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來到朋友布萊遜家裏,發現他正在打瞌睡,一張報紙蓋在他的臉上。
“我剛從我叔父的律師那兒來,”查理叫醒布萊遜說道,“他隻留給我一千塊,而且花掉後還得告訴律師是怎麼花的。一千塊該怎麼用呢?這筆錢真是說少不少,說多不多。”
“我原以為你叔父是個大富翁,少說也有五十萬呢。”
“有倒是有的,”查理說,“可他沒留給我。他給每個傭人一百塊和一個金戒指,給我一千,其實呢,我想,都給了醫院或者福利會之類的慈善機構。你看,一千塊能幹些什麼呢?”
“難道說,你叔父沒有別的親戚了嗎?他的錢沒給他們一些嗎?”布萊遜沒有直接回答,而是反問道。
查理想了一會兒說道:“有一個姑娘叫瑪麗·海頓,是我叔父一個朋友的女兒,她住在他家裏,得到了一百元和一隻金戒指——跟其他傭人一樣。但願我也像他們一樣:一百元和一隻金戒指,我倒能請幾個朋友吃上一頓,這事也就了得了。得啦,你老是盯著我,告訴我,一個人拿了一千塊該怎麼辦?”
布萊遜摘下眼鏡擦了起來。稍停片刻,他才慢條斯理地說道:“一千元嘛,不算多,也不算少囉。可以用來購一所住宅,當然是一幢又小又破的房子,不過,好歹也算是一所住宅了;還可以請一個好大夫給自己的妻子看病;這筆錢可能在幾秒鍾內輸得精光,要是去蒙特卡洛的話(世界著名賭城,在摩納哥),也可能買到一幅名畫或是一顆絢麗耀眼的寶石;這筆錢可以供一個聰明好學的孩子在走讀學校裏念幾年書,也可以為一本不太厚的學術著作付印刷費。”
“我可沒有請你來給我上課,隻請你告訴我,該怎麼花這一千塊。這麼說吧,你要是遇上這事,怎麼辦?”
“你應該這樣,就是把這筆錢送給一個窮人,他會很好地用這筆錢的,會從中獲得幸福的。至於你呢,錢送掉之後,就立刻把這事忘了,像以往一樣生活下去。”
查理·奧林站在布萊遜的別墅外尋思:“雖然我能買一塊寶石給一個美麗的女人,比如說,送給那位歌星克娜娜,可她戴的寶石價值都起碼五千,一千塊錢的寶石她才不稀罕呢;我也能把錢送給事務所的看門人,我問過他一旦有了錢想幹什麼,他說要開一家酒店,這好像也不能算把錢用在了正道上,我還能把錢送給在廣場上乞討的瞎子,但人們給了他許多錢,聽說他在銀行裏的錢有好幾千——他不急需這一千塊。”
突然,查理好像想起什麼,趕緊跳上一輛公共汽車,回到了律師那兒。
“告訴我,”他說,“除了一百元和一隻金戒指外,我叔父還留給海頓小姐什麼沒有?”
“沒有。”律師回答道。
查理來到他叔父的家,海頓小姐還在那兒,她正坐著寫信,一見查理,便慌忙把信紙翻過去,還把手按在上麵。
“我剛從律師那兒來,”他對海頓小姐說,“他又查閱了一遍文件,發現遺囑還有一個附件,是立完遺囑後補充的。我叔父留給你一千元,錢在這兒,你數一下吧。”
他把錢放在桌上。
“哦!”她叫了一聲。
“我希望……’他支支吾吾地說,“我想……”他說不下去了,他的目光注視著她——一張多麼親切可愛的臉,一雙多麼和善的眼睛啊!接著,他環視了一下這個漂亮的房間,高雅豪華,富麗堂皇;他不禁想起了自己遠在郊外的小屋。向她求婚?不,不行,她是得不到幸福的。
他趕緊走了。
查理又回到律師那兒。他在一張紙條上寫道:我把一千元贈給了世界上最善良,最可愛的姑娘,隻有她才能從中獲得最大的聿福。——查理·奧林
他走進律師的辦公室,拿出條子,放在桌子上。
“我把錢花了,”他說,“這條子也寫了,它說明我這筆錢是怎麼花的……今天天真好,是嗎?真是春意盎然。”
律師起身,沒有拿起條子就走出了房間。過了幾分鍾,他拿著一張大紙回來。
“奧林先生,”他說道,語氣十分莊重,“這張紙是你叔父給我的。他囑托我要等你用完那一千元並告訴我之後才能宣讀這份文件。文件說,如果你花這筆錢時,顯示了你的聰明和無私,就讓我再給你十萬元;但是,如果你亂花了,那麼這十萬元就給他朋友的女兒瑪麗·海頓小姐。現在,讓我看看你寫了些什麼。”
律師伸手去拿紙條,但查理的動作稍快一點,他抓過條子塞進口袋。“別看了,”查理說,“我去賽馬場把大部分錢輸掉了,剩下的錢是吃光喝掉的。”
“太蠢了,多蠢的年輕人!”律師不無遺憾地歎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