學準備,也無思想準備,幾乎是一念之間提起筆來。我從不以為,寫作是我的必然之路。如果不寫作,我現在肯定擇業而居,也許是記者和編輯,也許是銀行職員……總之,安居樂業的樣子,然而很吃力。
可是活在這世上,誰不吃力呢?我們每個人都是茫然的,辛苦,抱怨,為找不著自己在這人世的位置……也許我找著了,可是誤打誤撞,我自己並不知曉。我隻是覺得,是寫作縱容了我,它讓我發現了自己的很多缺點,脆弱、疏懶,沒有忍耐力、沒有責任心。總之,在俗世意義上,我會很辛苦——我做一切都會覺得吃力,除了寫作。寫作把我的缺點無限度地放大了,我依賴它。是它安慰了我,讓我鐵下心來隻做這一個人,而不是那一個。
我認真做起作家來了,是1994年春天,我知道自己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積累,寫作,等待成名。那時我隻讀很少的文學作品,《紅樓夢》《圍城》以及張愛玲的小說……完全因為喜歡,才翻來覆去地讀,有點類似我文學的教科書。外國古典文學如托爾斯泰、巴爾紮克的小說也讀,但是趣味相左,簡直難以卒讀。我中學時讀《紅與黑》,開篇就是十幾頁的風景描寫,看了簡直頭疼,直接跳過去,讀於連和市長夫人調情,心中充滿歡喜。
我的趣味並不高尚,也因此,古典名著的好處我無法領略。很多朋友向我推薦《包法利夫人》,每推薦一次,我就重讀一次,技法、結構、白描藝術、人物塑造……我知道它是好的,但不是我喜歡的那種好。我們這代作家,受惠於古典作品的很少;我們的作品因此而少技術性,顯得輕薄。我想這是遺憾的,但也隻能由這遺憾蔓延。畢竟,這中間隔了近兩個世紀,即便著意彌補,也仍像長筒絲襪上打的補丁,歪歪曲曲的,更見局促。
另一方麵,看現代小說就舒暢多了。那裏頭有一種莫名其妙的東西,驚悚、怪異、完全不合邏輯、突然發出的一聲尖叫……很像20世紀。我理解的現代性全在這裏了:外表很平靜,可是突然間一個倉促的小動作;走路時掉過頭去,偷偷吐一下舌頭;趁人不注意的時候,偷偷摸一下自己的身體,自得其樂……完全是下意識的小動作,倉促、煩惱、無聊,可這是20世紀的骨骼,它潛藏在我們每個人的血肉裏,一不小心就會露出來。
我讀現代小說,完全是心領神會的。像被人說中了一段隱秘,那裏頭的拐彎抹角處,被分析得清清楚楚——那真是可怕的,可是可怕之餘,也覺得欣喜和放鬆。
我第一次讀卡夫卡是在1990年,讀的是短篇《判決》。在此之前,沒有人告訴我什麼是現代小說,我也不知道卡夫卡是誰。我僅是把它當作短篇來讀的。讀完後,久久說不出話來,隻是驚訝。我於其中發現了小說的另一個空間,廣闊的,具有新鮮刺激的質地,就像一道豁口,隱隱露出曖昧的光亮來,然而這光亮是我熟悉的,也讓我害怕。
從1994年始,我計劃係統地讀一些書,借以補血充氣。我父親去新華書店買來許多外國名著,大多是古典作品:《珍妮姑娘》《湯姆叔叔的小屋》……然而看了也就看了,沒留下太深印象。當讀到《百年孤獨》時,反應則完全不同。我是一氣嗬成讀下去的,從晚上讀到淩晨。到了深夜,我合上書,舍不得再讀了。三番五次地躺下去,再爬起來,到底忍心把它讀完。
我的文學趣味是褊狹的,然而也是自發的。自此以後,我打消了係統讀書論。我不想勉強自己。好書是讀不完的,好的東西它在那兒,就如一道風景,它是我們生存的一部分背景。我們看見了,它才是;如果看不見,它就不是。也有一種時候,我們視而不見,那沒辦法。就如某類美女,長得很合分寸,瓜子臉,櫻桃小嘴,柳葉眉……我知道她長得美,可是不豔羨,也不驚訝。古典名著總讓我想起這一類的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