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祖劉邦登基之後的8年,一直奔波於平定異姓王叛亂的征途上。可以說他是在馬上得天下,又是在馬上安天下,其經曆也夠坎坷、艱苦了。而最終他還是給子孫後代留下了一個相對穩定的政治局麵,也算可以了卻一樁心願了。
在鏟除異姓王的同時,高祖劉邦開始分封同姓宗室子弟為諸侯王:其弟劉交為楚王、子劉肥為齊王、子劉恒為代王、兄子劉濞為吳王等,這樣著實是“肥水不留外人田”,總算自家兄弟,總有情誼在吧。劉邦還提出“非同姓而王者,天下共擊之”,典故出自“白馬之盟”,即劉邦晚年,知道自己快不久於人世了,便把大臣和呂後召集到麵前,吩咐宰殺了一匹白馬,要大家歃血為盟,發誓將來不是姓劉的不可以封王,不是功臣不可以封侯;誰違背了,大家就共同討伐之。實際上這是針對當時日益增長的呂氏集團,他擔心外戚幹政。劉邦試圖確保劉姓江山的穩固,認為隻有同姓王才會盡力鞏固大漢江山。然而他沒有想到的是,這些同姓王日後還是給中央皇權帶來了巨大威脅,並於景帝時期爆發了“七國之亂”。這真是顧得了這頭顧不了那頭:擔心異姓王出事,又出了同姓王問題;力圖控製外戚實力,最終外戚仍葬送了大漢。在權力麵前,親情、友情(還有愛情)頓時變得無力起來。劉邦或許早該想到會有那樣的局麵。他不是也背棄了自己當初的諾言麼?感情不在了,一個姓氏又能起多大作用呢?
然而,剪除異姓諸侯王、分封同姓王,在王朝最初,就總體言還是更多地起到了積極作用。一方麵確保了中央權力的穩固;同時同姓王在各地加強了對所轄區的管轄,促進了當地開發,也糾正了中央權力過分集中的弊端。
第二節以農為本,與民休息
劉邦像
政權的更替改換,對百姓的影響往往是負麵的。連年戰爭帶來的生產力的破壞以及人口的減少,使人民群眾無可避免地麵臨生存危機。相應地,國家稅收減少,整個社會發展滯緩。由此,新王朝統治者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如何收拾戰爭留下的殘局。西漢之初,社會經濟十分凋敝,政府財政極其匱乏,甚至連天子所乘的車都不能備齊四匹同樣顏色的馬,王侯將相有時隻能乘牛車出門。再加上不法奸商的囤積居奇、物價極高,百姓生活更為困苦。為此,漢初統治者最重要的任務,就是發展經濟,與民休息。漢高祖劉邦政府實行“輕徭薄賦”為主的經濟政策,盡力恢複凋敝的社會經濟,調整生產關係,促進生產力發展。
重農抑商。農業是經濟發展的首要對象。封建社會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農業是最具決定性的生產部門。農業生產的狀況,直接關係到國家興衰和人民生計好壞。西漢統治者仍然繼承秦王朝“上農除末”的農本思想,貫徹傳統的重農抑商政策,以保證以小農為基礎的社會經濟得以發展。漢初諸學者,賈誼、晁錯等,也都是提倡重農抑商。漢高祖詔令對商人的限製極為苛刻,並貶低商人的社會地位,如不許他們穿絲織衣服、操兵器、乘車騎馬,商人及其子弟不得做官,商人與奴婢一樣每年必須加倍繳納人頭稅,從重征收他們的賦稅。重農抑商政策保證了國家的財賦收入,而且防止了農業勞動力流散,將農民牢牢地控製在土地上,也有利於恢複和發展農業生產,有利於社會穩定。由此,封建社會曆代統治者們一直推行此項政策。
罷兵歸農和動員流民回鄉。漢高祖於稱帝當年(公元前202年),即頒布了《罷兵賜複詔》。主要內容為:全麵複原軍隊,並給以優惠條件:入關滅秦的關東人願留關中為民者免徭役12年,回關東者免徭役6年。扶植新的軍功地主:凡複員的軍官,可按軍功大小分配田宅或免除賦役,爵位在第七等公大夫以上的“皆令食邑”。安撫前朝流民;令為躲避戰亂而隱入山澤,在國家戶籍上還未加登記的流民回歸此前所屬的縣,政府歸還曾經的田宅(《漢書·高帝紀》)。《罷兵賜複詔》主要是安定民心,扶植軍功地主和自耕農,將農民與土地結合起來,盡力恢複農業生產。軍功地主的產生,也擴大了漢王朝的統治基礎。這些舉措不僅增加了農業生產勞動力,而且調整了土地政策,還使得更多的人擁有了土地,提高了生產積極性,為農業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推廣農具。農業技術方麵,劉漢政府重視生產工具的推廣,主要表現在牛耕更加普遍,鐵農具更進一步推廣,水利工程大量興建,耕作技術有了顯著改進。西漢初年,由於連年戰亂,缺少牲畜,人力占主要地位。為提高農業效率,政府下令保護耕牛,私自殺牛、盜牛者受重刑。牛耕在黃河流域逐漸盛行起來,也存在用馬耕地的現象。與此同時,鐵製農具的製作與使用比較廣泛。不但中原地區普遍使用鐵器,而且推廣到邊疆少數民族地區。鐵製農具的種類也不斷增多。僅鐵犁中,就有鐵口犁鏵、尖鋒雙翼犁鏵、舌狀梯形犁鏵,還有大型犁鏵。這些都為農業生產力的提高打下了良好基礎。
減輕田租。在賦稅製度上,漢高祖劉邦下令減輕賦稅徭役。苛捐雜役向來是百姓痛苦的直接原因。劉邦出身農家,深知賦役對民眾乃是一大重負。漢承秦製,賦稅製度也大體相同,但是征收的量較為減少。田租由原來的“十稅一”降低到“什五而稅一”。算賦也就是人頭稅,從15歲到26歲的男女,每人每年要向政府繳納120錢,稱為一算。口賦則是要求7歲到14歲的兒童,每年每人繳納20錢。更賦是一種代役稅。男子23歲到26歲之間,每人要到京師和邊疆服兵役2年,每人每年要到本郡服役1個月。如有不願去的,可出錢兩千,叫踐更。這些政策,對於恢複農業經濟的發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由於減輕賦稅,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提高,農業產量自然增長。
釋放奴婢,增加農業勞動人口。增加勞動力是發展生產的關鍵。當時社會上存在大量奴婢,還有正繼續被迫賣身為奴的,都使漢王朝直接控製的依附農民減少。為發展農業,增加務農人口,漢高祖又發布了釋放奴婢的命令:因為饑餓而自賣為奴婢的人,此後皆為庶人(《漢書·高帝紀》)。大量獲得自由的平民,成為發展農業生產的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而他們對於增加國家的賦稅,也具有積極的意義。
獎勵生育。人口的增加,可以為封建經濟發展提供勞動力。同時,劉邦建國之後連年的征戰,更需要人力上的補充。為刺激人口迅速增長,西漢朝廷鼓勵人民多生育。漢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劉邦詔令“民產子,複勿事二歲”,即是說,生了兒子,可以免除徭役二年。
遷移人口。與秦始皇做法相同的是,漢高祖也將六國舊貴族與地方豪強10餘萬口遷到關中,以充實京畿一帶,既加強了對他們的控製,同時又恢複和發展了經過多年兵燹的洗禮,已變得蕭條破敗的關中(包括京城)的經濟和社會麵貌,使得京畿附近迅速財富集中、物質繁榮、氣象興旺,成為名副其實的“首善之區”。