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感恩親人6

櫻花常開親情永在

爺爺在台灣中部家鄉苗栗有片山坡地,山坡下有條溪流,溪水寒涼清澈,溪邊矗立著兩棵高大的山櫻。每年櫻花盛開時節,爺爺總會在腰間綁把剪刀,小心攀上樹幹,剪下幾株枝芽抱回家插養在瓶子裏,滿屋清香,就像迎來了春天。

十多年前,爺爺得了肝癌,身體一直虛弱無力。因此,家裏再也沒有美麗的櫻花綻放了。

爺爺和奶奶生了六個女兒,假日,姑姑們總輪流帶孩子回來看望二老。每當她們準備離去,就會見到爺爺奶奶把一袋一袋的蔬菜水果往姑姑的車子上搬。這是爺爺奶奶長久以來的習慣,對拙於言辭的老一輩人來說,贈予食物也許是對子女表露情感的另一種方式吧。

有一年春節,爺爺最愛的小女兒舉家從荷蘭搬回台灣。小姑姑帶著家人回娘家過年,其間爺爺與她交談不多。爺爺的個性外冷內熱,總是一副嚴肅的臉孔。

小姑姑一家準備回台北那天,奶奶一大早就忙著張羅各種東西,要姑丈搬到車裏去。車子即將發動的時候,小姑姑突然從行李箱裏取出一束粉紅櫻花,嚷道:“東西太多,放不下了,花就不拿了。”原來,爺爺那天早晨不見蹤影,卻是到山上摘花去了。爺爺並沒說什麼,隻是點點頭把花接了過來,棄置在牆角。

那一年我才升上中學,對於成人世界的情感沒多少領會,隻記得那束櫻花包紮得很周到,根部綁著濕棉團,想是為了延長花朵的壽命吧。

兩年後,爺爺過世。我自己長大後也開始像姑姑從前那樣,每次回娘家都從爸媽手上接收大包小包的食物。

後來,我隨先生調職到北部。三年前我剛懷孕的時候,有天寒流來襲。傍晚我接到爸爸的電話,說是隨公司出來旅行,晚上在台北落腳,要我們下班後到飯店去找他。我當時害喜很嚴重,心裏不禁有股不情願的感覺。

和爸爸約好晚上八點鍾在飯店大廳見麵。寒流帶來細雨,街上又濕又冷,我們一路塞車,等到終於把車停好,早已過了和爸爸約定的時間。我們趕快走向飯店,遠遠就看見爸爸站在飯店門外,手上提著個袋子。

“爸!等很久了吧?怎麼不在大廳裏等,卻站在外頭吹冷風?”我的語氣帶著一點埋怨。

“飯店人太多,怕你們找不到我。喏,這個給你。”

“家裏還好嗎?”我先生問,同時接過爸爸手中的袋子。

“大家都好,倒是你倆住在台北,凡事要自己小心。好啦,天氣冷,你們快點回去吧。”爸說完,催促我們回到車上。

車子發動後,爸爸才轉身走回飯店。我望著他身上單薄的襯衫,一股熱氣躥上心頭。

打開塑料袋,隻見裏頭有幾個小包,用報紙密密實實地包好。撕開報紙一看,原來是梅子。我拿起一顆放入口,酸意漾開。這是爸爸專程為我送來的止吐食物!

淚水漸漸模糊了眼睛,記憶中的那束櫻花和這梅子交錯在一起。這一刻我才明白,爺爺借著那粉紅的花朵訴說著他內心深沉的情感,那束櫻花蘊藏著深厚情感,就如同父親對我的關愛。

爺爺早已過世,再多的淚水也填補不了他內心有過的遺憾。慶幸的是上天讓我及時體會這深摯內斂的情感,讓我仍有足夠的時間回報。

現在先生和我已搬到南部居住。假日我們總會帶著女兒回山城去陪陪父母,分享他們的歡樂。然後呢?當然是在哥哥半開玩笑地大喊“女兒賊,女兒賊’時,我毫無愧色地把梨子、豆子……搬上車。因為我知道,貴重的不是食物本身,而是它所傳遞的父母疼愛子女之情。

哥哥形容得貼切——“女兒賊”。我們偷的何止是食物!還有珍貴的父母心呢。

([台灣]劉怡君)

遺產

“這是你的錢,”律師冷冷地說道,“一千美元。”他對查理沒有多大好感,不喜歡他。

查理·奧林接過薄薄一疊鈔票,笑道,“我真不知這筆錢該怎麼花。當然囉,我可以找一家高級旅館,像王子一樣住上幾天;也可以辭去事務所的工作,而去幹我想幹的事情——畫畫兒,畫上幾個星期沒問題,可以後怎麼辦呢?工作也丟了,錢也用光了,靠什麼過日子呢?索性錢再少一點,我倒好買一件新外衣或一台收音機,要不,請幾個朋友吃上一頓;反之,數目再大一點,我就能辭去事務所的工作,專心致誌地畫畫兒了,然而這筆錢就是這麼不上不下。”

“注意,我要宣讀你叔父的遺囑了。”律師說道。“遺囑上有關他遺產的處置方法,我必須請你記住一點:你叔父說過,當你把錢用掉之後,必須立刻交給我一份書麵報告,如實地說明你是如何用這筆錢的。這是你叔父的遺願,我希望你能按照他的囑咐去做。”

“行,我會這樣做的。”年輕人說。

查理·奧林不是個壞青年,也不笨,但他就是不喜歡在事務所裏工作,他真正喜愛的是畫畫兒,畫得挺好的,可靠畫畫兒是掙不了錢的。他沒有存錢的習慣,隨便什麼時候,那位闊叔父一給他錢,一轉眼就用掉了。他常說:“攢錢有什麼用呢?”所以那位闊叔父老是說他:“你是個傻瓜。連錢都不知該怎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